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预售房屋有哪些注意事项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由于商品房预售的是正在建设中的房子,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期房,因此购房者承担的风险要高于现房购买,在这里提醒预购人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即要注意相关事项。那购买预售房屋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买预售房屋有哪些注意事项
下面我们例举一些商品房预售的注意事项:
(一)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 要对预售人的相关资质及预售商品房屋有关情况进行充分的了解, 要寻找合适的交易对象。购房者在选购房产时, 要提前对开发商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开发商进行预售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否则不得进行预售。在这里提醒购房者注意审查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要贪图便宜选择没有资质的开发商,日后上当受骗。
(二)在合同签订时要全面审查合同的内容,还要注意尽力争取自己的权益。尽量明确每一项责任,最好可以请律师参与,没有约定到的内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要签订补充协议。具体可以这样做:
1、一定要参考使用国家有关部门制作的条款比较完备的商品房预售格式合同,具体的格式可以从正规法律网站下载打印作为参考。
2、由于商品房本身的情况各不相同, 就算是国家有关部门制作的统一的示范合同文本,仅仅是一个参考,也不能完全照搬。提醒购房者,尤其要警惕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不要填充空白处后就直接签字,留下后患。
3、在签订合同时, 对认为不公正或不合理的条款的意见,双方应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合同是出现纠纷时的法律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中有约定的优先适用约定,所以购房者可以根据实际所购的房屋情况把自己认为必要的内容加在合同里或者做补充协议。
(三)预售合同签订之后, 预购人要随时关注自己的房子情况。收到开发商送达的收房通知时,不要急于收房,要根据双方签订合同的约定和开发商的广告宣传资料进行核对、验收,发现问题应及时交涉解决。对于开发商的欺诈、违约行为要及时依据合同和法律追究其违约责任, 请求损害赔偿或解除合同。
二、买预售商品房要注意什么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虽然是一种可行的销售方式,但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导致投机行为,损害预购人的正当权益。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专门对商品房预售做出了规定。
在这还要提醒您注意,预购人相对于开发商而言,无论是从经济实力,还是专业知识等方面都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因此,预购人最好是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进而了解自己的权利,特别是权益受到侵犯后,要依法保护自己的权利。



·房产抵押贷款中他项权证去哪里拿?
      在房产抵押贷款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两次去领取他项权证,一次是办理他项权证,将房产登记为抵押状态时;另一次是还清所有贷款本金以及利息后,去领回他项权证,注销房产的抵押状态。但是很多人不太清楚这个流程,不知他项权证去哪里拿。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他项权证去哪里拿1、办理他项权证时,抵押...


·无法办理按揭贷款的买受入能够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吗
      

按揭贷款购房是现代商品房购买主要方,实践中常常出现买房人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交付了首期购房款后,银行经过资信审查后以其种理由拒绝向买受人提供按揭贷的情况,这时房地产公司往往拒绝买受人解除合同的要求并拒绝退首付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


·非法集资追赃要查封房子吗
      不会的,人民法院在查封扣押财产的时候一定要以事实和法律参照标准,如果与案件无关财产不应当查封的,因此在实施犯罪之前买的房子不会被查封。同时也应当保留与被告人共同生活的人的财产权利。《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怎么对农村房产分割,离婚农村房产如何分割?
      不管是城镇居民离婚还是农村居民离婚,房产分割在离婚财产分割中是重点、难点,关于离婚农村房产分割问题可以参照城市夫妻共同共有的非房改房的分割办法。具体的内容,请各位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目前,我国对农村房地产权和城市房地产权实行二元制的管理体制。即农村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的主...


·过了房屋质量保证期限如何维权
      过了房屋质量保证期限如何维权很多购房者都不知道房屋也同其他商品一样存在保修期,其实房屋的保修期更为重要涉及到的经济利益更大。错过保修期可能很大一笔损失。那么究竟这个房屋质量保证期限有多长呢?可能很多人在这方面并不了解,对此,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质量保...


·最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最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无论是在农村地区还是城镇地区进行房屋的拆迁,都必须要对被拆迁户做好后期的补偿安置工作。此时双方之间也需要签订一份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下面,我们将为您带来相关协议书一份,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甲方因建设需要,须拆除乙方使用的...


·房产办理过户要准备什么材料
      通常在购买二手房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房产过户的问题。若购买的是商品房,那只能说办理房产证。不管是在哪种情况下办理房产过户,此时都是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材料的,那到底实践中房产办理过户要准备什么材料呢?我们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房产办理过户要准备什么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以房养房的风险
      “以房养房”不再是一成不变的房产投资模式,需要更加关注以下五个方面: 其一,如果拟出售的那套房产按揭贷款没还清或房款付清了但没有取得房产证,转让时将会受到很多限制。比如此次2年的时间界定以产权证为准,将会使许多因为没有及时办理产权证的投资者造成收益损失。 其二,如果考...


·黄岩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怎样的?
      黄岩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怎样的? 黄岩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为保证黄岩城区江北片(一期)房屋拆迁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城区江北片(一期)房屋拆迁安置...


·怎样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签合同时有一个观念是要修正的,那就是格式合同是不可修改的。许多购房者对开发商提供的标准格式合同全部服从,大笔一挥了事。其实格式合同是由房地产交易的主管部门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但并不具有针对性。

  建设部1998年2月发布《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中明确...


·一般房屋进行预告登记是为了更好的维护买房者的利益,目前也有很
      一般房屋进行预告登记是为了更好的维护买房者的利益,目前也有很多人会积极的办理预告登记。但是对于从来没有办理过预告登记证明的人来说,在办理相关登记的时候会对其具体内容不太明白,比如预告登记费收费的问题。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一下预告登记费收费标准,希望能够帮助您。 一、预告登记费收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