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1、法院要收多少起诉离婚的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规定,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在立案时出于省费用的考虑,有的当事人将争议财产金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从而少交诉讼费。但是如果法院一旦决定处理实际财产,通常会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的。当然,一旦通知补交,一般意味着法院判离的可能性较大。最终,法院会考虑双方分得财产的多少,由双方分担诉讼费用。

2、律师要收对少起诉离婚的费用?


·女方怀孕男方能不能提出离婚
      女方怀孕男方能不能提出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


·因家暴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因家暴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家庭暴力行为不仅会对受害者人身造成损害,如果发生在夫妻之间,还很容易造成夫妻离婚,而家暴恰好属于法律规定的法定过错行为之一。那么因家暴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二、因家庭暴力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双方协商决定。 依《婚姻法》...


·夫妻离婚以后监护权一定归属父亲吗?
       一、夫妻离婚以后监护权一定归属父亲吗? 在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依然享有孩子的监护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子女无论随哪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离婚后,父母双方...


·家暴离婚的赔偿费用是多少?
       一、家暴离婚的赔偿费用是多少?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8条的规定,《婚姻法》第46条所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物质损害赔偿可以支付赔偿金等...


·一方不让探望子女该怎么办
      虽然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会就探望权的问题作出协商约定,但在实际的履行中,经常会出现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视权的情形。那如果一方不让探望子女该怎么办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一方不让探望子女怎么办 《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


·夫妻离婚都不要抚养权怎么办
      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虽然很多时候都是双方为争夺孩子抚养权而大打出手,但不可忽略也是会出现离婚都不要抚养权的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夫妻离婚解除的仅仅是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不受影响的。那遇到双方都不想要抚养权的情况该怎么办才好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


·一、个人兼职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
      一、个人兼职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文件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兼职工资个税怎么算?如果个人与其兼职的单位存...


·未婚子女抚养起诉书的格式是什么样的?
      未婚子女抚养起诉书的格式是什么样的? 未婚生子虽然在现代社会中不再是天大的丢脸事,但在一些家庭中,还是严格禁止的。只是如果此类事件发生,可能还需要一些繁琐的程序进行认定。对于该类子女抚养权起诉书的内容,很少有人了解。那未婚子女抚养起诉书的格式是什么样的? 未婚子女抚养权如何认...


·浙江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全文包括哪些内容?
      浙江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全文包括哪些内容? 一、浙江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全文包括哪些内容? 浙江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全文包括的内容主要有赔偿费用的义务支付人、应该支付国家赔偿的情形等,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赔偿义...


·离婚后彩礼算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彩礼算共同财产吗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


·起诉离婚需要理由吗?有哪些理由?
      随着经济和观念的不断发展,离婚已经不是什么很困难或者羞于启齿的事了,根据近年来的数据来看,我国甚至是世界范围内,离婚的人都很多,离婚的原因也是各式各样的,有和平协商后的自主离婚,自然也有感情破裂了但是各种牵扯不断到必须上了法庭靠法院裁定才能离掉的婚姻,那么,起诉离婚需要理由吗?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