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际贸易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国际贸易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随着经济的发展,国际贸易过往越来越频繁,由于各种因素,在贸易过程中,违约现象普遍存在。对于初入国际贸易的经济个体,了解国际贸易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是十分重要的。只有了解国际贸易违约责任才能对症下药,在经济活动中规范自己的行为,避免贸易损失。下面,我们将国际贸易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向您做一简单介绍。
1、实际的履行。所谓实际履行的含义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承担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受害的那方既不想废除合同,也不想接受受违约一方给予的金钱赔偿,而是提出要求违约当事人的一方继续履行承担规定的责任的一种形式。他的有点事更符合人的意愿,有助于合同的实现,但也不是任何情况都需要实际履行。因此,民法典规定:为预防没有履行承担或履行承担了非物质的债务然而却不合约定时,受害方可以提出履行承担。非金钱物质债务的定义是合同规定的义务不依据提供的金钱数量为内容,如在建设工程、租赁、承揽等合同中、均是由合同的一方承担特定行为,如提供用来建造道路、楼房或桥梁、租赁的土地及房屋,零件定做加工等工程的义务。只有在非金钱物质债务承担范围内,才能实际地履行。此外,我们要指出,根据《民法典》中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合约定时,在履行补救措施等相关义务后,受害方的其他损失,赢继续赔偿。”这表明,一方当事人承担责任以后,不排除应履行承担的其他责任,是因为违约方虽以实际的履行作为弥补违约行为,但违约导致的额外损失并没有获得补偿。也就是说,履行承担额外的损失,违约方要继续履行承担相应赔偿义务。
2、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含义是一方违约,对方有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所受损失要求对方赔偿。包括两点:(1)受损害一方必须有实际损失存在,这是这种责任方式的基础前提,反之,则无需承担责任。(2)损失可以用一定的方式来衡量,主要变现为能通过金钱计算来确定。损失也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损失的含义因违约带给当事人现有的财产遭到损害和减少,例如财产失灭、此前的支出和毁灭损失等。二是间接损失的含义指因违约的行为带给当事人丢掉将来潜在的利益,例如利润受到重创。在计算赔偿损失时应该同时考虑这两个方面。
3、约定违约金和返还定金。违约金与定金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两者各有定义,起最主要的区别是否需要先行支付。所谓违约金的含义只一方由于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出足够数量金钱物质。违约金数值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当事人并没有提出违约金约定,当事人对方违反合同后,他无权向对方索要违约金的物质金钱,只能通过其他方式追究责任。定金作为担保合同关系的保证,实行先行缴付原则,交付成功以后合同才具有效力。违约金可事先约定,它是一种违约责任凡是,不必进行先行交付。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当事人一方既约定了违约金,有约定了定金,若对方违约,这方有权提出索要合适的违约金数或定金。”所以说违约金条款和定金条款不能同时适用。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国际贸易合同的违约责任与国内经济活动中合同的违约责任大体相同。但需要注意的是,国际贸易合同受国际私法、国际商法制约,进行国际贸易要遵守国际公约,而在国内则需要遵守国内法。各国习俗、习惯各不相同,这就要求进行国际贸易的经济个体熟悉国际私法、国际商法,变换法律思维,以国际贸易行为约束自己,这样才能在国际贸易活动中游刃有余。



·入职签一年的合同合适吗
      众所周知,用人单位雇佣劳动者入职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只有签订了劳动合同才能保障双方的利益不受侵害,但是很多新入职的劳动者对应该签几年的劳动合同都不太了解。刚入职签一年的合同合理吗?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与入职签署劳动合同有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入职签一年的合同合适吗 劳动合...


·撤资合同范文的内容是哪些?
       一、撤资合同范文的内容是哪些? 撤资合同范文的内容有:双方合伙人的基本信息、撤资的时间、撤资的财产分配约定、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第一,合伙人丧失合伙人资格; 第二,退伙人请求其他合伙人按照退伙是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退伙时...


·签订抵押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抵押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不管是怎样的担保,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之后,最好是签订一份书面的合同,这样自己的合法利益才有可能得到保护。但是在具体签订抵押合同的时候,也会有一些事项需要注意。那到底签订抵押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签订抵押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


·培训合同约定违约金可以吗
      培训合同约定违约金可以吗 工作中为了提高员工的业务技能,总会对员工进行一些培训,比如上岗培训,技能培训等。那么员工就会比较关注培训的资金是由谁来出,如果签订培训合同,违约了该怎么进行赔偿呢?下面我们就对培训合同约定违约金方面的相关信息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可约定服务期与违约金...


·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
      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 您在经济交往中可能会听到仓储保管这个词,其实仓储保管有诸多的要求,例如仓储保管人必须是拥有仓储设备并具有从事仓储业务资格的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也有一定的要求。下面是有关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 仓储保管的对象是动产,不...


·没签合同仲裁主动离职有补偿吗?
      没签合同仲裁主动离职有补偿吗?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单位和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因为单...


·合同撤销权法律关系是怎样的
      合同撤销权法律关系是怎样的? 一、合同撤销权的含义 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其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故...


·招标代理合同怎么写?
      招标代理合同怎么写? 招标代理合同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招标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约定不明确怎么办
      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约定不明确怎么办?合同约定管辖权不明确,就按法定的法院管辖。在签订了合同之后,有可能会和对方产生一些合同上的纠纷,这些纠纷问题如果比较小的话,可以双方解决,如果比较大的话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条 根据管...


·合同无效能主张违约赔偿吗
      合同无效能主张违约赔偿吗实践中,签订的合同可能会因为不具有法定的要件,而导致无效。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让合同无效。那么此时合同无效能主张违约赔偿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深入了解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合同无效能主张违约赔偿吗 合同无效则不存在违约。合同无效与违约责任是...


·雇佣合同违约责任是如何承担的?
      雇佣合同违约责任是如何承担的?一、雇佣合同违约责任是如何承担的雇佣合同的违约责任承担可以参照《合同法》中对违约责任承担的相关规定执行。  《合同法》:  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商定的,应当承受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职责。  第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