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受贿罪怎么判缓刑 受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对犯罪分子判缓刑,肯定就是在法官判刑的时候作出的,并且也只能在这个阶段作出,那么就要求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尽力的争取适用缓刑了。我们发现,其实大多数犯罪都是有适用缓刑的可能,其中就包括了受贿罪。那现实中受贿罪怎么判缓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受贿罪怎么判缓刑依照有关规定,对于受贿在一万元以下的,能主动坦白,积极退赃,确有悔改表现的,可适用缓刑;对于受贿在一万元以上的,有自首或立功表现的并退赃的,可适用缓刑;对于犯受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经减轻处罚后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不适用缓刑。二、受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385条)(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多次索贿的;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3.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涉嫌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对于犯受贿罪的罪犯来讲,其实也是有机会争取一下缓刑的,但前提肯定是要先满足了缓刑的条件才行。实际受贿罪怎么判缓刑,上文作出了介绍。而在《刑法修正案九》当中,我国对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修改,如今只有在受贿数额较大或者具有其他较重情节的时候,被判缓刑的可能性才要大一些。



·销赃罪量刑标准与金额有关系吗
      有关系的,金额越大,责任就越大。如果仅有一次:1、收赃金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在10000元以上不满15000元,基准刑为管制刑;在15000元不满20000元,基准刑为拘役刑;2、收赃金额20000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6个月,每增加4000元,刑...


·盗窃罪能缓刑吗 盗窃罪从轻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判定犯罪行为人具有法定情节的,就应当根据刑法规定的标准,决定对其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决定对其从重处罚。在盗窃案件中,可以认定具有盗窃罪从轻处罚的情节有哪些?而触犯了盗窃罪能缓刑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盗窃罪从轻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1、对于未...


·山东省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盗窃罪是我国目前最多发的犯罪行为之一,根据统计,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犯罪中近70%的犯罪行为都是盗窃犯罪。因此,盗窃罪立案标准和处罚标准就是人们十分关注的问题。那么,山东省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山东盗窃罪立案标准 山东省...


·缓刑身份证状态是怎样的?
      缓刑身份证状态是怎样的?1、缓刑期间身份证的状态是正常的,是可以使用身份证的,只是要出差或者到外地需要使用身份证,需要到本地公安机关或者司法局报备,否则会因违反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而被抓。2、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


·多长时间不管孩子算遗弃罪
      一、多久不管孩子是遗弃罪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遗弃行...


·执行死刑过程是什么样的?
      我国法律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


·提起刑事自诉注意哪些?刑事自诉的范围是什么
      提起刑事自诉注意哪些?刑事自诉的范围是什么 刑事案件具体可以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其中自诉案件虽然比较少,但也是有的,并且法律中对自诉案件的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另外,对于受害人来讲在提起刑事自诉的时候也是有需要自己注意的地方,那究竟提起刑事自诉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


·刑事案件致人死亡有谅解书可以判缓刑吗
      对方出具刑事谅解书只是缓刑的条件之一,具体要根据案情和相关证据,不是法院判处缓刑的最终认定标准,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的犯罪分子,不至危害社会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实际,判处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


·组织卖淫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组织卖淫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犯组织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构成是怎样的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构成是怎样的 ?一、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传染病菌种、毒种管理制度。 在整个传染病防治工作中,传染病菌种、毒种的分离、引进、培养、试验以及传染病菌苗、疫苗的生物制品研制开...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一、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1、客体要件 非法持有毒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国家禁止任何人非法持旨毒品,为此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我国先后颁布了《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铂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这几个法规对毒品种植、制造、运输、使用、管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