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工伤认定决定书》不服的救济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对《工伤认定决定书》不服的救济

(一)行政复议:

(1)申请人——①用人单位;②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 ③工会组织。

(2)被申请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

(3)行政复议机关——①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上一级劳动部门②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4)申请复议期限——①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②对工认定结论不服: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③逾期不作工伤认定:期满后60日。

(5)复议申请提交的材料——①复议申请书。②工伤认定机构做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书或工伤认定决定书。③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6)行政复议的受理——收材料之日起5日内。

(7)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受理之日起60日内。

(二)行政诉讼:

1、受理的三种情况:

① 对劳动部门的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不服。

② 对行政复议不服。

③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

2、起诉期限:

直接起诉为收到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之日起3个月内;经复议的为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

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救济

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后,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在这里,需要注意三点:

(1)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指的是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或工伤职工所属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能力鉴定的初次申请是他们中的一方所提出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未提出初次申请的他方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也应当有权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这是保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

(2)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不能申请劳动仲裁或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这种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主管的范围。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只能通过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来寻求救济。

(3)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对此,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不得再次申请鉴定,亦不得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就再次鉴定申请作出最终的鉴定结论后,应当履行对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送达义务。

一般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是直接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最终的处理方式,如果行政复议也没有任何作用,还是可以继续提起行政诉讼的。此外,本文还补充了如果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解决办法,您可以大概了解一下。


·工伤肋骨骨折一根赔多钱?
      工伤肋骨骨折一根赔多钱?如果认定为工伤,应该能评为十级伤残。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要注意的是,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辞退员工?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辞退员工?没签劳动合同不可以辞退员工,我们国家法律当中规定的合法辞退员工的条件,就包括有双方协商一致来解除劳动关系或者是存在着过错的情况之下。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哪些
      遇到纠纷就要想办法解决,对劳动纠纷也是如此,那么,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哪些呢?此外,鉴于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方式之一的劳动仲裁,被广泛适用,那根据经验来看,我们在申请劳动仲裁时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哪些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申请工伤鉴定必须要两个证人吗?
      工作的时间,在工作的场合发生事故受伤的,申请赔偿的时候还需要先进行申请工伤鉴定,但是在面对申请工伤鉴定必须要两个证人的这种说法的根据来源有所疑惑时,我们可以一起来看看是申请工伤鉴定必须要两个证人吗? 一、认定工伤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一、收到解除劳动合同书签不签字有影响么?
      一、收到解除劳动合同书签不签字有影响么?这个不用劳动者签字,单位盖章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用来证明劳动者和单位劳动关系解除的,用来办理五险一金转移或者新单位入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


·单位不发加班工资职工怎么办
      单位不发加班工资职工怎么办原则上如果是单位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要求员工加班的话,这时一般需要支付员工相应的加班工资,算是对其延长工作时间的一种补偿吧。但现实中,很多单位在安排了加班之后却不发加班工资,那遇到单位不发加班工资职工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


·国家职工年休假条例
      现代社会生活节奏非常快,人们的生活压力都非常大,所以我们需要利用好国家给予的假期来放松自己,多回家看看。但还有很多人对国家出台的休假政策并不了解,还有许多人会错事这些休假的机会,对自身来说就是非常大的损失,不能好好的放松自己。那国家职工年休假条例是怎样的呢? 《国务院出台...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联系的纽带,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因为需要承担赔偿金,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3...


·企业职工羁押期间工资待遇规定有哪些?
      企业职工羁押期间工资待遇规定有哪些? ?首先,按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除此之外,对于其他员工,涉嫌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公司在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内,可以暂停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其中包括按时发放工资。 ?其次,员工被停发工资之后,后又...


·辞退员工支付的一次性补偿金怎么做账?
      辞退员工支付的一次性补偿金怎么做账?辞退员工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先进入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科目,然后分配进入管理费用。辞退员工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属于辞退福利。所谓辞退福利,是在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期之前,企业由于种种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而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企业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