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能力等级鉴定该怎么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对于身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来讲,想要获得用人单位的赔偿,那么首先就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确定了具体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才能据此要求进行赔偿。那么实践中这个劳动能力等级鉴定该怎么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鉴定时间
职工发生工伤后,在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就要开始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申请对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
三、申请部门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四、申请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鉴定结果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六、对鉴定结果不服的
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提醒注意: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七、鉴定的费用
初次鉴定:320元,复查鉴定:380元
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初次鉴定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初次鉴定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初次鉴定所需费用由申请人支付。复查鉴定所需费用由申请人支付。
综上,您应该了解该如何申请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了吧。此时需要注意规定的时间,不能超出这个时间再提出申请。另外,还要注意的是,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并不是免费的,具体的收费标准,可能会因为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当然,在申请鉴定的时候,还需要提供相应的鉴定材料才行。



·2023年春节加班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春节加班工资是怎么规定的?春节放假安排:农历除夕到正月初六,其中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300%加班报酬给劳动者,并且不能安排补休或者调休;正月初三到正月初六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200%的加班报酬。二、...


·饭店员工遭殴打怎么处罚
      饭店员工遭殴打怎么处罚 虽说社会的文明程度在不断的提高,但是饭店员工遭殴打情形还是存在,一些顾客暴力殴打饭店的员工,对员工本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殴打员工,要对员工负责,情节严重的,还要负法律责任。对于殴打员工的行为,也是会受到处罚的,接下来,本文将介绍殴打员工该如何处罚。 一...


·试用期一个月辞退员工可以要求赔偿吗?
      试用期一个月辞退员工可以要求赔偿吗?可以;试用期与非试用期一样,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


·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什么?
      面对现在社会上激烈的就业环境,很多人都希望能够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签订好劳动合同,从而确立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只有这样我们的劳动权益才会得到有效的保障。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具体劳动关系确立的过程中,我们还是会遇到很多相关问题。那么,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什么? 一、建立劳动关...


·公司不给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办
      和一般的合同有解除情况一样,劳动合同在无法维持的情形时也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后劳动者与原公司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将终止。那么,劳动关系解除后,公司不给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办呢?今天我们就来为遇到此类问题给您进行相关的内容介绍。 一、劳动关系解除的情形 1、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多久工伤鉴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多久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就是对员工的伤情进行合法的鉴定,按照相关的标准来进行工伤的登记确定,这样才能进行后续的相关赔偿计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扣工资吗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扣工资吗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扣工资吗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在先,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也不能扣工资,并要求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


·工程纠纷协议书范本
      工程纠纷协议书范本 在我们处理纠纷的时候,一般会考虑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但是无论是怎么处理,在结束之后,一般都会签订工程纠纷协议书。那么,工程纠纷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呢?有什么格式要求和注意事项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一个工程纠纷协议书范本,供您进行参考。 工程纠纷协议书范本...


·怀孕期间换单位产假工资怎么发放?
      怀孕期间换单位产假工资怎么发放?不管是否换单位,都应当按照当时所在的单位发放产假工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


·员工入职不签合同是违法吗?
      对于准备或即将实习的大学生来说,现在社会的就业或实习实在是太难找了。因此,难得找到工作,管他是什么类型什么专业,能去工作就没其他要求了,所以有些企业想为省钱而不与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最后,却害人又害己。今天,我们要跟您讨论的便是员工入职不签合同是违法吗? 一、员工入职不签合同...


·司法局司法鉴定科的工作程序是怎么样的?
      在如今的社会,随着诉讼案件的增多,要求做司法鉴定的人也有很多了,基本上在每个城市都有相关的的司法鉴定机构。对于人民群众来说,关于司法局鉴定科是特别重要的鉴定部门。很多公民都不是很了解司法鉴定的程序是什么,就只有等待结果出来。那么司法局司法鉴定科的工作程序是怎么样的?下面我们具体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