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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作为我国保障儿童的一项基本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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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养权作为我国保障儿童的一项基本法律,是父母应向子女行使的一项义务。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中有很多父母不爱惜自己的子女,对子女的生活和学习起不到什么好的作用。那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可以剥夺抚养权吗有哪些法律依据,我们就这一问题为你带来详细的解答。
关于监护权的剥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五十三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法院可以撤销父母的监护人资格,但是需要特定主体向法院提出申请,这里的“有关人员或单位”指《民法通则》第十六条中的规定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法院撤销父母的监护人资格后,将指定新的监护人。法院根据对未成年人有利的原则,视情况征求未成年人的意见,按照法定顺序,优先从未成年人的近亲属中指定。没有相关亲属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因此,如果必须剥夺父母的监护权,法院会尽可能在孩子的亲属当中选择合适的监护人。由于配套制度的缺失,让居委会等相关单位担任监护人在现实中缺乏可操作性。将孩子安置到孤儿院之类的儿童福利机构就更不可能了,正如其他答案所说,对孩子很不利,也没有法律依据。
关于拘役、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和行政拘留,所以理论上如果父母行为性质严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对其拘役和罚款。不过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还是以批评教育为主。在对子女的生活不利或身体伤害时可依法由法院进行抚养权力的转移。但父母依照法律必须支付抚养费,但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在这部分法律法规执行的过程中还是存在一定难点,对转移抚养权的子女配套上还有一定缺失。所以请父母珍爱自己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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