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改制评估方法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伴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方向的不断变化,对于企业来说需要审时度势进行改制。在改制的过程当中,国家对于改制的内容以及方向做出了要求。与此同时,在改制之后还需要进行相关的评估。那么企业改制评估方法是什么呢?下文中就进行了解释与分析。

企业改制评估方法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四十七条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合并、分立、改制,转让重大财产,以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清算或者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三十九条 本法所称企业改制是指:  (一)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  (二)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三)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3、若您所指的企业改制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则请参照《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一)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三)合并、分立、破产、解散;  (四)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  (五)产权转让;  (六)资产转让、置换;  (七)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八)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  (九)资产涉讼;  (十)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  (十一)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  (十二)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

综合上文中的内容可以看出,对于企业改制评估方法是什么该问题来说主要与公司改制的资产相关。与此同时,对于公司改制的内容主要也是以资产改制为主。对于公司资产来说,需要对固有资产以及隐性资产同时进行标准化的评估。以此来看出公司改制后的发展状况。




·公司赔偿金拖着不给怎么办?
      公司赔偿金拖着不给怎么办? 公司赔偿金拖着不给怎么办? ?公司不给赔偿金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后,拖着不给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企业注册资本与净资产的关系是什么?
      企业注册资本与净资产的关系是什么?企业注册资本与净资产的关系是注册资本包括净资产。企业的注册资本和净资产的区别是注册资本是企业在工商登记时记载的金额;净资产是企业总资产减企业总负债合计。《公司法》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


·分公司能否代表总公司对外签合同?
      分公司能否代表总公司对外签合同?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相关内容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相关内容有哪些? 通常银行为了保障债权的安全而寻找优质借款人,而资金需求较大的中小企业往往受限于资产规模而没法满足银行对优质借款人的审核要求导致不能获得足够的融资,由此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以解决其融资难的问题的公司法人应运而生,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中小企业...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多少时间?具体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多少时间?具体的流程是什么? 一、公司法人变更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


·上市公司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制度是什么?
      上市公司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制度是什么上市公司其实应该更深谙金融市场的经营法则才可以,其实在任何一个国家,只要公司能够上市,那么本身公司在经营过程当中,就会涉及到绝大多数股民的基本利益。相对来说上市公司进行融资的时候要比一些中小企业融资容易得多。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上市公司融资管...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一、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公司(Stock corporation)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由于所有...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是否有赔偿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是否有赔偿(一)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


·新公司法对出资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对出资的规定是什么?其实我国的公司法也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变化,在一直进行着调整。但是直到现在为止,公司法当中也是有一些问题存在争议的,比如公司法中对股东具体的出资时间的规定是比较模糊的,但是在调解一些出资纠纷的时候,还是会按照公司法当中大的章程来进行。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


·非上市公司融资的方式包括什么
       拥有一家公司是一件好的事情,如果想要挣得更多小买卖肯定是不行的,必须要融资,但是又没有上市那又怎么办呢?所以非上市公司融资的方式包括什么?有现金投资,买物投资,工业产权投资,场地使用权投资这些投资的方式,所以要学习这些才能挣更多的钱。 非上市公司融资的方式包括什么 1、现金...


·企业股东抽逃出资算犯罪没
      企业股东抽逃出资算犯罪没不一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159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