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集资普通员工不知情是否会被处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看似正规的公司可能就在背地里进行着犯罪的非法集资活动,而其中的普通员工在领取正常工资的基础上可能并不会主动去了解自己现有的工作实际有什么问题,但是一旦公司被查处其非法集资可能受牵连的还是员工。那么,非法集资普通员工不知情是否会被处罚?一、非法集资普通员工不知情是否会被处罚?《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遵循主客观统一原则,不知情可能无罪,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还是要看员工的客观表现,通过其客观行为综合推断其是否知情。1、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该罪是目前我国发案最多的一种非法集资类犯罪。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 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第五条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4、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拓展资料:刑法上叫集资诈骗罪,个人的话,金额在20万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量刑是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范围内,如果是单位的话,50万以上算数额巨大。犯集资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l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犯集资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l0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综上所述,如果确实可以认定员工完全没有认识到公司的实际犯罪集资的行为就不会被当做是罪犯来处罚,因为不能保证所有与公司有关的人就存在非法集资的犯罪意图而去侵害公众的利益。



·针对中等风险行业工伤保险缴费计算是用人单位职工工
      针对中等风险行业工伤保险缴费计算是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1.0%: 行 业包括:房地产业,环境管理业,娱乐业,农副食品加工业,水利管理业,饮料制造业,体育,公共设施管理业,食品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 鞋、帽制造业,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林业,农业,畜牧业,牧、...


·职工遇到工厂倒闭如何追究责任
      工厂倒闭是因为经营不善,难以适应市场上的需求而最终导致的一种结果,可是工厂在之前运转的时候肯定都在国家有关部门是有过备案的,所以工厂如果倒闭并且也没有经过正规的程序宣告倒闭的话,有些工厂就是企图通过这种方法逃脱相关的债务债权责任的,但是职工一定要知道职工遇到工厂倒闭如何追究责任?...


·申请工伤认定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工作期间劳动者人身受到了损害的,如果要按照工伤事故作出处理,那首先需要经过认定,确认劳动者受到的伤害是工伤范畴才行。那此时申请工伤认定办理程序是怎样的呢?可能很多人都搞不清楚,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工伤认定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申报工伤事故 ...


·未按照劳动法发加班工资怎么办?
      未按照劳动法发加班工资怎么办? 一、未按照劳动法发加班工资怎么办?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应当收集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 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


·工伤鉴定单去哪里拿领取补助金?
      工伤鉴定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工伤鉴定需要一系列的办理程序,那么工伤鉴定单去哪里拿呢?对于劳动者都希望自己的合法利益得到保护,工伤鉴定是十分重要的,其流程办理也是不容忽视的,下面就请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相关知识吧。 工伤鉴定书是社保基金中心根据有资质的医院开出的伤残证明来...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等级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水利工程是一个大工程,我国最出名的水利工程之一的就是三峡水利工程。那么关于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等级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关于水利工程质量问题一直都是非常重要的,质量安全就涉及到人身安全,如果水利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后果很严重。质量的破损程度就是质量工程的等级划分。 一、水利工程质量事故...


·青岛市工程质保金规定是什么?
      青岛市工程质保金规定是什么? 为了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建设,在建筑工程的相关法律中,对于工程质保金有着相应的规定。在规定中,要求承包的一方,要分出一部分的资金,用来当做质保金,在规定的时期内可以用以工程的维修上。那么,青岛市工程质保金规定是什么?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


·我国的建筑工程质保时间是多久
      我国的建筑工程质保时间是多久除了一般的商品有最低保质期以外,您是否知道国家对于建筑工程也是有最低质保期的规定的。并且,理论上来说,工程完工以后,所有的分部工程其实在最低保修期内都不应该有什么质量问题的,如果质量出现了什么问题,是可以要求维护和赔偿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我国的建...


·人身损害赔偿误工期限要如何认定
      1、受伤受害人的误工时间: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2、死亡受害人亲属误工时间:死亡受害人亲属误工时间一般从受害人死亡之日起计至尸体火化之日止。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


·《劳动法》对经济补偿的规定
      《劳动法》对经济补偿的规定 (一)协商一致解除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标准: ——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二)单位非违法原因导致的...


·职工工伤认定后伤残怎么鉴定?
      职工工伤认定后伤残怎么鉴定? 职工工伤鉴定的程序如下:(1)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