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房子付钱用卡需要收钱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买房子付钱用卡需要收钱吗?

回家买房子付钱给银行刷卡不要收钱的。

刷卡流程:银行卡磁条要刷过POS机的磁道,然后输入金额,接着让客户输入密码,POS机会打出签购单,把签购单的商户存根联给客户签名并收回,把签购单的客户联给客户即完成刷卡操作。

二、买新房注意事项

1、事先审查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

通常情况下,如果开发商有房屋的预售许可证,也会有相关的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等等。所以购房者在买新房之前最好审查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并且是审查原件,以防复印件作假。

2、按照合法程序和标准签订合同

购房者应该按照标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不要随意去签订开发商自己定的《定购协议书》。因为这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这种合同一定是权利义务不平等的,对自己尤其不利。

3、签订合同,事先约定交房时限

因为各种原因,导致交房延期现象时有发生,为了避免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等,并使用一些模糊的语言。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具体确定到“某年某月某日”,并写明如果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4、考虑不能贷款的情况

现在人买房一般都需要向银行贷款,但可能会出现部分购房者会因为征信或者其他问题造成银行拒贷的情况,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在购房合同中和开发商约定清楚,如果购房者因贷款被拒而导致无法买房,开发商要如数退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和其他款项。如果购房合同中无约定,购房者个人不仅定金要不回来,可能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5、确认各项费用的支出问题

交房时,购房者大多都还要支出一部分款项,比如说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物业费等等。除此之外还可能有一些小的支出费用,为了避免以后和开发商发生纠纷,最好事先确定这部分费用由谁承担。

6、标清房价以及计价方式

在购房合同中,房子的的单价和总价通常会有标注,但是最好把房价的计价方式一并标明。事先确认好房价和计价方式,双方都不能轻易更改,这是对购房者权益的保障。

7、不要被广告迷惑

很多项目在宣传时,为了吸引更多的购房者,都会夸大项目的各种优点,甚至会虚构还没有建成的周边配套,这些事实上可能还违反了广告法规定。购房者如果不确定开发商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可以要求开发商将广告内容附在合同的补充协议中,以保障自身的购房权益。

8、注意房屋质量问题

购房者一定要仔细看一下《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最好也可以作为合同的附件,确认无误后再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并且对房屋质量方面的问题(墙体表面裂缝、地面平整度、厨房、卫生间防水情况等等)进行明确的约定。

9、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一般来说购房者容易出现违约的地方就是延期交款,但是开发商却可能会在很多方面出现违约,比如说一房多卖、房产证无法按时办理等等,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双方最好在合同中就约定好双方的违约责任,规范双方行为。

根据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买房子付钱用卡是不需要花钱的,在买房子之后,是需要既定的规定,在买卖房屋之后,需要按照既定的税率的规定,缴纳税额。切忌不要逃税、漏税,否则就是侵害了国家财政的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租房的时候非常容易发生纠纷,要是双方在租房过程中产生矛盾无法
      租房的时候非常容易发生纠纷,要是双方在租房过程中产生矛盾无法协商一致解决,很多人都会选择提起诉讼,把另一方告上法庭,那你知道如果被人告上法庭作为被告的答辩状该如何写吗?我们在下文为您提供了一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文,供您阅读。 房屋租赁纠纷答辩状 ? 答辩人:___,男...


·合肥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合肥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被征收房屋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


·一、离婚房屋财产评估费用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离婚房屋财产评估费用收费标准是什么 1、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2、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50%计...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违约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有网友咨询律师:作为房子的买家,已经和中介、房子的卖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和佣金协议3万,支付了两万定金给卖家。但是现在当事人和卖家约定,不再就这个房子进行买卖。这种情况下,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违约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呢?我们将为您解答。 一、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违约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


·自住型商品房是保障房吗
      自住型商品房是保障房吗,自住房属于商品房的原因 购房行为在当前社会是非常常见的,因为当前社会城市中的房屋还比较紧缺,而想要长期待在城市中的话拥有自身的房屋会好很多,方便许多。想要购买房屋的话,房屋属性就是我们需要求分清楚的概念,很多人都不知道自住型房屋是怎样的,会提出自住型商品房...


·房屋转租有什么注意事项,转租房屋要注意什么
      房屋转租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限内,由承租人将房屋再次租赁给第三方。在房屋转租中,法律关系将会变得复杂化,因而有一些问题需要注意。那究竟房屋转租有什么注意事项?小总结了相关内容,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房屋转租有什么注意事项 承租人在转租房屋的时候应当注意以下三点: 1、须获...


·商品房5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商品房5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据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 1、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359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


·离婚夫妻的房产要如何过户
      不难理解,一对夫妻离了婚自然就不愿意再继续住在一起,所以即便房屋是他们的共同财产,最后也会过户到一方的名下,而没有房产的一方会得到相应的赔偿。那在实践中,离婚夫妻的房产要如何过户呢,换句话说,夫妻离婚后房产该怎么办理过户手续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陈述。 一、离婚夫妻的房产...


·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怎么证明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怎么证明 1、如果父母出全资购买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就可认定是只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无需父母再另行作出意思表示。 2、一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的一方。 3、在银行提款时的票据,向开发商买房时也会有相关凭证,两种行为时间间隔短,数目一致,这样就能证明清...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只有最终完成了过户手续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只有最终完成了过户手续,才标志着二手房交易结束。对于买方而言,完成了房子过户就拿到了房子的产权,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也就发生了变化。我国经常会对过户政策进行调整。那么,二手房过户政策是什么?下面我们根据我们的这篇文章做个了解。一、二手房过户政策是什么?主要有以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