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追偿抚养费管辖地是怎么规定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追偿抚养费管辖地是怎么规定的?
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各地法院在级别管辖上也有一定的要求。比如北京法院,一般的离婚案件由基层即个区县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夫妻双方有争议的财产超过了5000万元,一审就需要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当然绝大多数案件的离婚管辖法院,一审都是在各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里审理的。
二、 抚养费给付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 抚养费的内容及给付的方式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如果只是追偿孩子的抚养费的话向当地的法院提交诉状即可,但是因为离婚后很有可能被告方已经离开了当前所在地,所以有些情况下还是需要原告方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追偿抚养费的诉讼请求的,并且追偿抚养费的数额如果较多的话,可能当地的人民法院也不具备审理的资格。



·征地补偿款分配时如何办理
      征地补偿款分配时如何办理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前二项对象为物,系对物因征地受到的损失的补偿,基于损失与补偿的法律因果。后一项对象为人,系对征地后失地农民的劳力安置,该项是基于法律强制性规定。1、土地补偿费归村...


·湖北黄冈四季花海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湖北黄冈四季花海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利息是多少
      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利息是多少?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作为房地产企业,自有资金是很少的,其在开发商品房的时候需要向银行贷款。这也是房地产企业的一种融资方式,另外,发行股份、发行企业债券等都是融券手段。对于企业而言,利息是必须要考虑的。那么,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利息是多少?下面我们听听...


·征地补偿不公平如何维权有哪些具体做法
      征地补偿不公平如何维权有哪些具体做法国家的各项建设正在大张旗鼓的进行,在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征地补偿问题,征地造成了土地的减少,也使得失地农民的生活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因此对于征地补偿的问题就变成了一种社会问题,征地补偿的规定是在当地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依据法律的相...


·土地承包合同签完毁约可以吗
      土地承包合同签完毁约可以吗 一、土地承包合同签完毁约可以吗? 土地承包合同签完是不可以毁约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违反合同承担法律规定的或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有以下几种方式: (1)继续履行。 (2)支付违约金。 (3)损害赔偿。 (4)支付定金。 (5)其他补救措...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40年吗?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40年吗?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


·中国土地使用权年限最短是多少年?
      中国土地使用权年限最短是多少年?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温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温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为了更好地规范土地征收工作,温州政府出台了最新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一出,既安置好了被征地居民的正常生活,同时也方便政府更好地开展工作。但很多朋友对新出台的征地补偿政策不是很清楚,处于一知半解的情况,下面我们为您解惑温州征地补偿标准是...


·征收土地果树占地补偿计算方法是什么?
      征收土地果树占地补偿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征收土地果树占地补偿计算方法是什么?(仅做参考) 征收土地果树占地补偿计算方法是果树的价值乘以果树的树龄。果树的补偿标准根据果树类别、树龄等逐年递增.如:樱桃树树龄8-20年,每株补偿1500-2000元。各个地方的标准不一样的,建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遭到违法拆迁我们可以维权吗?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遭到违法拆迁我们可以维权吗?  被拆迁人遇到违法拆迁的,被拆迁人可以通过报警、提起行政诉讼、向相关部门投诉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而维权时,可以委托律师介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能将土地使用权重复抵押吗
      能将土地使用权重复抵押吗为了增加流动资金,在实际项目运行过程中会出现土地使用权重复抵押的情况,若是像房地产开发企业先以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了抵押权,并在土地登记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立登记,然后又将再建工程设定抵押权,那么房屋登记机构能否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能将土地使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