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资约定不明怎么处理,双倍工资从什么时候起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实践中,可能出现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工资不明的情况,这多半是采取的口头的方式,由此就会产生较多的纠纷。那要是发现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工资约定不明的话,该怎么来处理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资约定不明怎么处理
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报酬一定要明确、具体,包括明确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等相关内容。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对劳动报酬处理模糊,或者口头约定,因此常常引发劳动争议。工资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但并不一定表现为具体的金额,也可以表现为明确的计算方式,如计件工资时写明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提成工资应写明提成基数与比例等。劳动报酬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同时《劳动法》第18条进一步规定了工资约定不明时的处理程序。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可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双方重新协商工资标准,适用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如果,前两步无法解决问题,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同工同酬。用人单位如果认为同工不同酬,应当负举证责任。但是劳动者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对所主张的事实进行举证。也就是说要注意收集相应的证据,如工资条和相关的手续。以免因举证不力而承担法律后果。
二、双倍工资从什么时候起算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双倍工资”这一对用人单位的惩罚性规定,自2009年入法以来,在广大劳动者之中得到了很好的普及,同时也一定程度地解决了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问题。然而,“双倍工资”在实践中也逐渐产生了诸多争论,诸如双倍工资的时效界定问题、企业高管主张双倍工资能否得到支持的问题……目前,在中小企业的用工过程中,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现象并不少见。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在公司长年工作而未签订劳动合同,再索要双倍工资还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双倍工资是惩罚性的民事赔偿金,适用于一般仲裁时效,时效为一年。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就工资约定不明的话,此时只有看有没有其他证据来证明双方之间的工资约定,不然的话就只有重新来约定工资。因此,建议各位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一定要与用人单位协商好工资等比较重要的内容,否则的话自己的权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



·北京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受伤原因的不同,职工在工作期间受的伤的类型也是不同的。我国各地得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故而即使是同一个工伤项目,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在北京,职工受伤后,需要按照北京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的规定支付职工相应的赔偿金。 一、北京市最新工伤赔偿计算标准 北京市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北京...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例中的两个热点是什么?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例中的两个热点是什么 一、转包 (一)转包的概念 转包是指承包单位不行使承包者的管理职能,将所承包的工程完全转手给他人承包的行为。 转包危害很多,比如容易造成投机行为,由于层层剥皮,致使真正投入到工程上的资金不足,容易发生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等。 ...


·一、烟台自己申请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一、烟台自己申请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工伤员工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


·劳动合同法九大条款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法九大条款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在劳动合同法第17条有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第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负责人的姓名。第二,劳动者的姓名还有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第三,劳动合同的期限。合同期限主要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及完成...


·辞退员工补偿款所得税前允许扣除?
      辞退员工补偿款所得税前允许扣除?辞退员工补偿款所得税前不允许扣除,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


·工伤认定是否有时间限制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认定是否有时间限制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


·劳动纠纷法律援助费用需要收取吗?
      劳动纠纷法律援助费用需要收取吗?在当今社会中,法律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正在不断地完善中,大致可以做到有法可依的程度了,正在趋向有法必依的趋势发展。每个人一旦产生纠纷,就会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国有一个法律援助机构,那么劳动...


·一、异地劳动争议去哪里申请仲裁?
      一、异地劳动争议去哪里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关系的实际履行地点; 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是指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登记地。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一般来说在劳动者退休之后,那么便需要到相关的单位办理退休手续
      一般来说在劳动者退休之后,那么便需要到相关的单位办理退休手续,然后开始领取相应的退休金,但是也有一些人会问,当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之后,由于一些问题,未能及时的办理退休手续,此时的劳动关系是什么样的,下面给您说说退休年龄后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如何处理? 一、认定 首先,退休指...


·办理退工手续;
      办理退工手续; 二、办理失业金核定手续; 三、办理社保停缴手续。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 ,身份证号 , 年 月参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 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


·倒闭企业员工的补偿标准
      倒闭企业员工的补偿标准《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3款规定:“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