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有抚养权带走小孩如何处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没有抚养权带走小孩如何处理?
1、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和探视权问题应该合理协商解决。2、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强行将孩子带走,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时也是对孩子不利的。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通过法院判决来认定的,则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孩子的带回来。3、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并达成的孩子抚养权协议,则需要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的,然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带走孩子受哪些因素影响
离婚后,不少离异者私自带走孩子,主要是受以下四种情形的影响:1、直接抚养的一方片面地理解既然法院把孩子判给了自己,就把孩子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完全与对方切断关系。对方探视孩子被认为是对其权利的侵犯,于是,想方设法阻碍对方行使其探视权。2、封建传统思想严重,把孩子尤其是男孩,当作传宗接代的工具。如果男孩由男方直接抚养,女方探视孩子时,男方会认为女方想借机把孩子“抢”走。非常排斥女方接近孩子。3、导致双方当事人离婚的原因,如果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过错造成的,那么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便把不让探视孩子当作报复、惩罚对方的武器,“谁叫他(她)和我离婚,偏不让他(她)看孩子。”4、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孩子进行错误的教育和引导,使孩子对不直接抚养其的父或母感情淡漠或印象很坏,从而使孩子拒绝接受对方探视。此外,实际生活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也阻碍了探视权的执行。
三、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带走孩子违法吗
没有抚养权私自带走孩子,则侵犯了对方作为父亲或母亲的探视权、抚养权,也变相剥夺了孩子的亲权,这是违法的。但是这个实践中很难认定,因为行为违法层面很难鉴定。在离婚之后如果有小孩就需要解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在解决的过程中很多双方夫妇都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是事实是不能同时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因此就需要依法来进行判决,如果强制性带走小孩就要追究法律责任。



·婚后如何区分夫妻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
      婚后如何区分夫妻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具有较强的个人专属性或他人不能使用的财产。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各自所有。下列财产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1)任何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受赠、继承或受遗赠的...


·非婚生子女身份该如何确定
      非婚生子女一般是因为在父母不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出生的,现在很多人都认为非婚生子女是见不得光的,其身份是黑的。当然,这样的认为其实并不是很准确的,那实践中非婚生子女身份该如何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非婚生子女身份该如何确定 确认非婚生子女的身份通常有以下几种方...


·一、离婚后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吗?离婚后一方必须要支付抚养费用,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


·最新离婚诉讼时效是多久 提起离婚诉讼要注意什么
      夫妻中一方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法院会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决定是否受理离婚案件,此时就会考虑到诉讼时效的问题,如果超过了规定的时效,并且没有中止、中断的理由,则一般是不会受理案件。那法律中规定的最新离婚诉讼时效是多久呢?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最新离婚诉讼时效是多久...


·起诉生父索要抚养费不给钱可以吗,起诉书怎么写?
      抚养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因为家庭存在一些矛盾和纠纷,有的父母不愿意抚养小孩,即使是自己的孩子。比如一些离异家庭,生父母会推卸抚养的责任。如果生父不给抚养费,我们可以通过起诉来处理。那么,起诉生父索要抚养费不给钱可以吗,起诉书怎么写?请看下文。 一、起诉生父索要抚养费不给钱可以吗 ...


·国家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情况有哪些?
      国家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情况有哪些?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年度结算实际上就是查缺补漏,汇总收支,按年度核算,多退少补。若综合收入个人居民超过12万元,应纳税额超过400元,或预缴总税额大于年应纳税额,办理退税申请,可进行年度结算。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抵扣,但预缴税款时未申报抵扣的人员...


·女方低收入抚养费应该怎么支付?
      女方低收入抚养费应该怎么支付? 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


·拐卖妇女买方要承担什么责任
      要负刑事责任,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


·一、没结婚给了彩礼可以要回来吗
      一、没结婚给了彩礼可以要回来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


·离婚妇女居住权是如何进行维护的
      离婚妇女居住权是如何进行维护的 1、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4条规定:“国家保护离婚妇女的房屋所有权。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租用的房屋,离婚...


·新婚姻法对非法同居有处罚如何理解?
      新婚姻法对非法同居有处罚如何理解?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 新婚姻法对非法同居有处罚如何理解 《民法典》施行后,《婚姻法》相应废止时效。非法同居指的是男女双方可能其中一方已经结婚,却与第三者同居生活在一起的一种行为。婚姻的本质是夫妻双方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