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作合同到期不续签合同的依据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劳动合同的期限问题也给员工自身造成了一种危机意识,如果能够起到这样的作用的话其实是有利于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的,因为在这个优胜劣汰的时代当中我们时刻都应该注意充实一下自己的。因此,其实有很多的员工都特别的关注工作合同到期不续签合同的依据是什么的这个问题。
一、工作合同到期不续签合同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是员工不愿续约的,一般情况下员工不可以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是因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导致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则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经济补偿计算标准
(一)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补偿金中工资计算标准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问题,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对于上述条款中的“工资”的范围,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予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在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这一问题上,最容易引发混淆和纠纷的地方常见于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否包括加班加点劳动报酬的问题。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加班加点劳动报酬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包括加班加点的劳动报酬。公司单方面决定不续签在一般情况下肯定是有经济补偿的,但是自己应该不至于连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原因都一无所知的,员工的原因导致合同没办法续签的话就不能够再向公司索要任何的赔偿了,否则的话,经济赔偿的标准劳动合同法中也有规定。



·辞退员工有什么额外补偿公司员工被辞退
      辞退员工有什么额外补偿公司员工被辞退,是否有补偿,需要看辞退的原因和方式,分以下3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单位辞退员工哪些情况要补偿
      辞退员工哪些情况要补偿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二)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企业口头辞退员工有效吗
      企业口头辞退员工有效吗 一、企业口头辞退员工有效吗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书面通知劳动者,但要区分情况。 1.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39条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通知劳动者。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40条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通知劳动者或支付代通知金。 (一)法律规定 《...


·签劳动合同时公司要求约定违约金合理吗?
      签劳动合同时公司要求约定违约金合理吗? 公司要跟劳动者签订违约金条款,那是可以的,但并不是所有的条款都可以约定违约金。现在有些不正规的公司,经常在劳动合同中设立一些名头,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严重损害劳动者的利益。事实上,公司只能在下面情况中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 1、在培训服务...


·工程质量保证如何进行?
      工程质量保证如何进行?因为建筑工程使用的时间长,涉及的使用人多,所以工程质量一定要得到保障,不能出现各种豆腐渣工程。豆腐渣工程害人害己,工程质量出了问题,施工人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么,工程质量保证如何进行?详情参考下文。 1、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制定岗位责任制和各...


·桩基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桩基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桩基工程是工程上的一个术语,不论是何种工程,只要会进行施工,都会有质量标准。不仅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注意按照质量标准施工,在工程完成后也要进行质量检查。桩基分为成孔和成桩两部分,因此在质量检测时要对这两部分分别进行检查,桩基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一、...


·工伤伤残鉴定规定有哪些
      工伤鉴定的结果关系到劳动者是否可以获得工伤赔偿,为了减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矛盾,国家针对工伤鉴定的有关事宜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这样明确的规定可以避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产生摩擦,加强效率。那么劳动者需要了解的工伤伤残鉴定规定都有哪些呢。 一、工伤伤残鉴定规定 如果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


·试用期间提前多长时间辞退
      试用期间提前多长时间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未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


·手指工伤伤残鉴定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有些人由于工作的性质的问题,经常会是手指受到损害,其实也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工伤,那么这个时候肯定是需要去进行工伤伤残鉴定的,那么手指工伤伤残鉴定标准2017的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手指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需要经过鉴定...


·港口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怎样的
      港口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怎样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港口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港口需要承受比更多的业务量,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也就要求港口建设工程的质量要非常的高,当然在我国港口的建设大部分都是政府工程,所以对于港口工程的质量一般法律上也都是有一定的规定的,那...


·工伤保险费的征收原则是什么?
      从事危险工作的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时常会受到工伤,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体现对劳动者的人为关怀我国制定了工伤保险费的标准和征收原则,在征收工伤保护费时根据征收标准征收才能得到征收者的支持,那么我国工伤保险费的征收原则是什么? 一、工伤保险费的征收原则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