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中过错方如何认定,怎样认定离婚过错行为?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很多婚姻都是因为一方有过错而导致夫妻最终走向离婚,此时对于无过错方来讲,可以搜集证据来证明对方有过错,这样就能在离婚的时候要求对方进行赔偿。那么婚姻中过错方如何认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婚姻中过错方如何认定婚姻法上的离婚过错方是指:1、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2、实施家庭暴力的;3、重婚的;4、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对于过错方提出的离婚,法院仍应坚持以是否感情破裂为标准决定是否判决离婚。凡双方感情尚未破裂的,过错方愿意接受调解和好,无过错方及其子女对有过错一方持谅解和争取的态度,法院应该判不离。如双方感情确实无法挽回,过错方坚持不接受和好的调解,则不能勉强一方不愿维持的婚姻,否则,会违背两人的根本利益,并且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1091条的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离婚过错方的赔偿标准所谓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参照《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实施。其赔偿数额的确定,需由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侵权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来予以确定。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中国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离婚纠纷中的过错赔偿标准是很低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维护离婚无过错方合法权益、惩罚离婚过错方的一种制度。当事人要求离婚赔偿的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才行,否则法院不会支持。现实中,证据没那么容易收集,最好是咨询网站相关的专家律师,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外嫁女不能享受拆迁安置利益,是违法的吗?
      一、外嫁女不能享受拆迁安置利益,是违法的吗  外嫁女本身户籍还在娘家所在村集体,自出生时就登记在其父母名下的户口簿上,依照法律规定,是具有娘家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这种成员资格本质上属于一种民事身份权,与自身财产权益密切相关,也直接决定了该成员能否参与分配本村集体财产利益...


·在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是怎么样的
      在法院起诉离婚对应的就是诉讼方式离婚,而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的则属于协议离婚,这二者都是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对于离婚夫妻而言,此时就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选择不同的方式离婚。那其中在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在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是怎么样的 ...


·民事诉讼离婚程序是什么
      民事诉讼离婚程序是什么 离婚的途径不是单一的,但是近年来,随着离婚财产纠纷的增加,导致选择诉讼离婚的人群是越来越多。诉讼离婚没有协议离婚快,诉讼离婚需要根据民事诉讼离婚程序一步步来,确保离婚双方能够得到公平的对待。当然,诉讼离婚涉及的问题也很多,不仅要处理离婚问题,也要处理财产...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都是怎样的
      婚姻的状态并非都是有效的,还有可能出现无效以及可撤销婚姻,而这些都是当事人应该注意的地方。尤其是对于无效婚姻,此时对双方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时还会产生一些法律后果。那究竟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无效婚姻有哪些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怎么分配?
      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怎么分配? 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又该如何界定和分割呢,我们为您整理出了有关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依然存在期间的财产基本上都归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但也有例外情况。 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


·起诉离婚怎样判离,如何确定离婚起诉法院
      有的人认为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如果法院受理了案件,那最终一定就是会判决夫妻离婚。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法院是否会判决夫妻离婚,这有一定的标准。那到底起诉离婚怎样判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起诉离婚怎样判离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婚纱租赁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婚纱租赁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婚纱租赁违约金的规定是应当按照当时签订婚纱租赁合同当中约定的具体条款来进行一个违约金的赔偿,这是我们民法典当中的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的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所造成的损失的话,那么可以适当的来予以增加。《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


·一、结婚10年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一、结婚10年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是也要吗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而一般来说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


·离婚起诉的条件都有哪些
      离婚起诉的条件都有哪些 一、离婚起诉的条件都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


·离婚诉讼需要写什么内容?
      离婚诉讼需要写什么内容?首先要写好首部。这部分主要是介绍自然情况,包括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年龄、性别、民族、工作单位、电话、邮政编码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其次要写好正文部分。这是起诉书的主要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写明婚姻状况,双方...


·一、离婚了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了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