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高利贷借条翻倍被起诉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现在很多人对于高利贷行业并不清楚,选择高利贷借款,而且往往高利贷会要求你打双倍欠条,这个是如果打了双倍借条应该怎么来进行还款了,那么高利贷借条翻倍被起诉怎么办?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拿回另一半的钱。借条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借条要写明出借人姓名,借款金额(要有大小写),借款人签名或盖章,出具借条的日期。如果有利息的借贷还要注明还款方式,利息的计算方法,违约责任等。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超过2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利息问题利率要合乎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目前,国家规定民间借贷款利率最多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高利贷的利率不受国家保护。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根据《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公民之间的个人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就视为没有利息。欠条,没有约定的,也是没有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还的,到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计算利息。
高利贷借条翻倍被起诉怎么办?对于借条翻倍只能出示有效证据来证明对方是违法行为,一般高利贷问题借款方都处于弱势的一方,那么处于弱势一方维权一般都是很困难,所以最好不要选择高利贷借款,这种行为都是很危险的。



·在我国非法集资罪的受害者如何追回脏款
      在和社区的工作人员一起普及非法集资这种犯罪案件的时候,我们见到过一些曾经上当受骗的老人的家属,这些老人甚至在去世之前对非法集资造成的伤害始终都难以释怀。在内心憎恶非法集资犯罪嫌疑人的同时,也更加体会到了宣传非法集资的重要意义。因为有很多受害者都不清楚,在我国非法集资罪的受害者如何...


·欠债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欠债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一、欠债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具体情形主要有: 1、提起诉讼。 2、申请仲裁。 3、申请...


·民间借贷借条有什么内容
      民间借贷借条有什么内容 一、民间借贷借条有什么内容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


·离婚补偿要不要打欠条?
      离婚补偿要不要打欠条?离婚补偿最好要打一张欠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不仅是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还是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


·存单质押贷款期限是什么时候?
      存单质押贷款期限是什么时候? 一、什么是存单质押贷款 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 二、 存...


·有哪些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一、哪些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有哪些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一、哪些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也就是具有发行公司债券资格的公司为: 1、股份有限公司; 2、国有独资公司; 3、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4、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在这四种可以发行公司...


·小微企业贷款条件主要是什么
      小微企业贷款条件主要是什么?小微企业申请信用贷款的条件:1、现金流充裕;2、小微企业主信用良好;3、企业已成功两年以上;4、能提供有效财力证明;5、小微企业主具有较强的还款意愿,以及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6、与银行建立了较稳定的合作关系;7、银行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二、当前小微企业...


·公司企业怎么追讨债务 实践中,有一些公司经常欠债不还,作为
      公司企业怎么追讨债务 实践中,有一些公司经常欠债不还,作为债权人向自然人讨债有向自然人讨债的方法,向公司讨债自然有不同于向自然人讨债,那公司债务追讨的方法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公司企业怎么追讨债务 (一)追讨公司债务的商务方法 1、电话催收付款。电话...


·企业融资贷款还不上会怎么处理?
      企业融资贷款还不上会怎么处理? 长久以来,企业通过银行贷款进行融资是最为常见的一种融资方式,且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企业融资都呈现出银行贷款融资的单一形式。由于在申请银行贷款时,银行会对申请人进行资质审查,所以出现企业融资贷款还不上的现象是十分罕见的,但也不排除企业经营不善的情形。...


·借款人失踪了可以报诈骗吗?
      借款人失踪了可以报诈骗吗?借款人失踪了并不一定属于诈骗行为,对于借款人失踪,被借款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借款人失踪。“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时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专人的制度,其目的在于结束失踪人财产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保护失踪人的利益,兼及利害关系...


·借款合同中的虚假诉讼情况怎么处罚?
      借款合同中的虚假诉讼情况怎么处罚?虚假诉讼是法律名词,就是打假官司,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与“恶意诉讼”有相似之处。在借款合同(含民间借贷合同与金融借款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