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男方无过错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起诉离婚男方无过错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就我刚发的规定,如果起诉离婚,男方没有工作的话,那么离婚的财产判决,就按照法律规定的来进行,如果有工作的话,可能对于南方会少判。

我们所说的离婚过错方赔偿一般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1、 物质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看得到的损失,如,调查过错方有重婚情况的花费、起诉离婚的起诉费、家庭暴力治疗的医疗费等等。根据法律的规定,物质损害赔偿需要按扎实际损失赔偿,不能因为赔偿得到多于损失的赔偿。因此,物质损害赔偿的标准就是实际的损失额。具体的损失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所以,在此需要提醒各位,保存好因过错方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证据,如收据、发票、医疗费清单等等。

2、 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无形的损失,是在精神上造成的损害。具体的如,因家庭暴力造成的肉体精神损害、因婚外情造成的精神崩溃、因虐待造成的心灵损害等等。精神损害赔偿没有具体的数额标准,具体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根据对方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以及所造成的后果等情况确定。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由于参考事物不一,地区之别,因此,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具体的明确的数额标准。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离婚过错方赔偿一般是以离婚为前提的,不离婚就不能请求离婚过错方赔偿。但是如果过错方提起离婚,无过错方不想离婚的,也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也就是说,无过错方不想离婚且也未提起离婚过错方赔偿的,在法院判决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再行提起诉讼,请求过错方提起损害赔偿。

二、 离婚过错方赔偿需要什么证据?

在提起离婚过错方赔偿时,需要向法院提交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

1、 重婚的,提交对方重婚的证据。如,对方与第三者领取的结婚证等。此类证据比较好找,因为重婚的肯定会领取结婚证,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属于重婚。调查此证据时,可以试着去民政部门查询。

2、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在此需要提交过错方与他人同居的事实,如,双方入住的小区的邻里证言,门卫的证言,同居双方对外关系、同居者平日的生活习惯等等。此类证据在收集时会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此类证据涉及到隐私。因此,在收集此类证据时可以试着请律师帮忙,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及优势。

3、 家庭暴力的,过错方家暴的证据,如,照片、诊断证明、伤情鉴定等等。如果需要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还需要请医生出具精神损害的鉴定书。此类证据比较好收集,只要留心,应该不存在很大的难题。重点是时间上的要求,遭遇家暴的一定要及时取证,保存好证据。
首先,如果起诉离婚的时候来帮不存在过错的话,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就按照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来进行,如果男方确实存在着过错,那么在财产分割方面可能会面临着少分的情况,如果还有不懂可以咨询律师。




·离婚时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时会对双方的共同财产、子女的抚
      离婚时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时会对双方的共同财产、子女的抚养做出协议。双方可以签署协议书,协议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很多人想知道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后有债务怎么办。那么,离婚协议书夫妻债务在协议书里怎么写?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篇一 甲方(男方):__...


·一、去法院诉讼离婚的条件?
      一、去法院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诉讼离婚的条件,主要在《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


·婚姻纠纷中各类股权纠纷
      婚姻纠纷中各类股权纠纷
    (一)因婚姻纠纷导致的股权纠纷类型
    1、夫妻一方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离婚时要求分割该股权;
   ...


·我国离婚证有时间限制吗?
      离婚是所有的夫妻不想遇到的,因为离婚给双方的打击都很大,但是在生活中结婚之后双方的矛盾很深,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双方已经没有了感情,只能选择离婚来结束双方的僵持局面,离婚要依法来进行办理,那离婚证有时间限制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离婚证有时间限制吗? 没有时间规定条...


·离婚官司财产分割的内容
      离婚官司财产分割的内容一、离婚官司财产分割的标准 1、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2、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


·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能判决吗?
      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以前谈之色变的离婚现在成为了普遍的现象。我国婚姻法也规定了夫妻双方可以离婚,并规定了离婚双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离婚既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那么,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能判决吗?详情参考下文。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能判决吗? 一般夫妻一...


·儿童抚养费标准怎么确定
      对儿童进行抚养,这是每个亲身父母的法定义务。而现实中,有的父母在相处的过程中可能感情破裂了,就会走向离婚。这种情况下一方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那儿童抚养费标准大概是多少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儿童抚养费标准怎么确定 子女抚养费是指所有子女都有权向...


·找不到人如何要抚养费
      找不到人如何要抚养费1、如果对方找不到人满2年,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对方为失踪人。对方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抚养费由财产代管人从对方的财产中支付。2、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提供什么证据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了在若干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一方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所以,如果主张变更抚养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如下证据: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分居起诉离婚财产分割在法律上如何规定的?
      夫妻感情破裂,会发生分居的情况,分居超过一定时间可以申请离婚。分居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需要分割,协议处理或者进行诉讼。很多人不知道分居离婚后怎样分割财产。那么,分居起诉离婚财产分割在法律上如何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解答您的疑惑。 一、分居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是如何规...


·男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的价值观也在不断的变化,离婚率也越来越高。离婚涉及到的争论最多的就是财产的分割,离了婚双方都想更多的占有之前的共同财产。男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也是您考虑比较多的,如果男方在婚姻维系期间,存在过错的行为导致离婚,那么,财产的分配也将会倾向于女方,具体怎么分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