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结婚证和无效婚姻判决书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有结婚证和无效婚姻判决书怎么办?

1、开始:有结婚证,从形式上看,婚姻是合法有效的婚姻;

2、后来:法院的无效婚姻判决书,判定婚姻不符合实质要件,因而无效。

3、现在:法院的无效婚姻判决书,依法有效;原来的结婚证,归于无效。

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该婚姻自始无效,即从来都是无效的,而不是从判决生效开始才无效。

二、法院处理无效婚姻的方式有哪些?

人民法院处理无效婚姻会经过审理后确认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两种形式。

法律依据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和第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三、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法中有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则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有六种,性病、严重的精神病、重症智力低下、其他类型的传染性或遗传性疾病、瘫痪、麻风病),婚后尚未治愈;

(四)未到法定婚龄(我国法定婚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如果有涉及到上面这些情形,可以到法院去申请婚姻无效。

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 无效婚姻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包括无效婚姻和得撤销婚姻,前者为自始当然无效,后者则需经诉讼程序,从宣告撤销起丧失婚姻的效力。

四、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第七条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综合上面所说的,有结婚证和无效婚姻判决书怎么办?有结婚证说明婚姻就是有效的,无效婚姻说明在有结婚证的情况下,婚姻还是无效的,所以在扯结婚证之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情况是怎么样的,以免到时候惹来不必要的麻烦,无效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所的。




·新婚姻法离婚过错方怎么认定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是因为其中一方有过错行为从而导致夫妻离婚的话,此时可以要求过错方作出离婚损害赔偿。但要注意,法律意义上的过错与我们普遍认为的过错其实还是不太一样的。那新婚姻法离婚过错方该怎么认定才好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新婚姻法离婚过错方怎么认定 ...


·离婚后如何减少孩子探视时间
      离婚后,受伤最重的可能就是孩子了,但是让两个人最放心不下的,让两个人无法失去联系的也是孩子,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就想要看一看孩子,那么离婚后如何减少孩子探视时间?如果探视影响孩子成长,可以向法院提出减少,或者终止探视权,除此之外没有办法。 离婚后如何减少孩子探视时间 我国《民法典...


·一、离婚时彩礼应返还多少?
      一、离婚时彩礼应返还多少?离婚时彩礼应返还一半左右,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根据《婚姻法解释》第10条第3款规定,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返还额度的认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全额返还...


·女子背娃被高空坠物砸到如何索赔?
      关注新闻的人可能在最近会看到一则关于女子背着自己的孩子却被高空掉落的硬物砸伤的事件,这种触目惊心的惨剧发生的原因就是高楼住户平时缺乏了对暴露在外的设备的日常管理,女子及其孩子的伤情就需要由肇事者进行赔偿。那么,女子背娃被高空坠物砸到如何索赔? 一、女子背娃被高空坠物砸到如何索赔?...


·最高法院子女抚养意见是如何规定的?
      最高法院子女抚养意见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在司法诉讼中,一直是瓶颈性的问题,为了减轻司法机关的审理压力,立法机关在了解我国实际的基础上,制定了最高法院子女抚养意见。人民法院在审理关于抚养权的民事诉讼案件时,必须以改法为原则,在掌握确切证据的情形下,判决案件。 ...


·对于违法家庭暴力的怎么处置?
      根据法律与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


·离婚小孩抚养费多少年 离婚支付多少子女抚养费
      对于在离婚的时候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此时也不能免除其对孩子的抚养义务,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计算抚养费,然后定期支付给孩子,通过这样的方式也是可以履行抚养义务的。但支付抚养费也有期限限制,那么离婚小孩抚养费多少年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支付多少子女抚养费 子女抚...


·离婚法律救济制度指的是什么?
      如今,离婚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普遍存在现象,我国法律为了解决离婚后,经济较为困难或者存在其他原因的弱势群体,制定了离婚法律救济制度。那么,离婚法律救济制度指的是什么?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离婚法律救济制度指的什么? 离婚救济制度是法律为离婚过程中权利受到损害...


·夫妻离婚的途径有几种
      夫妻离婚的途径有几种 在我国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民政局协议办理离婚和法院诉讼办理离婚。1、民政局协议办理离婚这种方式办理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小孩的抚养权等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双方代带好结婚证、身份证等其他有关证件,本人亲自到原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机...


·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判离婚
      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判离婚 我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五)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离婚法院传票不去有什么后果
      夫妻中一方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的,此时法院受理了案件,则需要尽快将离婚起诉状和传票送达给被告人,但有的被告人在收到了法院传票之后,却不按时出庭也就是不去打离婚官司,究竟此时离婚法院传票不去有什么后果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离婚法院传票不去有什么后果 离婚被告不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