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成立的最低要求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合同成立的最低要求是怎样的合同主要条款不全是否会导致合同不成立,这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经常发生的争议。
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八个方面的条款。在实际生活中,有许多合同并不具备上述全部条款,试问:如果缺少一些条款,会导致合同不成立吗?回答是否定的。那么,一个合同最低要求应满足什么条件?
一般情况下,一个合同只要具备三个条件,就应认定合同成立。即:一是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二是合同标的,三是数量。
这就是合同成立的最低要求,少一个条件都难以认定合同成立。对合同欠缺的其他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可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予以确定。确定方法如下: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若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7、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8、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
通过以上内容的分析,我们了解到合同成立的最低要求涉及到三方面,即上文中讲述的当事人、合同标的以及数量。若无法认定合同是否成立的话,肯定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那么自然也不能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提供保障。由此可见,合同的成立是多么的重要。


·仪器购销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仪器购销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仪器购销合同模板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处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乙方购买美容设备以及售后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列下表:(单位:人民币) 2、型号规格: 3、数量: 4、单价: ...


·手写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手写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如今,很多合同都是通过打印的方式作出的,也就是双方事先约定好了合同内容之后,再打印出来,然后由当事人签字盖章,之后合同才能成立。但有些时候也会有手写的合同,那手写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手写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只要协议内容双方达成合...


·贸易合同中必须的内容包含哪些?
      贸易合同中必须的内容包含哪些? 贸易合同中必须的内容有哪些 1、货物的品质规格条款 货物的品质规格是指商品所具有的内在质量与外观形态法。商品质条款的主要内容是品名、规格或牌名法。商合同中规定品质规格的方法有两种:凭样品和凭文字与图样法。商在凭样品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中,卖...


·合同诈骗量刑数额特别巨大怎么处罚
      合同诈骗量刑数额特别巨大怎么处罚 一、合同诈骗量刑数额特别巨大怎么处罚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居间合同补充协议与主合同的关系是怎样的
      居间合同补充协议与主合同的关系是怎样的 一、主合同与补充协议是什么关系? “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


·集体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集体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集体合同不仅能够帮助用人单位提高办事效率,还能减少您合同拟定的成本。但是生活中,不少集体合同却因为内容缺失而不能完全发挥功效甚至无效。所以接下来,就由我们带您一起了解一下集体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一、什么是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也称为劳动协约、团体协约、集...


·合同到期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是否需要赔偿
      合同到期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是否需要赔偿?《劳动合同法》第36条、第46条是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的,必须要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的,则没有相应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


·定金合同卖方没签字,定金能要回吗?
      定金合同卖方没签字,定金能要回吗? 一、定金合同卖方没签字,定金能要回吗 定金合同卖方没签字,则合同没有成立,定金能要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二、定金条款生效的条件 ...


·居间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居间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一、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是什么?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是什么 关于货物运输的方式当中,公路运输是最为普遍的一种方式,在货物运输的过程当中,双方为了确保货物的质量和交接问题,是需要通过书面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作为依据的。在签订公路运输合同的时候存在一定的漏洞,我们特为您整理了一份标准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本,如果有需...


·合同保全方式有哪些?
      合同保全方式有哪些?当债务人因为自己的原因导致钱财不正当减少,使得债权人的债权受到损害时就会运用法律的武器实行合同保全,合同保全有其规定的方式,很多人不知道合同保全的概念?合同保全的方式有哪些?下面由的我们为您介绍合同保全方式的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合同的保全 所谓合同的保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