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婚内女的重婚罪判多少年?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婚内女的重婚罪判多少年?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二、重婚属于无效婚姻吗?

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1款规定,“婚姻无效“的原因有: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未根据《民法典》到有关部门登记办理手续的也视为无效婚姻。

三、妻子涉嫌重婚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我国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法定条件。

因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根据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来判决离婚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很多时候从道德层面上倡导您尊重弱势群体,那很多女性自然的把自己放在弱势群体的行列当中,自认为作为弱势群体无论做了什么事情都值得被原谅,其实这种想法本身就显现出了当事人没有任何的法律常识可言,女方犯罪也是结合犯罪情节判刑的。


·一、深圳超生社会抚养费是多少?
      一、深圳超生社会抚养费是多少? 不符合规定超生子女的,按户籍地人年均可支配收入,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这意味着此前由各地执行的数倍不等的征罚标准,将统一设上限。 二、深圳超生罚款标准新规定 1、全面二孩政策放开以后,超生二胎不罚款。 全面二孩政...


·个人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个人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一、个人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


·男方争取抚养权怎样搜集证据
      我们发现,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其实很容易出现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情况,既然离婚夫妻无法协商处理抚养问题,就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依法作出判决。作为男方在争夺抚养权的时候也是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究竟男方争取抚养权怎样搜集证据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男方如何争取...


·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有一未出生的儿子/女儿,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


·一、父亲的财产我离婚要分吗?
      一、父亲的财产我离婚要分吗?不可以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


·引产休假国家规定的产假时间是多久
      引产休假国家规定的产假时间是多久?《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中华...


·一、社会抚养费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社会抚养费诉讼时效是多久?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


·分居两年 离婚证据有哪些
      夫妻要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话,在持续分居两年或更长的时间后,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准予离婚。但此时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夫妻分居两年,究竟能够证明分居两年离婚的证据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分居两年离婚的证据有哪些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


·一、离婚财产未分割如何处理?
      一、离婚财产未分割如何处理? 离婚财产未分割可以继续主张分割,但是从法律上来说,夫妻离婚时并不一定非要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双方均不主张分割,法院不会主动要求分割。但在现实生活中,为了避免以后更多纠葛,最好在离婚时把共同财产分割好。 离婚后,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


·夫妻双方有一方死亡的财产分配夫妻一方死亡后
      夫妻双方有一方死亡的财产分配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而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剩余的个人财产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


·非婚生子女享有哪些?
      非婚生子女享有哪些权利 一、非婚生子女享有哪些权利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非婚生子女享有的权利如下: 1、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如果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