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征地补偿款诉讼时效是多久?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开发商在规划新项目,需要征用农村土地的,需要得到政府部门的批准,并且要向村民支付补偿款。有些开发商信用差,迟迟不发补偿款,这个时候,村民可以拿起法律手段维权。那么,征地补偿款诉讼时效是多久?这种诉讼属于民事诉讼,也有诉讼时效的限制,下面我们就跟随我们了解下。一、征地补偿款诉讼时效是多久征地补偿费诉的是一般受时效限制的,属于物权请求,一般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三年内进行起诉。诉的时效,是指民事诉的中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民事权益的法定期限。超过了诉的时效,虽可提起诉的,但所主张的权利则不受法律保护。诉的时效分一般诉的时效和特殊诉的时效。一般诉的时效是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诉的时效。《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征地补偿款纠纷申请裁决程序是什么1、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申请中应该说明认为补偿太低的事实依据。2、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递交裁决申请: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协调的,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申请裁决。3、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不服,应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在15日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国务院裁决除外。4、申请人的主体资格 申请人应是征地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即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具体的说包括:村委会、村民小组、土地承包人、土地租赁人。5、 协调和裁决的主管机关 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是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的职责,涉及政府办公厅、法制机构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三个单位,具体协调、裁决的办事机构有的省是国土资源部门,也有的省是政府法制机构。由此可见,村民追讨征地补偿款,有几种手段,包括申请仲裁,发起诉讼等。这里需要注意,这类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因此,征地补偿款诉讼时效是三年。村民发起诉讼的,要准备一份诉讼状,里面写清要求支付的补偿款金额,并罗列相关事实和证据,一般来说,超过诉讼时效再起诉的话,会失去胜诉权。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最新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我们就将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土地共有四类:  一...


·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吗
      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吗“农村宅基地,城市户口的子女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只允许本村村民使用,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因为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红河州开远市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


·产生宅基地纠纷怎么解决
      一、产生宅基地纠纷怎么解决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


·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地的规定,注册资本的相关问题?
      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地的规定,注册资本的相关问题? 一、注册资本 管理型公司: (一)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 (二)单个投资者的投资数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


·办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
      办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 我们都知道,我国公民是没有土地所有权的,我国土地归集体所有,一般来说,我们只有土地的使用权,但土地的使用权也是需要去专门的部门去办理的,那么办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很多人不清楚办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和相关的具体程序,下面,就由我们为您...


·动迁时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
       现在很多城市都有拆迁的现象存在,以前一般都是比较发达的城市会出现拆迁,因为城市在发展,对于城市的样貌,以及一些规划等都是有改变的,所以城市的房子如果过于老旧的话,就应该拆了之后重新建设。那么关于动迁时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 一、动迁时土地使用证 居民房拆迁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


·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的地方有哪些
      当事人就房屋租赁签订合同的,肯定是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只有多注意,才能避免对方在合同中设置陷阱,损害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么您知道房屋租赁合同中注意事项有哪些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房屋租赁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当出租人与承租人洽商租房时,只要就房屋的使用收...


·镇江市征地补偿标准
      镇江市征地补偿标准 镇江市征地补偿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根据《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等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土地使用权可以贷多少款,如何申请土地使用权贷款?
      土地使用权可以贷多少款,如何申请土地使用权贷款?当说到贷款的时候,更多的人可能想到的便是通过有形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作为抵押,然后向银行或者相关的经融机构申请贷款。其实在一定条件下,土地使用权也同样是可以申请贷款的,那么土地使用权可以贷多少款,如何申请土地使用权贷款?下面给您简单的说...


·房地产继承的概念以及继承权关系发生的条件
      房地产继承的概念以及继承权关系发生的条件 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