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给付问题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关于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给付问题,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
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也就是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原先确定的孩子抚养费的前提条件可能会发生很大变化,如物价上涨,生活、学习费用提高,子女患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以及父母经济能力改变等,都可能导致子女所需实际费用的增加。在这个时候,是否可以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就可以会根据以上情形来判断了。
二、怎么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呢?追索、增加抚养费起诉状、起诉书有什么范本?
怎么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呢?根据以上分析,法律上是支持在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或子女发生困难时,可以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当初离婚协议对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安排,并不妨碍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请求;对于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同样不存在不妨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或子女在必要时向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父母双方对于增加抚养费的请求,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申请实在是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不得已的选择。这个可以根据夫妻离婚时,离婚协议书、法院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中的孩子抚养费给付条款协商,或者另行提起离婚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诉讼。通过起诉方式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需要起草“增加抚养费起诉书(状)”。通常来说,增加抚养费起诉书(状)为格式文件,主要内容包括父母个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部分,其中“事实与理由”最重要,可以根据以上列出的法定条件叙述事实和理由,而且一定要充分详实,有理有据,这是获得增加抚养费关键所在。看了以上的文章想必对于婚内起诉抚养费可以吗的问题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国家对于抚养费的问题是需要在离婚之后才可以起诉的。其实想想也是有一定的道理,因为结婚的时候双方财产都是属于共同财产,支付抚养费也是支付的共同财产,所以对这个抚养费的问题并没有必要。



·离家出走算夫妻感情破裂吗?
      一、离家出走算夫妻感情破裂吗   离家出走不算夫妻感情破裂,但可以作为起诉离婚的理由。法律上规定的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等,不包括离家出走。   二...


·侵犯夫妻共同财产在我国应该如何处理?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比较常见也是您比较熟悉的一个名字,夫妻共同财产在平时也是会受到他人的侵犯,很多人都想要清楚了解侵犯夫妻共同财产在我国应该如何处理?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侵犯夫妻共同财产在我国应该如何处理? 夫...


·一、离婚财产保全抵押的期限是多久?
      一、离婚财产保全抵押的期限是多久? 1、诉讼申请保全离婚的,有效期限是15天诉前财产保全只有15天,15天内申请保全方如果不起诉,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诉前财产保全转为诉讼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一概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且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对诉前财产保...


·第一次起诉离婚会有律师介入吗
      第一次起诉离婚会有律师介入吗?其实是否有律师介入,还是看当事人是否选择聘请离婚律师来帮助自己,因此决定权在当事人手上。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有必要请律师吗?以下是具体介绍。很多人都知道,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第一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如果没有很充分理由(比如存在严重的婚内暴力、对方重婚等...


·结婚后的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结婚后的共同财产包括哪些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婚姻多少年不在一起属自动离婚?
      一、婚姻多少年不在一起属自动离婚?对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一说,但是这种情况是指夫妻一方以感情不和为由离婚,而另一方坚决不同意,在法院调解后仍无效的情况下开始分居,在分居两年后夫妻关系仍无法复合,法院才以此认定夫妻感情不合,判决离婚。不办理法律手续,你们分居多少年,还是法律上得夫妻...


·犯重婚罪受骗一方需要判决吗?
      一、犯重婚罪受骗一方需要判决吗? 只对重婚一方追究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抚养费武汉的标准是多少
      一、抚养费武汉的标准是多少(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


·离婚案立案后可以撤案吗
      可以。离婚案件立案后,只要符合撤诉条件的,一般可以撤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人民法院都会裁定准予撤诉:(一)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二)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三)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


·导致无效婚姻的疾病种类包括哪些?
      婚姻是维系我们家庭以及社会的稳定的基础。但在我们传统观念的影响下,很多地方尤其是偏远地区,对民法典律效力缺乏认识,一些早婚、近亲婚姻、婚前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等无效婚姻对家庭、子女以及财产造成严重影响。那么,哪些情况导致婚姻无效,无效婚姻的疾病种类包括哪些,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 ...


·一、离婚分割财产属于给付之诉吗?
      一、离婚分割财产属于给付之诉吗? 离婚分割财产不属于给付之诉,应当属于变更之诉,原来双方对财产存在共有法律关系,请求分割,就是请求判定分别对部分财产享有所有权,改变了原有的法律关系。 二、变更之诉,又称形成之诉 变更之诉是当事人要求改变或者消灭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