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债务转让车辆协议怎么制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债权债务转让车辆协议怎么制定?

现在的社会流行起了先消费后还款的消费模式、这种消费模式虽然能在当下享受到不花自己钱消费的乐趣,但也会日后的生活创下了很大的压力,于是负债人就想到债权债务转让车辆协议这类解决方法,将自己的物品转让给债主来抵债。

一、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所谓合同义务的转移,指基于当事人协议或法律规定,债务人移转债务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债务人地位成为新债务人而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现象。

1、该条规定的合同义务转移制度为当事人约定债务转移制度,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债务是可转移的,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行的债务不能转移。

(2)约定债务转移的以债权人同意为必要条件。

(3)产生了新的合同关系,转移前之合同关系消灭,转移后的合同关系产生。

(4)合同主体已经变更,第三人成为合同当事人。

2、就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合同义务转移来说,又包含着两种形态:

(1)合同义务全部转让,即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原债务人已经脱离了原来的合同关系。通常被称为“免责的债务承担”。

(2)合同义务部分转让给第三人,通常被称为“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原有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有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与原债务人一起共同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合同义务。

无论是合同义务的全部转让还是部分转让,都要有转让债务的协议,而且协议必须要征得债权人的同意,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生效。这是因为债务作为一种义务是债务人必须履行的,而且合同义务的履行直接关系到债权人利益的实现,从保护债权人利益出发,债务转让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二、债权(抵、质押权)转让协议书格式

甲方(转让人):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人):

身份证号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转让债务人的债权事项,依据我国《合同法》、《担保法》的相关规定,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所享有债务人借款万元的债权全部转让给乙方,债权转让金额为()万元,同时该债权项下的抵押(或质押)权也一并转让给乙方。自本协议签订后,由债务人直接向乙方偿还,该债权项下的抵押(或质押)权全部由乙方享有。

第二条:抵(或质押)物基本信息为:牌汽车一辆,号牌为,大架号:,车主姓名:,身份证号:。

第三条:甲方对于抵(或质押)物应当向乙方如实告知财产的隐蔽瑕疵,如抵押车辆的事故史、维修史、保养史等均向乙方一一告知。

第四条:甲方需保证原债权以及抵押质押权利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无任何权利瑕疵。并且本转让协议具有独立性,对于因抵押、质押物涉及到违法犯罪等事实,均不影响本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第五条:本协议在签订后,甲方负责将抵(或质押)物直接交付给乙方,交付之前违章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交付之后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和债务人之间原借款合同中甲方所享有的全部权利、权益,乙方均享有,包括但不限于本金、逾期还款违约金、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利益。

第七条: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负有向债务人通知该债务转让的义务,对于因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乙方受到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协议签订后,因第三人或车主对抵(或质押)物主张权利,导致受让人(次受让人)与之发生纠纷的,造成乙方抵(或质押)物权丧失,甲方应立即将本合同受让款()万元及违约金()万元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本协议如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1:借款合同或借据复印件 2:甲方身份信息3:车辆基本信息资料4:收据

要注意是否要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如果法律要求了要通过相关部门但您在签订协议的时候却不管直接在私下签订,这带来的后果由签订协议的双方自己承担,有关部门不会负责。


·借车后出了事故车主要不要负责
      借车后出了事故车主要不要负责 一、借车后出了事故车主要不要负责 借车给别人发生事故,车主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的,应当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不存在的过错的,无需承担责任。车主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对损害发生...


·1、交通事故发生后
      1、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请交警到达现场。 2、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未查获者,自查获之日起规定期限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查获的,由当事人书面申请,规定期限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


·交通肇事罪起诉多久法院会判刑?
      交通肇事罪起诉多久法院会判刑?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


·上海非机动车牌照遗失如何进行补办
      上海非机动车牌照遗失如何进行补办 虽说当前社会拥有机动车的家庭越来越多,但现代社会倡导的绿色环保出行使得非机动车的使用用户增加,减少了机动车的使用,对环境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为了方面交通部门管理,我们是需要办理非机动车牌照的,如果非机动车牌照丢失的话一定要及时到相关部门去补办非机...


·儿童交通事故赔偿额度划分标准
      众所周知,近几年很多重大的交通事故的发生是由相关的行为人不清楚应该如何正确处理交通事故所导致的。那么关于交通事故的解决赔偿问题也是许多人关注的话题,尤其是儿童交通事故赔偿额度的划分标准更是尤为重要。未成年人遭遇交通事故,要求合理的赔偿也是天经地义的。具体的赔偿标准且看以下分析。 ...


·机动车逆向停车如何处罚
      机动车逆向停车如何处罚我国交通遵守的是右侧通行,所以在道路停车泊位内,必须依次按顺行方向停放,不得逆向停车,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违反停车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醉驾去交警队做完材料后处理环节是什么?
      一、醉驾去交警队做完材料后处理环节是什么?查酒驾仍由交警主体执行。在执法中,交警、巡警等将保持多警种联动的形式。目前交管部门已对全体民警进行了办理刑事、行政案件流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交管部门从交警中抽调熟练业务的专业人员,专门负责醉酒驾驶、飙车案件的查处办理工作。案件将会...


·一、交通事故扣押车辆是否缴纳停车费?
      一、交通事故扣押车辆是否缴纳停车费?交通事故扣押车辆是不需要缴纳停车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


·交通事故对方在住院能处理吗,有哪些规定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伤者伤势比较轻微的,都会等待交警来进行处理。如果伤势比较严重,一般情况下都会先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医治。那么,交通事故对方在住院能处理吗?交通事故赔偿技巧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供您了解。 一、交通事故对方在住院能处理吗 可以处理,处理步骤如...


·对于肇事车逃逸保险赔吗?
      对于肇事车逃逸保险赔吗?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保险公司只赔付交强险,商业险不进行赔偿。第一,对于交强险部分,相关法律并未将肇事逃逸归入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之内,且《民法典》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


·什么是交强险 交强险赔偿范围与标准是什么?
       一、交强险赔偿范围与标准是什么? 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