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到期怀孕了不续签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如果劳动者在怀孕期间面临着劳动合同将要到期的话,有一些人可能会想知道合同到期怀孕了不续签的话会怎样。这个还是要看是劳动合同的哪一方不想要继续签订劳动合同来决定。本站我们搜集了一些有关合同到期怀孕了不续签的资料,供您参考。合同到期怀孕了不续签怎么办?根据你的情况,怀孕又合同到期的,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应顺延至哺乳期满。如果单位想解除劳动合同,可与你协商补偿后终止合同。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而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因此,你这种情况,你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应顺延。1、根据法律规定,虽然合同到期,但你已经怀孕,合同应顺延至哺乳期满。2、建议:不要终止劳动合同。因为此后你可以享有产假等女工“三期”待遇,单位也应发放工资。3、如果终止劳动合同,补偿期限从08年1月1日起有经济补偿,不知道你的劳动合同期限有多长了。4、如果发生争议,建议委托律师帮助处理,可来电联系。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自身有重大过错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原单位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单位不得降薪,应当执行原劳动合同的薪资待遇。如果出现争议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三、如果合同到期,可以不续签。但是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随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多少自动延续到相应的期限届满为止。1:既然合同以到期,公司不续签是可以的,并不违法2:公司必须等待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后,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相关条文如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随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多少自动延续到相应的期限届满为止3:合同到期可以不续签。合同到期怀孕了不续签,如果是劳动者在怀孕之后想要在家里带小孩准备在合同到期之后暂时不准备继续继续工作的话,这种情况比较简单,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话,一般企事业单位是不会给予劳动者什么额外的赔偿的。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网签合同没有备案能否修改?
      如果开发商往外报出则不可以修改。网签的合同有个开发商内部流转审核过程,然后才是报出确认。如果尚未报出,可以很方便地修改合同。如果已经报出了,则不能直接修改了。要撤销原合同后才能重签,花费时间精力。开发商办预购商品房备案登记,是将网签的合同打印下来,双方签字盖章后送交易所,相当于书...


·电表购销合同范本的主要构成要件是哪些
      电表购销合同范本的主要构成要件是哪些 一、合同主体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平等的宗旨,经双方认真洽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所需配电箱(柜)成套设备,达成如下协议:(详见清单和附图) 二、合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购置配电箱(柜)成套设备,(详见清单和...


·单方取消合同怎么处理?
      单方取消合同怎么处理?若提出解除合同一方符合法定情形,或者相对方同意解除合同,或者法院判决合同解除,那么自通知达到对方或者异议期结束或者判决生效之日起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


·行使合同解除权有什么方式
      行使合同解除权有什么方式 一、行使合同解除权有什么方式 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两种方式: 一是通过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 二是单方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但如果对方不同意或者不愿意解除,还要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 根据《民法典》来说,只有满足下面条件之一,当事人才允许解除合同: 1、当事...


·补充协议对原合同的效力有哪些相关内容
      补充协议对原合同的效力有哪些相关内容 补充协议对原合同的效力 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 1、主...


·经济合同的违约责任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经济合同的违约责任的相关内容有哪些一、经济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经济合同的违约责任的相关内容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


·入职几天签合同后辞职可以吗?有薪资吗?
      当今社会,经济发展迅速,技术和生活水平都在以日新月异的速度发展,人们的机遇往往就在一瞬间。但是也会存在有许多工作者因为或多或少的原因在尝试了一份工作不久就选择离职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一些了解过相关法律的人们会有所考量,而另外的一些人则会对于离职的可否和薪资的有无怀有疑惑。那么接下...


·拒付合同诉讼期有效时间是多久?
      拒付合同诉讼期有效时间是多久 一、拒付合同诉讼期有效时间是多久 拒付合同诉讼期的有效时间为两年,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11条、合同法第107条对违约责任均做了概括性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法办[2011]442号)第...


·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主要证据有哪些
      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主要证据有哪些1、以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订立合同的,证明要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诸如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证据。2、以行为作出承诺的,证明该行为已为相对人所接受的证据。3、以合同书的形式订立买卖合同的,由双方共同签章的合同书,即为证明买卖...


·合同履行流程是怎样的?有哪些
      合同履行流程是怎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合同履行流程是怎样的? 具体合同义务的执行是要进行必要的准备的,没有必要的准备行为,往往就无法执行合同的具体义务。现代民法典的发展已充分注意到准备行为在合同履行中的地位,并赋予合同当事人中止合同的权利。理论上通常将这一表述称为英美法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