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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工资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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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中工资包括
工资是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规定》,工资包括:
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1)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2)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3)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试用期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4)运动员体育津贴。
2、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1)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奖金;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1)生产奖;
(2)节约奖;
(3)劳动竞赛奖;
(4)奖励工资;
(5)其他奖金。
4、津贴和补贴;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1)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2)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附加工资、保留工资。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示劳动报酬,这是劳动合同中必备条款,也是避免劳动争议发生的依据。  
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和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等其他事项。   
以上即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劳动合同中工资含哪些的相关知识,建立劳动关系都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随时随地的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之中,获取工资是我们参加劳动最直接的目的,了解更多关于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中工资的规定有助于我们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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