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诉讼请求范文内容怎样写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诉讼请求范文内容怎样写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以下是一离婚诉讼请求范文内容,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离婚起诉书

原告王××,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被告刘××,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案由:离婚

诉讼请求:

1.要求与被告离婚;

2.由原告抚养儿子刘×;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约100000元,其中50000元归我所有。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年×月经人介绍相识,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儿子刘×。由于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不务正业,经我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100000元。现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由我抚养儿子刘×,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100000元中的50000元归我所有。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王××

××年×月×日

撰写离婚起诉状用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

2、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

3、要写对各自的住址,电话,从而避免在法院传唤时产生错误,耽误时间;

4、在起诉书中避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文明的言语;

5、写完后一定要好好的检查,不要因为情绪的影响写下对自己不利的语言。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离婚诉讼请求范文的内容我们已经整理好了,关于离婚,一般大部分人都是选择诉讼离婚的,诉讼离婚是要书写离婚的诉讼请求的,因为什么理由,什么原因双方要离婚的,并且,离婚,还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就会变得很棘手


·商家侵犯客人名誉权如何处理?
      商家侵犯客人名誉权如何处理?商家侵犯客人名誉权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通过正常、真实的舆论监督曝光不符合要求的商品及服务,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系社会大众维权的正当、合理途径。遇到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优先选择与经营者自行协商,并注意保留票据和商品等必要证据。...


·南宁警校学生盗窃国家赔偿怎么申请?
      国家赔偿在现在社会已经习以为常,最常见的就是因为有关机关的利用职权错判的错案冤案,给当事人的身心财产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因此按照规定应该给受害者一定的国家赔偿,下面我们以南宁警校学生盗窃国家赔偿怎么申请为例,为您讲解一下,国家赔偿申请的相关事宜。 一、南宁警校学生盗窃国家赔偿...


·抚养费给付到几岁
      抚养费给付到几岁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


·拘传通知家属时间
      拘传通知家属时间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对不配合调查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权拘传。但拘传是否会通知家属呢?我们整理了有关拘传通知家属时间的相关信息,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拘传是否会通知家属 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公...


·国家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有什么构成要件?
      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时候,赔偿主体可以是任何人,这其中也包括国家这个主体。当国家机关以及他的工作人员应为滥用职权而对我们造成了损害时,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国家做出对我们相应的赔偿。在日常中,我们遇到国家赔偿的情况并不太多,但是了解国家赔偿及其相关知识确实必...


·小孩抚养费无上限吗?
      父母在离婚的时候必须要考虑子女的抚养问题,抚养费一般是由不与子女直接生活在一起的一方支付,但是具体的子女抚养费数额,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支付抚养费的那一方,有时候就会问小孩抚养费无上限吗?对于不知道这一问题答案的人们,可以跟我们一起来阅读短文内容。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


·不服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怎么办
      很多人会在离婚诉讼中,诉请法院一起解决财产分割纠纷。但是法院做出判决对财产进行处分后,另一方当事人都对判决结果不满意。那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不服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不服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怎么办诉讼离婚后,一些财产纠纷不能再行向法院诉讼只能...


·离婚后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怎么?
      离婚后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怎么?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女方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离婚案法官会问抚养权怎么答辩?
      夫妻双方因为意见不和而离婚的现象越来越多,离婚时如果双方有小孩,那么就会牵涉到一个抚养权归属的问题,抚养权的争夺涉及到的因素非常多,双方的经济条件是影响抚养权争夺的主要因素。许多人因为这个问题而头痛。那么离婚案法官会问抚养权怎么答辩,要从哪几个方面入手,今天就由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


·一方构成重婚罪在哪里起诉重婚罪?
      一、一方构成重婚罪在哪里起诉重婚罪? 如果夫妻一方构成重婚罪的,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构成重婚罪的情形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


·婚内能否分割夫妻财产,婚内可以分夫妻财产吗
      夫妻在婚内能否分割夫妻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只要满足法定情形,其实也还是允许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关于婚内财产分割的问题,我们整理好了相关资料,马上就为你解答。 一、婚内能否分割夫妻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