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连带债权债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债务实际上是非常复杂的,因为债权债务关系,他是包括连带之债的。但是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不去,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言辞,对于连带债权债务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因此,他们想要知道连带债权债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连带债权债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连带债权的含义是什么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当事人一方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各当事人都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全部债务或者都负有向对方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因债务的一次性的全部履行而消灭的债。因此,连带之债的多数人一方相互问有连带关系。若债权人一方为多数且有连带关系,则为连带债权;若债务人一方为多数且有连带关系,则为连带债务。我国《民法通则》第 87 条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这里规定的即是连带之债。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证;(二)连带责任保证。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连带债务的债权人是什么
对于单一债权人而言,债权人对于其所享有的债权有处分权,那么对于连带债权人而言,是否具有债权的处分权? 连带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中的一人、数人或全部,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履行债务。连带债权人对所享有的债权有处分的权利。连带债务就是指债务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因全体债务人之间存在有连带关系,各债务人都负有全部偿付的义务,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的完全偿付,对全体债务人生效,因而导致全部债的关系消灭的债务。或者可以简单的说,数人负同一债务,对于债权人各负全部给付义务者,为连带债务。连带债务的核心是连带债务人之间的连带关系。连带关系是连带债务产生的法律依据。所谓连带关系,就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一种法律关系;在该关系中,多数债务人中一人或数人所发生的事项,效力及于全体债务人。因此,连带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中的一人、数人或全部,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履行债务。每一个债务人都有向债权人全部清偿的义务,而且只要债务没有清偿完毕,则任一个债务人无论是否应债权人的请求清偿过债务,也无论他自己应分担的债务是否履行完毕,对于还没有清偿的债务都有清偿义务。关于连带债权债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这个问题,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连带债权债务他指的是其中的债权人或者是债务人,包括两个以上。并且全体的债权人或者是债务人之间存在着一种连带的关系。连带关系是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核心。



·证券公司债券包括哪些法律责任呢?
      证券公司债券包括哪些法律责任呢?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1、第五十二条:证券公司债券的发行、承销、转让以及信息披露行为,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违反规定的,由中国证监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第五十三条:定向发行债券,违反规定在媒体上公开刊登或者变...


·因办理结婚欠的债,离婚时另一方要承担吗
      因办理结婚欠的债,离婚时另一方要承担吗如果系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就该债务的承担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一致,以双方协议为准,但是该约定只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对债权人无效。如果是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还款责任。通常情况下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应该是各承担一半的份额。《婚姻...


·公司债券回售条件是什么?
      公司债券回售条件是什么? 一、公司债券回售条件是什么? 有条件回售是当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并达到一定幅度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债券卖给发行人。回售价格一般比市场利率确定的价格稍低,但比债券票面利率高,在股票价格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回售条...


·夫妻在婚内写的借条,离婚后有效吗
      近些年来,夫妻之间的关系不再像以前一样,财产不再是理所当然的共有,而是随他们自己去约定,这也是导致夫妻在婚内打借条的重要原因之一。那么在法律上,离婚后婚内打的借条是否有效呢,简言之,夫妻在婚内写的借条,离婚后有效吗?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陈述。 一、夫妻在婚内写的借条,离婚后...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认定是什么?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认定是什么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


·如何解决朋友欠债不还的问题
      在我们的生活中,朋友之间经常会彼此借款,但由于各种原因,有的朋友却会延期还款,甚至是不还款。那么,实践中,如何解决朋友欠债不还的问题呢?此外,为了避免借款纠纷的发生,朋友之间在借款时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陈述。 一、如何解决朋友欠债不还 1、到期直接开口到期...


·借款纠纷的举证要求是怎样的
      借款纠纷的举证要求是怎样的 一、借款纠纷的举证要求是怎样的 当事人就借款纠纷举证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具体如下: 1、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2、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 3、证明当事人诉...


·债权人如何行使代位权?
      债权人如何行使代位权? 行使代位权 《合同法》第73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为...


·大学生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大学生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一、 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条件: 1、在读大学生、以及毕业两年以内的大学生; 2、大专以上学历; 3、18周岁以上。 二、 创业贷款申请步骤: 1、申请。毕业生持各类材料,到市人事局申请。 2、初审。由市人事局负责小额贷款贷前审核,对毕业生是否符合贷...


·公司法借款有哪些
      公司法借款有哪些法律规定?借款这种事,每个人都遇到过,可能是自己的亲戚,也可能是朋友。一般情况下,向他人借钱的时候,当事人都会被要求写一张借条。借条是一种书面凭证,里面记录了欠款金额和归还期限。如果没有借条,当事人会容易违约。那么,公司法借款有哪些法律规定?请看下文。 一、公司向...


·债务纠纷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债务纠纷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发生债务纠纷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如果不能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就只能走诉讼的法律程序,提起债务纠纷诉讼了。具体说来,债务纠纷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债务纠纷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债务纠纷诉讼的程序一般包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