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醉驾交警有权利扣车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我国醉驾交警有权利扣车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代替驾驶、违法行为尚未消除、需要调查或者证据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扣留车辆:

(一)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七)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当事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扣留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二、醉驾怎样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所以我国交警是完全有权利扣押醉驾司机的车辆的,但是交警之所以要扣押车辆肯定是因为有一些特殊的原因的,因为醉驾的司机一般都是自己开车的或者旁边的人也已经喝了酒,在这种情况下交警部门不可能再把车辆交给其他人开走了,只能先将车辆扣押了以后,待家属办理好了相关手续前来取车。


·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怎么申请
      近年来,由于受害者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证据保全意识不断增强,使申请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数量迅猛上升。而且诉前财产保全措施,使得一些简单纠纷可以不经过诉讼在立案环节就得以调解。当发生车祸后,这个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怎么申请呢?以下是针对这个问题的具体解答。 一、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怎么...


·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如何赔偿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不管是否给对方实际造成了人身损害,此时多少都会耽误其工作,因此在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中就会涉及到误工费的赔偿,那到底这个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如何赔偿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如何赔偿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而搁误工...


·交通肇事罪一般会判缓刑吗?
      一、交通肇事罪一般会判缓刑吗 情节较轻可能会适用缓刑,情节严重,在肇事之后逃逸甚至致人死亡逃逸,则不可能适用缓刑。所谓缓刑适用的原则,就是在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过程中,特别是缓刑适用过程中必须始终考虑的规则和因素,包括法定因素和酌定因素。 1、法定因素。 (1)看是否具备法定...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赔偿流程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赔偿流程有哪些?1、报警和受理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除了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交管部门。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管部门报案。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都造成重伤或...


·摩托车追尾汽车责任如何划分
      摩托车追尾汽车责任如何划分生活中,不仅经常出现汽车追尾汽车的情况,摩托车追尾汽车的情况也不少见。当然对于摩托车,有一部分我国是将其认定为机动车的,但有一些则属于非机动车。此时,就要据此来划分事故的责任。 一、摩托车追尾汽车责任怎么划分 货车与电动车发生的车祸可以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


·商品房交易纠纷什么部门处理?
      商品房交易纠纷什么部门处理? 一、商品房纠纷找哪个部门处理 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和以土地为标的物的土地出让、转让、租赁、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侵权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璜、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交通肇事逃逸什么时候拘留?
      交通肇事逃逸什么时候拘留?对于逃逸什么时候拘留就要看实际的情况;《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4条,对“交通肇事逃逸”定义为: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


·交了学费学校不退怎么办
      其实有很多民办学校的招生行为当中都是存在着一定的乱象的,特别是家长一定要自己主动的去拒绝一些民办学校乱收学费的做法,还有一部分家长是在交了学费以后又想要重新让孩子到其他的学校去上学了,但是,这种决定面临的结果就是学校不退学费。实际上,交了学费学校不退怎么办的这个问题是可以通过协商...


·北京两限房上市交易政策有什么?
      北京两限房上市交易政策有什么? 北京市限价房管理办法规定,限价房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满5年,可以上市交易。在同行条件下,政府拥有优先回购权,上市交易时转让方需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指导价与限价房价格之差的35%上交土地收益金,上交后可以转为普通商品住房进行转让...


·交通肇事者逃逸面临刑事责任是什么?
      交通肇事者逃逸面临刑事责任是什么?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


·买卖车辆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要担责吗
      日常生活中将机动车出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的情形较为常见。例如,亲朋好友之间出于对某机动车的使用需要而临时借用,或是从专业出租汽车的公司租用机动车使用,等等。而在租赁、借用机动车后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也是时有发生。此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并不是车辆的驾驶人,驾驶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