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营企业融资特点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对于我们社会一些民间的投资企业来说,目前的国家政策和市场环境,对它的生存异常苛刻。就融资来说,民营企业比其他形式的企业要困难的多。对此,民营企业融资特点有哪些?为了帮助您更好的了解,我们搜集并整理了以下内容。
民营企业融资的特点

一、民营企业融资难的深层原因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民营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其产出已占到经济总量的70%左右。但是金融服务却严重滞后,民营经济得到的金融资产不到总量的40%,在发展过程中一直被经营资金不足、融资渠道不畅所困扰。甚至出现了一方面民营经济扩大投资、进行设备、产品更新换代、技术升级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另一方面国有银行资金或者贷不出去,或者贷给某些有问题的国企后难以收回的现象,造成资金整体使用效率低下,金融资源严重浪费。究其深层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民营企业融资特点决定了其处于资金竞争劣势

与国有大中型企业相比,民营企业具有完全不同的融资特点:
(1)融资费用较高。民营企业数量众、地域分散、规模相对较小,因此融资需求总量庞大,但每笔金额却偏小,而且资金需求分散、周期短、随机性大。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贷款的审核、发放、催还及提供存取、代收、转账等服务时,需花费更多的人力、财力。(2)信息搜集较为困难。民营企业普遍成立时间较短,缺乏历史的信用记录和良好的公众形象。信誉、财务、业务状况等信息离散度高、透明度低且变化大,缺乏规范,难以对其进行大规模的集中搜索,更难以像国企尤其是上市公司那样从公开媒体获悉信息。国有银行惯用的通过企业财务报表、银行资金帐户、国家信贷政策的信息搜集方式对此更难适应。因此进行一定规模贷款并获取相应收益的信息搜集与信息更新成本较高。由此影响了一些金融机构包括国有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的积极性。(3)贷款的抵押和担保较难实现。抵押和担保是弥补民营企业信息和信誉不足、降低银行贷款风险的重要手段。然而民营企业由于资金少、知名度低,难以找到合适担保,抵押品的价值也极为有限,且常常不符合规范,因此在资金市场中竞争力较低,并几近形成恶性循环。
2.现有金融制度和融资格局决定了流向民营企业的资金十分有限
国有、股份制、城市商业银行及城乡信用社构成了我国现行的银行机构体系,决定了我国仍然是以银行为媒介的间接融资占主导地位及资会主要流向国企的融资格局。国有商业银行长期形成的为国有经济服务的理念及衙门作风根深蒂固,对小额、分散的民营企业金融需求往往不屑一顾,甚至宁愿贷款给有问题的国企,也不愿贷款给经营良好的民营企业。民营企业从以银行为媒介的间接融资体系中得到的资金始终较为有限。另一方面,由于迄今为止,企业债券和股票的发行与上市,一直实行严格的政府审批制度和额度管理方式,而且政策明显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倾钭,因此民营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进行直接融资更为困难。从以上的内容看出,民营企业融资特点是:融资费用比较高,搜集信息不容易进行以及难以实现的贷款担保。想要民营企业更好的经营下去,国家就要改善民营企业的市场环境,放宽融资条件等等。想要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让本站来帮助您。



·根据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义务是什么?
      根据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义务是什么? 可能您经常在电视剧里看到公司的股东,拥有很大的权力,可以在整个公司当中享受很高的地位,但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公司股东是非常劳累的,他们不仅需要负担着整个公司的经营。还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义务是什么?下面为您介绍。...


·企业存续分类,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设立是怎样的?
       企业在经过重新的改制重组之后没如果是以集团公司存续的企业,是被称为存续企业的,目前很多还在正常经营的企业,在改制之后,如果是以母公司继续存续的话是可以被称为存续企业的,关于企业存续分类,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设立是怎样的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 一、企业存续分类,股份有限公...


·中小企业融资产品发行方式区别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产品发行方式区别有哪些?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的中小企业的发展队伍也在逐渐扩大。当然在发展的过程中问题是不可避免的,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资金问题,没有足够的资金,企业就无法进行正常运转,而关于中小企业融资的融资产品也是五花八门,本文就对当前几种常见的中小企业融...


·违法的公司法人好判刑吗
      违法的公司法人好判刑吗?公司法人好判刑吗?公司法人指的是公司的法人代表,通常是董事长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法人代表是否判刑要看具体情况。若是法人代表本身违法犯罪,区分民事、刑事责任后判处。经营过错、合同失职等承担民事赔偿,挪用资金、利用便利谋取交易机会等按情况依刑法或其他法规处置...


·公司法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登记管理对于一个公司而言是必须具备的能力,政府也应该对此做出具体的规划,防止盲目规划出现的不适应市场的情况出现,对于此,政府的确是出台了政策及规定来约束公司的登记管理行为的规范程度。因此公司法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的战略地位就显得尤为重要,不仅如此...


·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之间的规定是什么
      国有企业改制有成功也有失败的案例,但是在这一过程当中却暴露出了企业改制当中存在的一些法律漏洞。很多的国有企业当中职工虽然持有股份,但是在改制过程当中几乎没有任何的话语权,职工权益被忽视和国有资产的流失等这些都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我国在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之间也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法律...


·公司股东撤资怎么登报公示?
      公司股东撤资怎么登报公示? 应该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法》明确规定...


·分公司能付签合同的可能性有多大
      一,分公司能付签合同的可能性有多大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总公司设...


·公司法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是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必须由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董事提议、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公...


·国有企业减资程序
      国有企业减资程序 一、国有企业减资程序 ? 国有独资公司减资由国有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 二、有限责任公司减资程序 1、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应由股东会依法作出特别决议。减资决议或决定的内容大体有: (1)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减资...


·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
      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一、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有哪些 1、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这也是股东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