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员工办入职的相关程序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我们需要找工作来养活自己,甚至是养活家人。但是,当我们找到工作时,并不是直接就进公司上班了,我们还需要办很多的手续,签订一些合同之类的。新员工办入职的相关程序比较多,所需资料也很繁复,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第一阶段 员工报到阶段
1、人力资源部电话通知新录用员工至公司报到(通知报到时间,报到时需提交的证件)。
2、新员工到公司报到后《入职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新员工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备案。
3、明确告知新员工七天实习期、一个月培训期、两个月培训期及正式转正等程序及每个阶段的工作内容、考核项目及薪资标准等。
第二阶段 实习期阶段(7天)
1、向新员工介绍其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及相关同事,由部门经理负责安排初步熟悉部门及其岗位的具体工作,使其消除对新环境的陌生感,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2、由人力资源部发放《员工手册》并组织新员工参加入职培训,由新员工所在部门安排新员工进行岗位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3、各类培训期间,部门经理安排并指导新员工参与其岗位的部分工作实践。
4、由人力资源部会同新员工所属部门对新员工入职培训、岗位培训内容进行多种方式的考核,对期间的工作情况、心态等进行评估。
5、新员工通过公司各项考核后,正式进入一个月的培训期。
第三阶段 培训期阶段(一个月)
1、新员工提交1吋免冠照片4张,提交银行账号(用于发放工资,要求工行、建行、中行、交行银行账号均可)。
2、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新员工入职流程表》,为新员工办理工作证,工牌,领用办公用品、录入考勤指纹等事宜。保密协议。
4、员工在此一个月内,须寻找到经济担保人,办理并签订经济担保协议。
5、汇总并建立新员工人事档案。
6、由人力资源部会同新员工所属部门对新员工日常工作、业绩指标进行全面考核。各项考核全部通过后,正式进入两个月的试用期。
第四阶段 试用期阶段(二个月)
附件:表格:
1、《新员工入职流程表》
2、《转正申请表》
3、《员工试用期工作总结表》
4、《转正通知书》
(一)员工入职前
1、人力资源部电话通知新录用员工报到(入职时间、需要提交的证件)。
2、新员工报到日,为其办理相关事项。
3、由其所在部门直接负责人确认其座位,部门总经理确认其职位。
4、新员工报到时应提交:1寸照(白底)4张;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入职手续
1、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
2、发放《员工手册》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使其具备基本公司工作知识,要求其通过公司内部参参观了解进一步情况。
3、按照《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逐项办理入职手续。
4、确认该员工调入人事档案的时间,向新员工介绍管理层。
5、带新员工到部门,介绍给部门经理。?
6、更新员工通讯录。
(三)由部门办理部分由部门安排参观部门,并介绍部门人员及其他部门相关人员。
1、由直接经理向新员工介绍其岗位职责与工作说明。
2、部门应在例会上向您介绍新员工并表示欢迎。?
(四)入职培训
1、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对新员工进行基本规章制度的培训,及回答新员工提出的问题
2、不定期举行由公司管理层进行的企业发展历程、企业文化、各部门职职能与关系等方面的培训。
(五)入职跟进
1、人力资源部将员工的个人资料存档,新员工考察正式开始; 2.人力资源部安排新员工与直接主管面谈;
3、人力资源部与新员工部门主管确定新员工的工作内容及进度;
4、人力资源部在新员工入职满一星期,必须对新员工进行考评,并与新员工进行面谈;
5、新员工渡过考察期后,进入试用期,人力资源部必须每月对新员工进行考评和面谈:
6、新员工试用期满,人力资源部需提前一周通知部门,征求部门意见;
7、部门同意转正的,本人填写《转正申请表》申请转正,填写《试用期工作总结表》,报部门主管签署意见;
8、部门主管在转正申请书签署意见,报上级主管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
9、部门不同意转正的,延长试用期或辞退;由人力资源部进行面谈;
10、人力资源部重新核定转正后薪资,报总经理审批;
11、人力资源部通知新员工考核转正结果,同时下发《转正通知书》至员工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通知新员工,新员工正式转正。
我们应该多多了解并熟悉新员工办入职的相关程序,这样能够方便我们以后的工作,能够更好的从新员工融入到公司中,并给管理人员留下良好的影响,给自己往后的工作之路打下一定的基础。除此之外,熟悉新员工办入职的相关程序能够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不让自己受到经济方面的损失。



·谁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
      在工作的时间发生工伤的事情屡见不鲜,但是有时候即使是发生工伤也不见得能够拿到工伤赔偿,因为没申请工伤认定。实践中,我们经常看看到是由用人单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那从法律层面来看的话,到底谁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谁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三...


·女职工休哺乳假要扣工资吗?
      女职工休哺乳假要扣工资吗? 一、女职工休哺乳假要扣工资吗 女职工休哺乳假要扣工资,不管是哺乳期还是妊娠期,虽然单位不得不同意其由于孩子出生的缘故而请假的请求,但是其是有充分的理由可以扣除其一定比例薪资的,为了防止自己的工资扣得比较多,职员应该关注单位发放工资时的短信等信息。 ...


·一、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是否给补偿金?
      一、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是否给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


·企业侵犯员工名誉权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企业侵犯员工名誉权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一、企业侵犯员工名誉权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一般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90条的规定,受害人当名誉权受到侵犯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停止侵害。 2、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3、赔礼道歉。 4、赔偿...


·工程质量纠纷时效是多久
      工程质量纠纷时效是多久?现如今,工程质量频频出现问题,随之而来的,关于工程质量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为了更好的解决工程质量的纠纷,我们也应该了解更多有关知识。那么工程质量纠纷时效是多久?什么时候可以开始提起诉讼?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工程质量纠纷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诉讼...


·工作原因静脉曲张算不算工伤
      工作原因静脉曲张算不算工伤 一、工作原因静脉曲张算不算工伤? 因工作原因患静脉曲张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但需要申请工伤鉴定后才能确认。因为静脉曲张不在职业病名录里,如果鉴定结果表示工作原因是导致静脉曲张病因之一,但不是直接或唯一病因的,则有可能不能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工...


·关于劳动仲裁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关于劳动仲裁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哪些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


·公司做工伤认定的有效期是多久?
      公司有生产加工车间的,总免不了发生一些意外事故,导致员工受伤,一般来说,稍微正规些的公司,都会为受伤的员工申报工伤认定,这也是公司负责任的体现。公司不能总是拖延不去处理,否则很容易错过申请时效。那么,公司做工伤认定的有效期是多久?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公司做工伤认...


·草拟一份劳动合同书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草拟一份劳动合同书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其中试用期期限为 个月。 2、合同自 年 月 日至合同中...


·工伤鉴定标准2023年规定的判断依据是什么?
      在普通老百姓家庭里,大多数情况下职工都是上有老下有小,职工工资就是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如果职工一旦因遭遇工伤事故导致收入下降、甚至失业,对整个家庭来说就是丧失了生存的基础,此时,工伤赔偿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决定工伤赔偿的是工伤鉴定的结论,那么,工伤鉴定标准2018年规定的判定依据是...


·一、劳动合同到期辞职有补偿么?
      一、劳动合同到期辞职有补偿么?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马上离职。但是应处理与雇主的工作转移。用人单位应办理工作转移,应当结清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不需给予经济补偿或者补偿。1、用人单位不续聘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并支付劳动者工作一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