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开发商有延期交房的情况该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开发商有延期交房的情况该怎么办
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除具有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外开发商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通常情况下,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卖方不能按期交房的,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每迟延交付一天,按预期交房部分房款总值计算向买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超过一定期限未交付的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并按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偿还购房款利息。对于合同中未约定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其责任应如何承担,实践中往往按逾期期限及逾期理由来考虑违约责任,如逾期在合理期限以内,则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如逾期时间较长,开发商怠于交房则购房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要惩罚性赔偿吗
开发商延期交房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要看惩罚性赔偿在商品房买卖中的适用情形有哪些,具体为: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此种情形在我国房地产业较为普遍, 房地产开发商在与买房人签定合同后,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作为抵押物抵押给银行或第三人而获得贷款。以便为下一步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资金。此种情况在买受人已享有权利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显然构成恶意违约。需要注意的是,在适用此条款时必须要达到“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这一条件。也就是说造成买受人不能办理房产证或购买房屋的目的落空,从而严重损害到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才会导致出卖人的根本性违约。如果说出卖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将该抵押撤销,不影响和损害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时不适用惩罚性赔偿。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这是一房二卖或一房多卖情况。 出卖人与买受人已签定购房合同。在没有签订退房协议、退房手续未办理完毕,出卖人又与第三人签订购房合同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适用惩罚赔偿。应当注意,对于一房多卖,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刑事诈骗犯罪,如果退房协议及手续已办理完毕,只是因一些责任划分或赔偿问题还未履行完毕,不应影响出卖人的再次出卖行为,不适用惩罚赔偿。至于虚卖车位和其他一些公用设施,是“一物二卖”的特殊形态,一般也应适用该惩罚赔偿。购房者不能立马要求退房,而是需要给予开发商一定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届满之后还不能交付房屋的话,这样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退房,同时要求开发商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实践中,要是不清楚该如何处理的话,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交通违章可以异地办理吗?
      交通违章可以异地办理吗? 交通违章是可以异地处理的。 本人如果不在违章地的情况下,可以由朋友代办。将违章通知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交给你的朋友,即可帮您代为处理异地交通违规。还可以通过邮政进行异地违章罚款代缴业务。 处理交通违章,需要到交警队办理...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如何处罚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如何处罚 法律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代领吗?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该马上报警,尽量不要私了。交警会在勘查现场结束后,十五天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双方确定赔偿金额及划分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有时候,当事人可能因为临时有事,无法亲自去领取认定书,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代领吗?下面我们简单回答下这个问题。一、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由哪些人领取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由哪些人领取死亡赔偿金,是指赔偿义务人对受害人之法定继承人因受害人死亡而遭受的未来可继承的受害人收入损害的赔偿责任。采取的是一次性支付方式,不存在继续支付的问题。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


·不动产物权的指示交付的条件有哪些?
      不动产物权的指示交付的条件有哪些?指示交付是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物权法》第26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指示交...


·婚后车子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车子是共同财产吗?婚后车子是共同财产,如果是用婚后收入买的车子,即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应该平均分割。如果是用婚前的积蓄购买的车辆,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用婚前积蓄购买的车辆,登记在配偶的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法...


·签车位出租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签车位出租协议需要注意什么1、租赁的期限、租赁的起止日期、每月租赁车位的费用以及违约责任等等。2、必须弄清楚这是有产权的车位,还是仅仅只有使用权的车位。拥有产权的车位可以再出售,而仅仅只有使用权的车位必须通过物业公司的介入才能转让,且费用会比有产权的车位低很多。查看车位所有人的相...


·诸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在哪里进行
      当今社会经济等各个方面都在飞速的发展,因此在交通方面也在不断进步,随之而来的就是交通事故的频发。交通事故发生后您首先想到的就是交通管理部门勘验现场确定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那么诸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在哪里开具呢?下面为您介绍。 一、交通责任认定书的认定单位 公...


·公车拍卖的流程是怎样的呢?
      公车拍卖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一、公车拍卖的流程 1、首先参阅发布在新闻媒体上的拍卖公司的拍卖公告,选择自己感兴趣的标的。 2、及时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日期内实地看样(根据惯例拍卖标的均以展出时实样为准),详细了解该标的的一切情况,如质量状况、新旧程度、使用年限,标的如是房地产、汽车,还...


·一、离婚时财产分割交税吗?
      一、离婚时财产分割交税吗?离婚财产不需要交税,比如夫妻间因离婚过户房产和车辆,不需要缴纳相关税费。我国目前离婚财产是不需要缴纳税收的,如果夫妻双方要分割的话,需要平等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


·醉驾交警一般扣车多久?
      醉驾交警一般扣车多久?涉嫌酒后驾驶的适用一般程序,可以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2日之内将报告送到当事人,3日之内不提出重新检验的可以取车。二、《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关酒后驾车的规定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