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拒执罪单位犯罪主体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想必提到拒执罪的话应该从字面意思上也能够理解,就是拒不履行和执行的一种特殊的罪行,而且拒执罪的犯罪主体一直以来就是比较特殊的,当法庭对单位作出某种判决结果以后,单位如果拒绝执行的话就有可能构成拒执罪。下面我们就详细的给您介绍一下,拒执罪单位犯罪主体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拒执罪单位犯罪主体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拒不执行裁判罪是一种特殊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三、四、五条的规定,有以下三种:

①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即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规定的曾有作为或不作为义务的自然人。

②被执行人是单位的,追究的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这些人员为了本单位的利益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本罪的主体。

③与被执行人共同实施妨碍执行和拒不执行的行为人。这种人,因其不是被执行人,而是案外人教唆被执行人或与被执行人事先通谋策划,事后共同参与并实施了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行为的,应认定为共犯。

二、拒执罪提起刑事自诉的条件有两个:

1、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了下列八种行为之一:

(1)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2)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6)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7)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8)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2、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自己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可见,拒执罪单位犯罪主体这是我国刑法当中对拒执罪的构成要件的明确规定。在拒执罪的犯罪主体当中就包括单位,如果单位拒不执行判决,那么可以通过相关的司法途径追究单位的主要领导人员,加上之前单位作出的一些违法行为和后面的拒执罪,是很有可能会加重处罚的。


·诈骗罪从轻情节有哪些
      诈骗罪您肯定都知道是什么,现在诈骗案件也是发生的比较多的一类犯罪案件,我国对诈骗也一直是严厉打击的。可是,诈骗罪从轻情节又有什么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来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关于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


·非法组织卖血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有献血办公室和采供血机构才有资格在其被许可的项目范围内组织他人出卖血液,开展采供血业务。除此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组织血源供血。否则就可能构成了非法组织卖血罪。那我国关于非法组织卖血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不适用死刑的条件是什么
      不适用死刑的条件是什么 一、不适用死刑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以下罪犯不适用死刑: 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这里所说的“犯罪的时候”,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不是指审判的时候,如果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那一天不满18周岁,即便审判的时候已满18周岁...


·无罪辩护风险主要是什么?
      无罪辩护风险主要是什么?无罪辩护的风险要分为是被告人自己辩护还是辩护人进行的辩护,如果是辩护人辩护无罪,那没什么后果,如果是被告人自我辩护无罪,一旦法院判其有罪,那么会认为被告人不具有悔罪表现,在量刑时可能会从重量刑。(一)死刑案件死刑案件指根据法律规定可能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案件。...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既遂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


·网上办理无行贿犯罪的依据是什么
      有行贿做法的这些人员当时的心态肯定都是希望相关国家工作人员能够给自己大开方便之门的,可实际上,行贿不仅会亲手将自己送到班房当中,将来在市场竞争的过程当中会失去更多的大好机会的。因为同类型的企业在参与政府招标的活动的时候是需要出具无行贿犯罪证明的,可有些不了解的负责人就比较关注,网...


·案件不符合犯罪构成的要件怎么处理?
      案件不符合犯罪构成的要件怎么处理? 一、案件不符合犯罪构成的要件怎么处理? 案件不符合犯罪构成的要件时通常会被判无罪,原因如下: (1)犯罪构成是刑法规定的,衡量危害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法律标准。犯罪构成要件是组成犯罪构成的具体的事实特征,或者说犯罪构成这一法律标准的具体内...


·个体户能否构成单位行贿罪?
      一、个体户能否构成单位行贿罪?不构成单位行贿,单位行贿罪(刑法第393条),是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单位,所谓“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与单位受贿罪不同,并不仅仅局限于...


·领导组织传销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领导组织传销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有哪些(一)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的;(二)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三)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


·未成年犯罪成年后才抓到怎么处理?
      现在的社会诱惑那么多,未成年心智发展又未成熟,极容易受到诱惑或着他人蛊惑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所以现在社会各界都非常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也正在着手改善未成年人的成长教育模式。那么,未成年犯罪成年后才抓到怎么处理?详情请参考下文。一、未成年犯罪成年后才抓到怎么处理?按犯罪时的年...


·刑事诉讼法作证义务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作证义务是什么 刑事证人拒绝作证特权作为刑事证据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现代许多法治国家的刑事诉讼法典或证据立法中均已得到明确规定。承认和赋予刑事证人拒绝作证特权,对完善一国的刑事诉讼立法和实现法律的社会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凡是知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