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昆山市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昆山市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什么?

证明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予以证明,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时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用处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用处:

(一)办理退工手续;

(二)办理失业金核定手续;

(三)办理社保停缴手续。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例

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 ,身份证号 , 年 月参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

现因(请选择如选项):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者单方解除

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5、用人单位裁员

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7、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8、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

9、其他: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我单位决定从 年 月 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
首先这个证明他是由原来的用人单位来,提出来的,也就是在这个内容当中需要写清楚,劳动者在哪一年,哪一月解除了劳动关系,也给您介绍一下我们国家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一些具体的法律规定。




·工程质量最新技术措施有哪些
      工程质量最新技术措施有哪些?生活中一个好的建筑工程,能够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便利,如果工程质量发生了什么问题,给您带来的生命财产安全上的损失,是您意想不到的。所以说随着时代的进步,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的更加完美无缺,在工程质量上的技术,也是一直在不断更新。对于工程质量最新技术措施有哪些的...


·最新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是什么?
      您对于劳动者权益保障都是比较关注的,因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都需要从事劳动来维持自己的基本生活,我国也制定了相关的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那么最新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违反和解除劳动合...


·单位辞退员工怎么领取失业金?
      一、 单位辞退员工怎么领取失业金?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2、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


·2023年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案例之一:张某家住北京海...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告诉单位吗?
      劳动者收到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表示出足够的诚意以帮助劳动者,劳动者的工伤鉴定一般情况下是由用人单位向劳动局提出的。但是如果职工选择自己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需要自己提供相应的材料的,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告诉单位吗? 一、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告诉单位吗? 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由单位申请...


·不能胜任工作可以调岗吗
      不能胜任工作可以调岗吗不胜任工作是企业调岗的常见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条间接规定了在员工不胜任现有岗位的...


·劳动合同法辞职不让走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辞职不让走怎么办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


·认定劳动关系要做的工作有哪些
      您都知道,在进入公司就职之前,是需要与公司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的,这是为了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员工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这个时候应当如何认定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呢?认定劳动关系要做的工作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认定劳动关系要做的工...


·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条件是什么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


·劳务派遣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在最近一次对《劳动合同法》的修改中,重点强调了劳务派遣员工的问题,换言之也就是在不断的加强对劳务派遣劳动者的法律保护。那么劳务派遣新规定都有哪些内容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劳务派遣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1、加强了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约束,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劳务派遣单...


·误工费是指工人在工作期间受伤
      误工费是指工人在工作期间受伤,导致不能工作,在养伤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费。误工费的补偿标准根据各地区经济条件的不同补偿金额也相同,但他们都有一样的法律依据。那么误工费补偿依据是什么呢?误工费的补偿依据为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人身损坏赔偿的问题解释。 相关法规 1、《中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