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一方不配合处理怎么办,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随着汽车拥有的数量逐渐增多,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也越来越高,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就必须按照交通发的规定及时报案处理。如果在处理过程中交通事故一方不配合处理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作出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一方不配合处理怎么办

要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服调解协议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如果没有伤者,交通事故只造成物损,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一方,可以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提起诉讼。

过程中,需要收集,交保管好相关证据,防止灭失。若需要提出财产的贬值损失,还需要同时提供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基本流程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事故发生后,基本的处理流程如下:

(一)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撤离现场。对事实、成因有争议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打122,报告交警。车辆有保险的,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到现场。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二)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召集当事人到交通事故处理中心举行听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席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三)处罚

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对责任当事人作出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完善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

(四)赔偿调解

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在收到认定书后10日内各方一致书面申请公安调解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调解未成功或未向公安机关申请调解、逾期申请、对事故认定、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诉讼途径解决

1、收到责任认定书后,在交警给出的时间内不予起诉的,也没有达成调解意见的,交警将肇事车辆放车。

2、收到责任认定书后,受害人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同时要全保全查封对方车辆,以保证将来的执行。特别是伤情较重,需要住院治疗一段时间的,或者手术治疗的。

3、法院立案后,向交警部门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车辆。

4、法院开庭,可能构成需要伤残鉴定的,向法院提交鉴定申请。

5、鉴定结果出来后,或者治疗基本结束后,法庭开庭审理,判决。

6、受害人申请执行。

以上就是我们对交通事故一方不配合处理怎么办这一问题的解答,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造成的伤害比较轻微,那么当事人是可以协商解决的,在解决过程中一方不配合处理时,是可以要求交警部门介入解决,希望我们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拖欠工资员工扣押车辆合法吗?
       一、公司拖欠工资员工扣押车辆合法吗? 不合法的,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是不可以扣留公司财产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交通出行发达的同时生活中也多了一项安全隐患,车辆在过往期间难
      交通出行发达的同时生活中也多了一项安全隐患,车辆在过往期间难免会发生意外导致车辆受损,行人受伤或者其他更严重的交通事故,当发生交通事故后都会交由交警来处理并进行责任认定,那么重大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刑法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解释
      随着经济发展,小汽车逐渐进入千家万户,但是因为驾驶技术参差不齐,交通事故概率近年来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很多事故车主对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解释了解的不是很多,为了更加正确的审理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介绍一下。 一、关于主体责任的认定 第一条机动车发生交通...


·公司无法交纳税务罚金是否可以补交
      公司无法交纳税务罚金是否可以补交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


·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关于交强险,有的车主比较关系保费,而有的车主则比较关心交强险赔偿范围。其实,这些都是交强险当中比较重要的内容。接下来,针对其中的赔偿范围,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


·一、交通事故伤残签定怎么做?
      一、交通事故伤残签定怎么做? 到司法部门的鉴定中心进行鉴定,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但并不是说所有损伤以后不需治疗了,也有例外情况)。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的可能。一...


·交通肇事中赔偿主体应该怎么确定
      交通肇事中赔偿主体应该怎么确定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原则上应当由该机动车所有权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1、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自身遭受交通事故的索赔对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交通事故的,应雇主作为索赔对象。由雇主之外的第三人...


·注册商标交易的流程是什么?
      注册商标交易的流程是什么? 主要形式 是合同方式转让。 商标转让: 企业因合并、分离或兼并时应当及时办理转让注册商标的手续。 如果企业已经注销,其商标所有权自然消失,不能再办理商标转让手续。 商标转让人在同类别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必须一并办理转让。 申请转让注...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用谁出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用谁出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


·没有合格证的电瓶车怎么上牌照
      去派出所开证明,说合格证丢失就可上牌照了。电动车上牌照的条件如下:1、电动车上牌照所需证件:身份证、电动车购买发票或收据、电动车合格证。2、电动车上牌照所需手续:第一步:缴纳购置税;新车上保险;刑侦检测。第二步(检测站办证):非免检车过线检测,交款、填表,拓号照相,资料采集,领上...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