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嘱非婚生子女没有继承权是否合法?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遗嘱非婚生子女没有继承权是否合法?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换句话说,婚生子女该有的权利,非婚生子女同样拥有。既然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那么非婚生子女当然享有继承权。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而这里的“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在发生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纠纷时,非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可以继承财产。但是,非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是一回事,能不能继承到财产却是另一回事。因为,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方式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在死亡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遗产按照法定方式进行继承,此时非婚生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到财产。如果死亡人立了遗嘱,那么财产的继承就要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如果死亡人在遗嘱中没有把非婚生子女列为有权继承财产的人,那么非婚生子女就无法继承到财产。
二、《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财产的所有者,在自己死亡之前,可以订立遗嘱,遗嘱的订立是享有自主权的,可以剥夺某些民事主体的继承权,这也就回答了遗嘱非婚生子女没有继承权是否合法这个问题,对于那些享有继承权的民事主体,也可以发表声明,放弃继承。



·孙子属于第一继承人吗
      一、孙子属于第一继承人吗孙子不属于第一继承人。我国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儿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吗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来执行,继承与死亡...


·把遗产捐给国家可以吗?
      把遗产捐给国家可以吗?把遗产捐给国家显然是可以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


·抚恤金法定继承案件是否可以一起起诉?
      抚恤金法定继承案件是否可以一起起诉?抚恤金法定继承案件是不可以一起起诉,因为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可以合并审理的一些案件的话,通常情况下它都具有一定的关联性,是在性质方面可以合并起诉审理的,但是抚恤金和遗产的处理案件的话,是两个完全不同范围的案件不能一起起诉。首先,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


·儿子去世孙子可以继承遗产吗?
      儿子去世孙子可以继承遗产吗?可以。1、这种情况属于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


·什么是继承遗嘱公证,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遗产的继承分为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继承,以及顺位继承两种方式。在现实生活中,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继承遗产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此时,为了避免纠纷,在订立遗嘱时,需要按照继承遗嘱公证的规定,到有权机关进行公证的。 一、遗嘱公证与公证遗嘱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按照法...


·可以继承的财产有哪些2023
      可以继承的财产有哪些遗产包括以下几项:(1)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树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种的树木和自留山上种的树木。(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区别是什么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有哪些不同遗嘱继承是立遗嘱人按照自己的意志用遗嘱方式指定其遗产的一部或全部由谁来继承,继承人依遗嘱的指定享有继承权,而且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而法定继承,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由法律规定,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享有继承权,并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继承遗产。1.两者的效...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有哪些
      在继承死者遗产的时候,可能出现转继承和代为继承的情况,但是很多人其实一直搞不清楚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因此在继承遗产的时候容易产生纠纷。那到底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有哪些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


·父母离婚子女能否继承财产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
      父母离婚子女能否继承财产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影响儿女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一、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是多少?
      一、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是多少? 遗产继承公证费用因人而异,遗产继承公证的收费标准为:按受益额的 2% 收取,最低收取 200 元。 而遗产继承诉讼的收费标准是按标的额的多少超额递减比例收费的。当遗产金额在1万元以下时,只有50元;当遗产金额在1万元至10万元时,按照标的金额的2...


·代位继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只有一个
      代位继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只有一个,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参加继承活动,称为代位继承。这是一种法定的继承方式,《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