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工伤事故经过报告怎么写?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单位工伤事故经过报告怎么写?

每个单位都会有专门的部门负责人并且他们的职责往往都是管理部门内容人员的一切事项,尤其是在本部门发生了工伤的情形时就需要该负责人对其事件发生的经过进行详细的调查并且将其书写在规范的报告当中交给单位。那么,单位工伤事故经过报告怎么写?

一、单位工伤事故经过报告怎么写

工伤事故发生的经过报告的格式: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工伤事故的当事人及伤亡基本情况。

3、事故发生的经过。

4、事故发生的原因。

5、事故的处理过程和补救措施。

6、事故的善后处理。

7、初步的责任认定。

8、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9、杜绝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二、工伤事故相关知识

事故分析程序

1.事故分析步骤

(1)整理和阅读调查材料;

(2)全面、详细地分析下列内容:受害者的受伤部位和受伤性质、引发事故的起因物和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等;

(3)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

(4)确定事故的间接原因;

(5)确定事故的责任者。

2.分析事故原因

(1)属于下列情况者为直接原因:

①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导致事故;

②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事故。

(2)属于下列情况者为间接原因:

①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主要是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

②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或无证上岗,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安全生产意识差;

③劳动组织不合理。主要是工作安排不合理、随意加班加点;

④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⑤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不健全;

⑥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⑦其他非直接原因引发事故的因素。

(3)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时,应从直接原因人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再分清主次,进行事故责任分析。

3.分析事故责任

(1)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者;

(2)在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中,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

(3)根据事故的后果和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事故的经过应该基于对客观事实的调查并且公正地书写,因为这个经过报告将直接影响最后单位对劳动者工伤的认定以及劳动者能否得到赔偿的问题。当然如果劳动者认定自己属于工伤但是没有得到公正的经过报告就可以委托律师调查和诉讼。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工伤职工旧病复发的待遇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众所周知,公职工在工作期间难免发生工伤事故,因工受伤可以申请工伤赔偿。我国法律法规对工伤保险待遇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工伤职工旧病复发的待遇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接下来,就有本站我们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三十六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


·木结构房屋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是什么?
      木结构房屋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是什么? 一、预算定额的概念 编制施工图预算时,计算工程造价和计算工程劳动力(工日)、机械(台班)、材料需要量的一种定额。预算定额一般是一种计价的定额,在工程建设定额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从编制程序看它是概算定额编制的编制基础。需要按照施工图纸和工...


·建筑工程可个人承包吗
      建筑工程可个人承包吗? 建筑工程通常都是建筑公司承包并施工,但有些个人有时候也想承包。那么,建筑工程可个人承包吗,个人承包的建筑工程有法律效力吗?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建筑工程到底可不可以个人承包。 一、建筑工程可个人承包吗 承包人从事建筑工程必须具有主体资...


·员工没完成工作任务能扣工资吗
      员工没完成工作任务能扣工资吗 为了提高员工的动力,公司会安排定量的工作任务,一个月或是一个季度之内以完整工作任务为指标。要是一天、一个月或是一个季度之内没完成的,那么相应的员工就要被扣工资。 按一般常理,员工没完成工作任务的,那么公司扣点工资看似无可厚非,但实际上是在损害员工...


·单位辞退员工未提前通知书怎么赔偿?
      单位辞退员工未提前通知书怎么赔偿? 一、单位辞退员工未提前通知书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港口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怎样的
      港口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怎样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港口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港口需要承受比更多的业务量,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也就要求港口建设工程的质量要非常的高,当然在我国港口的建设大部分都是政府工程,所以对于港口工程的质量一般法律上也都是有一定的规定的,那...


·工伤认定十级伤残怎样进行赔偿
      工伤认定十级伤残怎样进行赔偿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


·上海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加班费是用人单位必须给予劳动者,因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休息日和节假日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根据当用工资为基础给予劳动者一定的报酬,这样才能有效保障劳动者的权益,那么上海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上海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 ...


·辞退哺乳期员工社保补缴吗
       一、辞退哺乳期员工社保补缴吗 补缴。孕妇和哺乳期的员工按劳动法规定,是不可以辞退的,如果强行被辞退只要求赔偿2倍工资,还应另加工龄赔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


·事实劳动关系的工资怎么计算?
      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例子是打工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但已经开始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情况。比如,工地短期的工人、搬家公司的搬运工等等。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已经付出了劳动,但有时会遇到和用人单位的工资纠纷。有可能是拖欠工资或者工资金额和当初商议的不一样,那么清楚事实劳动关系的工资...


·实习期辞职提前几天?实习期相关的劳动法规
      实习期和试用期还是有很大的差别,实习期无论做多久,成为正式员工的可能性不大,而且试用期就是成为正式员工的前提。那么实习期辞职提前几天?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实习期辞职提前几天?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实习期辞职做相关的规定,所以,实习期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