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二手房可以买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哪些二手房可以买

1、商品房

商品房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的房屋,能办《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2、经济适用住房

所谓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无偿划拨土地,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由于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提供给中低收人家庭的政策性住房,对其购买对象有严格限制。因此,对经济适用住房的二次转让也有着诸多限制。

3、房改房

房改房又称已购公有住房,是指按房改政策的规定,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及所购房屋的实际情况,售房单位给予一定折扣,职工按照房改成本价或者标准价(含标准优惠价)购买的单位的公有住房。房改房分为成本价、标准价(优惠价)等类型,每种类型的房屋交易方式都有所不同。

4、限价商品住房

限价商品住房俗称“两限房”,是指政府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时,提出限制销售价格、限制住房套型面积、限制销售对象等要求,由开发商通过公开竞争取得土地,并严格执行限制性要求开发建设和定向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对象为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农民家庭以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申请购房条件为3人及以下家庭年收入8.8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的家庭。

二、买二手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1、查询房屋产权是否合法

查询房屋的权属,首先要做的就是要看房屋产权是否合法。通常来说,买房应该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产权证件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证”。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资格证件是指查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为了防止有的卖房人伪造假产权证,还有必要到房地产交易市场查验房产证的真实性以及产权记录。两相对照,才能清楚地知道该房的一切产权细节,不至于有所遗漏。确认产权的真实性,要查验产权证的正本,房屋所有权的状况,若是共有,在“房主”一项会有显示,且共有人的产权比例及拥有权形式都有记录,防止无权的人或者是部分产权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售房屋。

如果是夫妻或家庭成员共有的,或继承人共有的房屋,那么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共同签订。

2、“特殊”房源更应详查

目前二手房交易中,除了拥有正常产权的房屋之外,还有一些“特殊”的房屋。这类房源包括军产房、使用权房、小产权房(即地产房)等。此类房源一般价格会比正常产权的房源低一些,尤其是使用权房,由于建筑年代较长,通常所处的地段非常好,生活非常便利。但这样的房源存在的问题也会较多。

目前市场上交易较多的是使用权房。使用权房产权不归个人,但目前经过一定程序可以买卖。其产权归属可分为两种:单位产权和房管所产权。前者大多是原产权单位按照旧有政策,以福利分房的形式分给职工居住使用。对于这类使用权房,买方应询问原产权单位意见。

3、查询房屋的“他项权”

产权记录只是一些基本信息,无法提供房源所有权是否已“作嫁于人”。此时,就需要查询房屋的“他项权”。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不过,在房地产交易市场是无法查询到房源债务负担状况的,诸如此房是否有租赁债务等,则必须查验租约以及有关的证明文件。如果买房时,房主与第三人还存在着租赁关系,在此情况下,买受人虽然能取得房屋产权,却有可能因租赁期未满而无法入住;或买卖合同可能因为侵犯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而被撤销,从而陷入诉讼纠纷之中。

通过上文的讲述,相信您应该已经了解了,在实践中哪些二手房是可以购买的,且在买时要注意什么。但同时,您还需要注意有关购房物业的相关问题。如果您对该类问题不是很了解的话,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详细的解说。


·一、房屋继承人证明怎么写?
      一、房屋继承人证明怎么写? 房屋继承人证明中应该表明死亡人的基本信息,身份证号码,注明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全部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 、身份证号、与被继承人关系以及生存状况等信息。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要提供《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合法继承人证明,需要继承人凭...


·房产合同起诉期是多长时间
      房产合同起诉期是多长时间涉及房地产纠纷的诉讼时效规定,适用民法和行政法的有关时效规定,一般有以下几种:(一)一般时效:是指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除外的诉讼时效,通常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超过二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手房的购房风险
      1。物管温柔的隐患 单位的宿舍一直是受二手房市场追捧的对象。这是因为一般情况下宿舍内居住人群较简单,邻里人情味浓,所以此类二手房除硬件条件外最吸引购房者。但在这浓浓人情味背后却隐藏着物管隐患。此类型二手房多不存在专业的物管,小区管理多由单位聘请的离退休人员完成,看门...


·房产证加老婆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产证加老婆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房产证加老婆的名字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财产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也就是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


·未到期的房屋租赁合同私人怎么解除
      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中,租客由于工作临时调动,家庭变化或者经济状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想提前与房东解除原租赁合同。但是在实际解除租赁合同谈判的过程中,由于房东与房客的认知存在差异,导致中间存在诸多障碍。那么,未到期房的屋租赁合同私人怎么解除?下面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 提前解除租...


·一、因为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可以退房租吗
      一、因为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可以退房租吗 疫情房租不一定可以退租。需要根据承租人因疫情影响居住的具体情况而定。疫情是不可抗力因素,但是能否作为减免租金的法定事由是实际情况实际分析的。如果因疫情隔离对房屋使用了居住功能的,未影响到原租赁合同目的中的使用用途,不可主张减免租金。如果因疫...


·1、留意房屋的手续是否齐全
      1、留意房屋的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后再将房屋抵押或转卖,所以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


·在我国注销他项权证房产局怎么办
      在我国注销他项权证房产局怎么办我国公民在用自己的房屋做抵押贷款向银行贷款,有些民间借贷也是存在抵押房产的情况,但是为了方便双方以后的债务债权关系能够顺利的进行,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一般都会到房产部门办理他项权证的。他项权证只有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才可以注销的,那么,注销他项权证房产...


·买房首付款什么时候拿买房的时候买方给卖方首付款时间
      买房首付款什么时候拿买房的时候买方给卖方首付款时间,一般可以分为两种情况,首先是全款购房,另外可以选择买方按揭贷款购房,具体如下:1、买方全款购房时,在卖方查档确认产权清晰无异议后,可支付首付款;2、买方按揭贷款购房时,在完成买方按揭贷款资料审核通过后,可支付首付款。二、买房交首...


·夫妻离婚房屋补偿款计算是怎样的夫妻离婚房屋补偿款
      夫妻离婚房屋补偿款计算是怎样的夫妻离婚房屋补偿款=夫妻共同支付款项(包括本息)÷(房屋购买价 全部应付利息)×房屋评估现值(或夫妻认可房屋现值)×50%”的计算公式。离婚时,如果夫妻提前将银行贷款还清,由于提前还贷,剩余年限的利息不必支付,因此,剩余年限的利息不能计算在房屋原值中...


·未办理房产证能过户吗
      没有房产证是不能过户的。根据相关规定,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是房屋禁止上市交易的。目前我国采用的是产权登记制度,房产证的所有人不是自己,将无权处理该房屋。同样的也就无权享受到该房屋所带来的相关利益。如果将来该房屋需要拆迁,将无法得到补偿。同时,如果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