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讨债时怎样才能申请支付令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实践中,债权人可以通过督促程序来要债,即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债务人给付以金钱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法院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法发出支付令,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一种特殊程序。那么,讨债时怎样才能申请支付令呢?换句话说,怎样通过申请支付令来要债?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说明。
一、讨债时怎样才能申请支付令
可以运用督促程序代替诉讼程序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不主动履行债务又不提出异议,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即与生效的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债权人可以据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与诉讼相比,运用督促程序申请支付令有以下优点:1、及时方便,催偿债务快,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的15日内不提出异议,支付令即发生法律能力。2、程序上具有简易性,无须传唤债务人,无须开庭审理,也不需要双方当事人进行辩论,人民法院收到债权人的书面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即可签发支付令。这对当事人来说,无疑既省时又省力。法院经审查债权人的支付令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即予以受理。在受理以后,经进一步审查认为债权债务关系明显合法的,就应在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即被申请人收到支付令后,在15日内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债权人即申请人就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签发支付令后,如果找不到被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在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那么支付令即自行失效,督促程序终结。
二、怎样通过申请支付令来要债
申请支付令应具备的条件包括:1、请求给付的必须是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银行存款单等有价证券。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必须是已经到期的或者过期的,且数额必须是确定的。3、债务人负有给付义务,且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5、必须向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6、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以下内容:双方的基本情况;请求给付的数量及所依据的事实、证据,其中特别是应提出能证明所请求债权存在的债权文书;申请的目的,即要表明请求法院依督促程序发出支付令的意愿。7、所请求的债权未超过法律保护的二年诉讼时效期间。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在这债权人还要知道的是,支付令失效后,并不妨碍债权人行使诉讼权利,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从而引起审判程序,以期实现债权。如果您要债支付令的申请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



·离婚时写欠条转移财产怎么办
      离婚时写欠条转移财产怎么办 1.搜集其存折线索,记下其开户行,无论其将款转入何方,都不会有太大影响,可以申请法院查询转账记录,法庭上让其说明存款去向和用途,审核其转款必要性。 2.搜集其收入状况的线索,必要时律师出面调查,如果对方有很高的收入,但又不见存款,法庭上责令其说...


·信用卡欠款人找不到怎么办?
      信用卡欠款人找不到怎么办?直接起诉到时候法院会进行的传告,不到的直接判败诉了,这样可以直接拿到钱。1、如果欠款的金额达到一万以上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2、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


·个人债务追讨的手段是什么?
      个人债务追讨的手段是什么? 一、私力求济手段 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


·贷款卡年检的要求是什么?
      贷款卡年检的要求是什么 一、贷款卡年检的要求是什么 贷款卡年审仍实行滚动年审的方式,凡在城市地区领取贷款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在贷款卡发卡机关为其核发的《准予贷款卡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或《准予贷款卡行政许可变更通知书》、《准予贷款卡行政许可延续有效期决定书》核定的一年有效期到期前...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条款有哪些?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条款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


·合同格式条款有什么特征?
       一、合同格式条款有什么特征? 1.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此点表明,格式条款是由一方当事人事先拟定的,在拟定之时并未征求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此,应作扩大解释,即不限于一方当事人自己事先拟定,也包括一方采用第三人拟定的格式条款(如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但示范文本...


·借钱不还怎么办没欠条?
      借钱不还怎么办没欠条?没有欠条的情况下对方借钱不还,要想办法取得双方存在借款关系的其他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借条是非常重要的债权凭证,属于书证,在很多情况下是借款关系存在的直接证据,但是借条不是证明借款关系的唯一证据。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通过银行转账记录、通话录音、往来...


·有凭证打借条不下款怎么办?
      有凭证打借条不下款在法律上即代表两人之间的借款未生效,如果借款人打了借条并交给出借人后,出借人没有按约定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的,借款人应当立即要求出借人返还借条或撕毁借条,协商不成的,即时报警,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规定:第六百六十七条...


·债务承担与债权转让的区别有哪些
      债务承担与债权转让的区别有哪些 一、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在民法典中,叫合同权利转让。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


·十年加利息的借条不应得到法院支持
          代 理 词 该借条是有偿合同。该借条中有年息1500元/年的约定,按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


·婚前存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存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