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成拒执罪的条件有哪些法律依据?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我们的自身在受到非法的侵害时,往往想通过法律解决。人民法院作为我国的司法机关,做出的合法判决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遵守。但就是有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考虑受害人的感受,躲避法律的制裁,不执行法院的判决。下面我们就购成拒执罪的条件为您解答。
一、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
拒不执行裁判罪是一种特殊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三、四、五条的规定,有以下三种:①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即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规定的曾有作为或不作为义务的自然人。②被执行人是单位的,追究的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这些人员为了本单位的利益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本罪的主体。③与被执行人共同实施妨碍执行和拒不执行的行为人。这种人,因其不是被执行人,而是案外人教唆被执行人或与被执行人事先通谋策划,事后共同参与并实施了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行为的,应认定为共犯。
2、犯罪客体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裁判和执行的权威。人民法院是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关,所作出的裁判一经生效就具有强制力,负有履行义务和协助执行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直接损害人民法院裁判和执行的严肃性,严重影响了法院裁判权威和执行权威,在破坏了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的同时;间接损害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
3、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已经生效,必须执行,在有能力执行的情况而故意拒不执行,希望通过拒不执行的犯罪行为,使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无法得到执行,以满足自己或单位的非法利益。
4、客观方面
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其情节严重。“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查实的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实施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这不单单是一种对他人的伤害和一种犯罪行为。更是对国家法律的无视,和对司法机关的公信力进行挑战的一种行为。国家在办理这样类型的案件的时候,在证据确凿并且有重复的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就会对犯罪分子进行严厉的打击。



·非法组织传销罪的概念是什么
      一、非法组织传销罪的概念是什么?组织、领导传销罪:是指组织者、领导者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对罪犯的假释由哪个部门决定
      一、对罪犯的假释由哪个部门决定?(一)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二)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法律规定是什么
      遵守法律法规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但是如果对于法律法规的内容都不了解的话,自然就无法去遵守法律法规的内容,当前许多人都不了解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许多人并不知道这种行为是属于违法的,所以对此我们还需要有明确的认知,那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呢?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相关法...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客体是什么?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客体是什么?(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二)客观方面表现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具体包括四种情形: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


·环境刑事责任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环境刑事责任的犯罪构成是什么?(1)犯罪主体。根据环境保护法和刑法的规定,关于环境犯罪的主体,已打破了“个人刑罚观”,除了达到法定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外,还包括法人。(2)犯罪客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犯罪客体,是因侵害各种环境要素和自然资源而受到侵犯的财产所有权、人身权...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什么意思?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什么意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认罪认罚从宽,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从宽分为实体上从宽和程序上从简两方面。对认罪认罚案件,属于基层法院所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以...


·伪证罪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吗
      《刑法》中规定的很多刑事犯罪都是由特殊主体构成的,有的甚至要求只能由单位构成。而对于刑事诉讼中做虚假证明的犯罪——伪证罪,是否也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依我国《刑法》第305条规定,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且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不包...


·对于公民盗墓贩卖什么罪?
      对于公民盗墓贩卖什么罪?就是属于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墓贩卖文物判三年,个别情节比较严重的盗掘行为,所对应的刑罚也不一样:确定为盗取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或者古墓葬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且处相关罚金,严重的...


·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区别有哪些?
      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区别有哪些? 一、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区别有哪些? 1、概念不同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处罚不同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


·替考罪入刑如何追责当事人?
      替考罪入刑如何追责当事人?国家对于考试作弊这一不良风气,将考试作弊写入刑法,并将其惩处力度加大,最高可达7年。刑法第二百八十四之一 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刑九修正前对考...


·寻衅滋事罪最低刑罚是怎样的2023?
      寻衅滋事罪最低刑罚是怎样的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由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有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这四种情形之一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