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兼职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地方包括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很多情况下都是需要签订合同,比如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合同就是一场重要的,如果说只是兼职的话,也是需要签订一个合同来用于保障双方当事人的一些权利的,因此很多人想了解一下兼职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地方包括哪些?

一、兼职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地方包括哪些?

1、谨防招工陷阱,不要急于参加工作。就业机会少,求职心切的大学生难免会遇到各种招工陷阱。通常会遇到高薪诱惑、抵押上岗等,学生应提高警惕,在应聘的过程中要多问几个为什么。还要注意,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形式收取押金或风险抵押金等不合理费用;用人单位不能扣压身份证、学生证等各种有效证件。

在找寻打工机会时,慎防求职陷阱,要谨守“不缴款、不押证、不为薪资待遇不合理的公司工作”的“三不”原则。

2、 单位确实存在不签合同的现象。如果求职者进入到单位是通过熟人牵线的,碍于情面关系,求职者或者用人单位只是简单地达成了口头用工协议合同,但这种口头合同对求职者是相当不利的,因为一旦日后求职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利益纠纷后,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对待求职者,而求职者本人因无字据为证,只能承受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为了保障个人的利益,求职者在正式进入到用人单位工作时,尽量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用工合同,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但是目前社会上,也确实存在工作了不签合同的现象,碰到不签合同的单位,更要睁开大眼,多听,多判断。或到搜索引擎上查询一下单位的情况,如果发现有负面的记录与评价,最好不要主动往火坑里跳。

二、其他法律规定

3、谨防霸王合同。为稳妥起见,张丽丽建议求职者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时,最好要求用人单位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劳动事务咨询事务所进行劳动合同文本鉴定为好。在求职者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许多个人单位常常事先起草了一份劳动合同文本,在文本中约定的责、权、利明显对单位,正式签订合同时用人单位只需要求职者简单地签个字或者盖个章就可以了。但求职者仔细推敲合同后,发现条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而切合同内容只约定求职者有哪些义务、要何遵守单位的各项制度,若有违反要承担怎样的责任等等,而关于求职者的权利,除了报酬外几乎一无所有。

4、注意合同本身是合法的。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包括: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权利与义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不得从事非法工作;此外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须合法。

5、合同要严密,自己要保存一份。一份正式的合同应该条款齐全,日后双方一旦发生利益冲突,可以便于查证核实。在签订前一定要拿出合同原文,仔细审看合同条款是否齐全,如名称、地点、时间、劳动规则、具体工作内容和标准、劳动报酬、合同期限、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式、签名盖章等。如无异议,再当面同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以防某些单位负责人利用签字时间不同而在合同上动手脚。还应该了解一下其他的细节问题,例如当合同涉及数字时,一定要用大写汉字,以使单位无隙可乘;另外要注意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和附加条件(如签证、登记);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管;双方在签订时如有纠纷,应通过合法方式解决。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是双方各执一份,所以必须要进行妥善保管,还有就是合同的内容一定要谨慎,因为很多的合同内容它都是存在着一定的陷阱,合同的形式也必须要合乎法律的规定,也可咨询律师。




·被判拘役在什么地方服刑
      被判拘役在什么地方服刑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


·公益性墓地对外销售犯法吗
      犯法,经营性公墓严禁预售、炒卖墓位、传,销等违规销售活动。经营性公墓须经当地政府同意,在土地管理、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发改委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报省级民政部门审批。公益性公墓由区县民政局批准后,属合法性公墓。可以理解为公益性公墓主动对公墓所在区县外外开展经营活动均属超范围经营行为。...


·目前我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是多久?
      目前我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是多久?道任何东西都有一定的使用期限,土地也是一样不例外,在我国,公民拥有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拥有了土地使用权,就等于拥有了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那么,目前我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是多久?看完下文,相信您就会有所...


·安置房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的(一)、个人住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
      安置房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的(一)、个人住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土地出让金。2、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以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


·房屋的征收程序和土地征收是一样的吗?
      房屋的征收程序和土地征收是一样的吗?房屋征收的程序和土地征收的程序是一样的,房屋进行征收的,是对国家土地进行征收,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人规定,土地征收是征收集体土地,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房屋拆迁的流程是:1、颁发拆迁许可证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


·追债需具备什么条件 如何合理有效地讨债?
      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是比较普遍的,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如果债务人到期仍然不偿还借款的,债权人就应该着手讨债了。追债需具备什么条件呢?为了能够成功追债,实现自身的合法债权权益,债权人应该如何合理有效地讨债。对于这些问题,下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希望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 一、...


·林木林地转让合同范本是什么?
      林木林地转让合同范本是什么? 随着各项工业的兴起,随之而来的合作而所需要签署的合同也接踵而来。各种合同也都有着不同的规定内容以及格式。其中转让合同就需要对内容以及双方的权责做出细分。那么林木林地转让合同范本是什么?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林木林地转让合同范本是什么 ...


·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
      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 一、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 第一、由于城市建设规划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诉性,所以对政府的城市建设规划不服,只能通过参加听证、信访等途径发表意见。 第二、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迁许可不服,可以申请听证、提起复议或诉讼。 第三...


·湖南省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湖南省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全国各地的发展不可能是只注重于省会的经济面貌建设的,省财政收入都是建立在由本省直接管辖的其他各个城市,包括乡镇的发展都是齐头并进的才是正常的状况。因此湖南省的永州市最近几年来在公共交通,还有一些大型的公共工程的建设上的发展都是比较快速的。下...


·女儿能继承父母的田地吗?
      女儿能继承父母的田地吗?在农村出嫁的女儿没有继承土地的权利,这并不是因为女儿已经出嫁,而是因为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并不是个人财产,根本就不能被继承。只不过,如果女儿的户口并没有迁出,家里面只有女儿这一个孩子的话,在父母去世之后,家里面的宅基地也不会马上就被村委会收回。法律...


·如何异地处理违章
      如何异地处理违章目前全国可以处理异地违章,但很多地方是无法处理异地违章的,具体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在省内不同城市违章,可以到车辆登记的城市交警部门进行缴纳罚款和扣分。如果在省内其他城市出行,被 交警现场抓到违反交通行为,这时交警会开罚单通知,现场交警是不会收取任何罚款的。然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