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婚内女的重婚罪判多少年?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婚内女的重婚罪判多少年?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二、重婚属于无效婚姻吗?

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1款规定,“婚姻无效“的原因有: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未根据《民法典》到有关部门登记办理手续的也视为无效婚姻。

三、妻子涉嫌重婚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我国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法定条件。

因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根据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来判决离婚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很多时候从道德层面上倡导您尊重弱势群体,那很多女性自然的把自己放在弱势群体的行列当中,自认为作为弱势群体无论做了什么事情都值得被原谅,其实这种想法本身就显现出了当事人没有任何的法律常识可言,女方犯罪也是结合犯罪情节判刑的。


·怎样对起诉离婚的证据进行审核认定
      怎样对起诉离婚的证据进行审核认定 一、怎样对起诉离婚的证据进行审核认定 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1、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2、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3、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


·一、财产分割协议书与离婚协议书的共同点有哪些?
      一、财产分割协议书与离婚协议书的共同点有哪些?财产分割协议书与离婚协议书的共同点有:都有关于财产分割的相关内容;都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签署;签署后即时生效,不履行其中内容的视为违约行为等。财产分割协议书属于离婚协议中一部分,离婚协议中除了财产分割还需要对于其他的问题做出相应的规定。二...


·起诉离婚得多长时间结案?
      起诉离婚得多长时间结案? 如果起诉离婚的话,首先进行调解,如果双方都同意调解一般来说很快就可以结案的。如果有一方不同意调解,那么需要进行开庭判决,如果案情简单的话,一般在三个月内也是可以结案的。如果有一方当事人无法送达,需要登报公告的话,或者有其他比较复杂的案情的话,需要适用普通...


·一、甘肃省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甘肃省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支付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


·起诉离婚一定要律师吗?
      婚姻走到尽头时,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可能就会需要通过起诉离婚。对于许多民事诉讼案件来说,律师的介入会帮助当事人争取到更多的合法权益,那么,起诉离婚一定要律师吗?下面请跟随我们通过以下内容了解。 一、起诉离婚一定要律师吗? 起诉离婚,聘请律师不是法院受理的前提...


·一、当事人没上班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一、当事人没上班可以不给抚养费吗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


·离婚孩子双方共同抚养权是否被允许?
      离婚孩子双方共同抚养权是否被允许? 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


·十万彩礼离婚后返还多少十万彩礼也好
      十万彩礼离婚后返还多少十万彩礼也好,一百万彩礼也罢。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就只有三种情形是可以返还的,但是会返还多少是不好说的。那么如果不是属于这三种情形,那就的得看当地的说法了,如果按照当地的说法,符合题目所提到的这种情况,可以返还的,那就返还。如果当地没有说彩礼能不能返还,那就得看...


·因性格不合想要离婚有一个半岁的女儿会怎么判
      因性格不合想要离婚有一个半岁的女儿会怎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


·重婚罪立案新规有什么标准
      一、重婚罪立案新规有什么标准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


·离婚可以主张赔偿的情形包括哪些
      离婚可以主张赔偿的情形包括哪些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应给予相应的赔偿。《婚姻法》第46条对此明确作出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