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大部分对交通事故其实都是因为交通违章行为导致的,而此时自然会依法对违章的驾驶人员做出处罚,其中就会涉及到罚款、拘留等等,那一般交通事故拘留的情形有哪些呢?而在发生怎样的交通事故时需要报警处理?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给与行政拘留的,由县、市公安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3、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4、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5、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6、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7、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醉,处15日以下拘留。
二、哪些交通事故必须报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不能私了,必须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处理: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3、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4、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6、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除此以外,在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情况下,无论双方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是否有争议都必须报警;在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没有人身伤亡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仍然应当报警。在经过上文的分析之后,您应该清楚交通事故拘留的情形有哪些了吧。也就是说并不是只要有交通违章行为,就一定会对驾驶人员就进行拘留,此时还有可能是进行警告或者罚款、吊销驾驶证等等。当然要是情节严重被认定为刑事犯罪的话,那么此时的责任就要重的多了。



·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情形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情形有哪些相信您都清楚在发生交通肇事后,如果又具有逃逸行为的话,那此时肇事者需要承担的责任往往是比较重的。不过在追究肇事者责任之外,需要先结合实际情况对逃逸行为进行认定才行。一般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情形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情形...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主次责任怎样赔偿?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主次责任怎样赔偿?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主要责任人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醉驾怎么处罚
      机动车醉驾怎么处罚 一、刑事处罚: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


·上海房屋租赁税应该怎么交
      一、 上海房屋租赁税是什么,由谁交?房屋租赁税里面含了多种税项,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方教育附加和教育费附加。根据我国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印花税由租赁合同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缴纳,其他税费由出租人缴纳。现实生活中,房东为了...


·担保法规定质押指示交付是否适用
      担保法规定质押指示交付是否适用 一、担保法规定质押指示交付是否适用? 质押不适用于指示交付,质押是以交付为条件的,质押权生效有以下要件: 1、交付质押财产是质押权的生效要件。 2、质押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3、签订合法有效的质押合同。 4、不动产质押自登记之...


·在买方按时支付了购房价款之后,卖方就应当按照约定及时交房,不
      在买方按时支付了购房价款之后,卖方就应当按照约定及时交房,不然的话就会对买方构成延期交房。那么在卖方延期交房的情况下,买方是否能够要求退房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卖方延期交房能否要求退房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一种经济合同,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应...


·醉酒无证驾驶小车怎么处理
      小车属于机动车,醉酒驾驶小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小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因此,醉酒无证驾驶小车的,合并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保险公司全额赔偿电瓶车的相关合理费用
      保险公司全额赔偿电瓶车的相关合理费用,不符合医保范围用药以及扣除的费用机动车一方负责70%,电瓶车一方负责30%;机动车的修理费用机动车一方负责70%,电瓶车一方负责30%(前提,机动车未投保车损险)。《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应该谁付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应该谁付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 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


·酒后驾车本身就是一个严重的违法行为更是一个危险的行为,但是在
      酒后驾车本身就是一个严重的违法行为更是一个危险的行为,但是在生活中还是会有人铤而走险,在喝酒之后感觉自己可以开车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出现了交通事故,发生事故之后轻则造成经济损失,严重者还会造成伤亡,那醉驾被吊销驾照要多少年才能考?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醉驾被吊销驾照要多少年才能考?...


·交通事故检验的期限有多长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很有可能会涉及到对事故中车辆进行检验、鉴定,这肯定就会耽误事故本身的处理时间,因此不少当事人都想要知道,究竟进行交通事故检验的期限要多长时间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交通事故检验的期限有多长 (一)对检验、鉴定委托的期限 需要进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