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醉驾交警有权利扣车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我国醉驾交警有权利扣车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代替驾驶、违法行为尚未消除、需要调查或者证据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扣留车辆:

(一)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七)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当事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扣留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二、醉驾怎样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所以我国交警是完全有权利扣押醉驾司机的车辆的,但是交警之所以要扣押车辆肯定是因为有一些特殊的原因的,因为醉驾的司机一般都是自己开车的或者旁边的人也已经喝了酒,在这种情况下交警部门不可能再把车辆交给其他人开走了,只能先将车辆扣押了以后,待家属办理好了相关手续前来取车。


·出车祸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出车祸可以要求哪些赔偿一、出车祸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指交通事故责任者,由于自己违法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合法财产或者人身权利损失,依法用一定数额的财物赔偿受害人所受的损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


·一、交通事故轻伤逃逸处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轻伤逃逸处罚是什么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般来说情节并不严重,虽然存在逃逸的情况,但往往也是不认定构成犯罪,自然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应当进行民事判处及行政处罚。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因为有逃逸情节,往往可以在...


·一、醉驾电动车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醉驾电动车标准是怎么样的? 具体要根据电动车是否为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应当罚款20元。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20元;不走非机动车道的罚款20元;醉酒骑着非机动车上路的罚款50元;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0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


·一、交通事故致死处理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致死处理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致死处理期限是半年左右,具体的期限如下: 1、暂扣车辆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但应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


·​一方提交“微信聊天记录”录像及截图而对方不予认可的,举证责任应转移至对方当事人
      当事人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录像及微信聊天记录打印件,对方当事人的质证意见为不认可其真实性,并主张该聊天记录系经剪辑制作。虽然该证据并非通过双方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手机微信)体现,对方亦表示不认可真实性,但其并未提交反证证明该证据所展示的聊天内容非双方实际发生。加之,考虑到聊天记...


·新车第一年划痕险怎么理赔
      新车第一年划痕险怎么理赔?购买了划痕险理赔流程:1、迅速报案:车险条款通常规定在出险后48小时内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如果委托他人代为报案,报案人还应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代为报案委托书。2、定损修理:因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所有损失在修复之前,必须经保险公司定损...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要交税吗?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要交税吗? 一、股东为自然人 股东为自然人的情况,根据《个人所得税》(2007年修订)第6条第5款以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2条的规定,个人股权转让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实际上就是指个人股东因股权转让的获利金额,...


·出了车祸只保了交强险怎么赔偿
      出了车祸只保了交强险怎么赔偿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1、如果只有交强险,则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


·面包车超员怎么处罚,怎么才算车辆超载?
      面包车超员怎么处罚,怎么才算车辆超载? 机动车在运行过程中,按照我国的规定是不可以进行超员的,这样的危害很大,要是不慎发生交通事故的话,那造成的损害往往就是巨大的。而现实中要是有超员行为就要作出处罚,那面包车超员怎么处罚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面包车超员怎么处罚 超载...


·月收入一万交多少税
      一万元该交个人所得税290元。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乘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月收入10000元;五险一金0元;起征点5000元;一发确定的其他扣除0元;专项附加扣除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元。《个人所得税...


·买房子需要买车库吗?
      买房子需要买车库吗 随着私家车数量的逐年上升,很多购房者在买房时,也将停车位问题作为考量的一环,但究竟是花上十几万元购买产权车位,还是每月支付几百元租车位划算,仅仅用数字公式来判断买或租,显然过于简单。其实,买房的时候要不要同时买车位,需要考虑以下问题: 1、买不买车位看区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