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诉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后,会移送检察院,并经过法院的审理,对刑事案件做出判决。刑诉法就是指导司法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主要法律。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条款很多,透过不同的章节,对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做出了阐述。那么,刑诉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一起了解下。
一、刑诉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与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刑诉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刑诉法第5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3、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二、刑事诉讼审查起诉阶段是怎样的?
检察院接到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以后,案件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在这一阶段,检察院会对《起诉意见书》以及全部案卷材料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的意见,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人的意见,调查核实其他证据,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对案件作进一步侦查时,可以决定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除上述退回补充侦查,由侦查机关作出撤消案件处理的以外,检察院审查后,在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会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对于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是对于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免除处罚的,或者补充侦查的案件证据仍然不足的,不将案件交付人民法院审判,即不起诉。综上所述,刑事诉讼法是基本是法律,其中规定了公安机关、检察院及法院独立行使职权,互相分工,互相配合。明确了刑事诉讼当事人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并且,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这些就是刑诉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被告即使十恶不赦,也有权利找辩护律师。



·刑事诉讼法逮捕是怎样规定的?
      国家发布了许多法律条例来约束人们的行为,目的就是要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对于及其严重的犯罪行为,国家已经建立了相当严格的惩治力度,只要有合理的证据,就可以依法对嫌疑人进行逮捕,那么在法律上刑事诉讼法逮捕是怎样规定的? 一、逮捕是什么 逮捕,是指司法机关在一定时间内依法剥夺犯罪...


·开设赌场罪罚金是怎么规定的
      当今社会,很多人都喜欢开设赌场为赌博的人提供场所,而自己从中赚取利润,殊不知这种行为会构成开设赌场罪,一旦构成该罪,不仅会被处罚,还会被判处罚金。那么开设赌场罪罚金判多少呢?这个问题,请看我们下文解答。 一、开设赌场罪罚金判多少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


·销售假药犯罪未遂是否可以减轻处罚
      销售假药犯罪未遂是否可以减轻处罚销售假药犯罪未遂是可以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


·刑事案件再审辩护意见是指什么?
       一、刑事案件再审辩护意见是指什么? 刑事案件再审辩护意见是指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出现了新的证据可能对犯罪事实产生影响,司法机关必须对案件进行再审的情况。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


·诈骗和招摇撞骗罪是法条竞合吗?
      诈骗和招摇撞骗罪是法条竞合吗?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属法条竞合关系,其主要理由是:法条竞合所涉及的条款之间是必定存在交叉和重合关系的,其间无需任何介质作媒介;而想象竞合所涉及的条款之间缺乏交叉和重合的先天性,而只是行为人的行为作为媒介使得原本无交叉或重合的条款间出现的个案的关联。与诈...


·侵占罪的诉讼时效最长是多久?
      侵占罪的诉讼时效最长是多久?《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


·刑事案件中书记员哪些情况要回避
      刑事案件中书记员哪些情况要回避 一、刑事诉讼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书记员需要回避的情形包括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


·故意伤人罪怎么处罚
      故意伤人罪怎么处罚 一、故意伤人罪怎么处罚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1)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故意伤害自己身体健康的',一般不构成犯罪。但自伤行为损害了社会利益而触犯了其他刑法条文的,则...


·犯了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犯了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


·老师虐待儿童构成什么罪
      在我国儿童一般是指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中就包括了男童和女童。相信您都清楚这个阶段的儿童其实是很需要父母的抚养,另外在一些地方可能也需要更多的保护。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经常出现虐待儿童的行为,当然达到了一定情节之后会认定构成犯罪。那通常虐待儿童构成什么罪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


·新刑法团伙生产假药罪怎么判刑
      新刑法团伙生产假药罪怎么判刑?团伙生产假药罪的判刑标准要根据犯罪情节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