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诉法中关于解除冻结的规定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只有公检法机关才具备对公民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的这种资格,在有些民事财产侵权和重大经济类型的刑事犯罪的案件当中都有可能会直接冻结掉涉案人员的银行卡的。但是财产既然有冻结的这种规定,自然到了某种状况下也会解冻的。我们下面要给您介绍的内容就是刑诉法中关于解除冻结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诉法中关于解除冻结的规定是什么?

首先要搞清楚冻结的目的,冻结一般是保全或执行中,人民法院控制被告或被执行人财产的一种措施。如果原告败诉,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那么原告申请冻结被告的财产就失去意义,法院会解除冻结;如果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偿还了债务或与申请执行人和解,就没有继续冻结的必要,法院也会解除冻结。另外,如果被执行人不支付,法院就会将冻结的财产扣划并执行给申请执行人。

冻结时间为六个月一周期;解冻有到期解冻和法官提前解冻两种,如果已经履行相应的义务,可以督促原告以及法院尽快解冻。

二、刑事诉讼法关于冻结方面的规定

第六节 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第一百四十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第一百四十一条 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

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

第一百四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第一百四十三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整体程度上来说,刑诉法中关于解除冻结是有两种情形的,因为财产被冻结肯定是为了执行某种诉讼请求的,当已经执行完毕的时候法官就会提前的进行解冻。还有一种特殊的状况就是刑事诉讼法当中明确规定了财产冻结的时间,在整个财产冻结的时间之内没有取得任何的进展,到期以后就应该解冻。




·故意伤人罪怎么处罚
      故意伤人罪怎么处罚 一、故意伤人罪怎么处罚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1)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故意伤害自己身体健康的',一般不构成犯罪。但自伤行为损害了社会利益而触犯了其他刑法条文的,则...


·坦白和自愿认罪的区别如何?
      古时候就有的一句话,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说的就是一个行为人如果因为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如果能够如实的供述出自己的过错,那么法院在审判时可以从轻处罚的意思。抗拒从严,自然是行为人对于自己已经确定的行为还是拒绝承认,严重浪费司法资源的行为,法院在审判时会根据情节来从重处罚的情形。那么...


·刑事诉讼法没收保证金有什么标准
      行政诉讼法没收保证金的标准是根据具体案件来决定的,法律机构可以根据案件的件数或者轻重来决定保证金的收取,那么对于刑事诉讼法没收保证金有什么标准该如何判断,同时对于没收保证金的,需要上报申请,及需要相关负责人批准,如果对于处罚不服,可以向有关机构申请上诉。 一、刑事诉讼法没收保证...


·什么是徇私枉法罪 如何认定徇私枉法罪
      自古以来,徇私枉法罪就是一种国家司法工作人员中常见的犯罪。由于社会的复杂性及该罪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对本罪的理解存在诸多的争议,导致在司法实践中遇到很多的困难。因此了解什么是徇私枉法罪,如何认定徇私枉法罪就显得非常必要,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两方面的工作。 一、什么是徇私枉法罪...


·组织淫秽表演罪的构成要件是怎么规定的
      组织淫秽表演罪的构成要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组织淫秽表演罪的构成要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道德风尚和社会治安秩序。在社会上组织淫秽表演对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会造成危害,也极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组织淫秽表演的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


·犯罪分子怎么样才侵犯肖像权?
      犯罪分子怎么样才侵犯肖像权?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所以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


·持枪故意伤害致他人重伤判刑多久
      该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犯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


·刑事诉讼法规定有哪些?
      日常生活中的危险总是来的猝不及防,如何在遭遇危险时,保障自我身心安全?这就需要您对刑事诉讼法规定有哪些做一下了解。通过了解法律条文,最大程度自我保护,必要时可向身边的人伸出援助之手。并监督自我,引导他人,以防危害大众安全的行为出现。 一、刑事诉讼法拘留的规定 拘留是剥夺当事人...


·非法经营罪主从犯应如何量刑
      非法经营的共同犯罪中,需要区分出主犯与从犯,然而根据每个人身份的不同,结合犯罪情节后进行相应的处罚。那么您知道非法经营罪主从犯应如何量刑处罚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非法经营罪如何量刑处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涉嫌构成抢夺罪能不能缓刑
      成立抢夺罪能否判缓刑适用缓刑是在维持原判刑罚效力的前提下给犯罪人以悔过自新的机会,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在刑罚运用中的具体化。法律没有规定哪些罪名应该适用缓刑,哪些罪名不可以适用缓刑。不管什么罪名,只要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就可能判缓刑。抢夺罪也是如此。法律依据:《刑法》第二...


·诈骗罪中的从犯是怎么规定的
      很多团伙犯罪在进行量刑的时候,我国法院对于主犯和从犯的量刑是会区分对待的。而且有些从犯,也有可能是属于受胁迫的。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当事人是有可能最大程度的争取法院的从轻处罚的。同样的对于诈骗罪中的从犯,量刑肯定是要区别于主犯的,这一点,我国刑法是有明确规定的。一、诈骗罪中的从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