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抓捕卖淫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我国对于卖淫的这种行为一直都是明令禁止的,平时您可能在新闻或者自己就曾经亲眼见到过警察大规模的抓捕卖淫女的这种执法行为,按照合法的程序抓捕卖淫女这是很正常的,因为已经给您说过,卖淫违反了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卖淫女所要面临的是一系列的行政处罚。

一、抓捕卖淫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在以前,第一次卖淫被抓的,一般处以拘留、罚款;再次被抓的,属于屡教不改,一般是处以6个月到2年的劳动教养。

现在没有劳动教养了。对于卖淫、嫖娼的,只能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协助组织卖淫怎么处罚?

要准确认定协助组织卖淫行为的刑事责任,还涉及协助组织卖淫罪主从犯的认定问题。协助组织卖淫,顾名思义,是组织卖淫行为的帮助犯。协助组织卖淫者,在有组织的卖淫活动中,依附并受命于组织者,不具有组织卖淫活动的主导权、决策权。在主观上具有协助的明知和故意,在客观上所发挥的只是一种辅助性作用,抑或为组织卖淫的外围行为。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协助组织卖淫罪作为一种故意犯罪,从理论上讲,具有与一般犯罪相同的特征,应当可以区分主从犯。如同实行犯有主要实行犯和次要实行犯一样,帮助犯也应有主要帮助犯和次要帮助犯的区别。因此,从理论上讲,协助组织卖淫罪及组织卖淫罪中都是可以区分主从犯的。对协助组织卖淫罪中“情节严重”的认定,也应当以被告人在协助行为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作为落脚点,必要时应当区分主从犯,对具有“情节严重”情形的一般认定为主犯。

三、卖淫、嫖娼办案程序

(一)传唤至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发现涉嫌嫖娼的人员,可以当场口头传唤或者使用《传唤证》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讯问。

(二)讯问、查证

公安民警对经传唤至公安机关的嫖娼嫌疑人,应及时讯问、查证,但讯问查证的时限不得超过24小时 .经讯问、查证,有证据证明该嫌疑人是以给付金钱等物质利益为手段,与卖淫者发生性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嫖娼行为。

(三)强制进行性病检查

认定为嫖娼的,公安机关必须强制嫖娼人员检查性病,以调查和区别嫖娼人员是否涉嫌“传播性病罪”。强制检查性病的方法可以是:由公安民警将嫖娼人员带到性病监测门诊(或者是有皮肤性病科的公立医院)检查;公安机关一次抓获多名嫖娼人员时,公安机关可以通知有关医疗、卫生部门派人前来检查。

强制性病检查的费用,应由嫖娼人员本人或家属负担,公安机关也可以从嫖娼人员被扣押的财物中预留或先行扣除必要的性病检查治疗费用 .

应当注意的是,强制检查性病是公安机关办理嫖娼案件必经的程序。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强制嫖娼人员检查性病便直接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即是公安机关执法程序上的违法。
或者是在突击检查黄赌毒等这些违法犯罪行为的时候发现的,另外关于所谓的卖淫女,如果发现其中有女孩的年龄低于14周岁的话,其实嫖客就是强奸。最后提醒现在所有的女孩子们,从小就应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对于自己的人生不应该用卖淫的这种方法去断送的。




·国家赔偿的方式都有哪些?
      如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职权的行使过程中给当事人造成了损失,那么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为侵权者需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作为国家赔偿的义务人其赔偿的方式不止支付赔偿金这一种,如恢复原状也是赔偿义务人进行国家赔偿的方式。那么具体的国家赔偿的方式都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针对此问题展开介...


·夫妻是否可以约定财产分别所有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
      夫妻是否可以约定财产分别所有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婚前财产归一方所有,这种通过双方协...


·打离婚官司到点不开庭的原因
       很多人在结束一段婚姻的时候,因为财产分割或者是子女的问题可能会选择诉讼离婚而不是协议离婚。通过法院的诉讼程序来确立自己在婚姻结束后的权力义务,也要一些程序具备法律效益。但是有时候会遇到打离婚官司到点不开庭的情况,其实这种情况不是由于法院办案效率低引起的,而是出现了一些法定的案由...


·年金是一种常见的金融产品之一,在很多发达国家包括我们国家有些
      年金是一种常见的金融产品之一,在很多发达国家包括我们国家有些大单位都会给员工提供这一个福利,年金一般有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很多在职公职人员对于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的区别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通过多个方面为您详细讲解一下,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的区别有哪些? 一、概念的区别 1、职业年...


·夫妻怎么样能自动离婚在我国并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
      夫妻怎么样能自动离婚在我国并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如果能和男方协商一致的,那夫妻双方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无法和男方协商一致,那女方只能通过起诉离婚才能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效果。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况,...


·同居有孩子是事实婚姻吗?
      同居有孩子是事实婚姻吗?是属于事实的婚姻;事实婚姻是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在结婚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


·深圳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深圳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深圳离婚抚养费标准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1、抚养费的内容: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故未成年...


·现实中究竟哪些人可以撤销婚姻
      一般对于被认定为可撤销的婚姻,那么才是可以被撤销的。而对于无效婚姻则是不允许撤销,这点还请您注意。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可撤销婚姻只有一种情况,即一方是受胁迫而结婚的,那现实中究竟哪些人可以撤销婚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人可以撤销婚姻 我国婚姻法规定,因胁迫结婚的...


·结婚后离婚彩礼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结婚后离婚彩礼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支付彩礼时是否已经存在婚姻关系而定,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彩礼通常情况下是婚恋中男方给...


·一、离婚诉讼感情破裂条件?
      一、离婚诉讼感情破裂条件有哪些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最高法院2001年12月24日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界定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


·一、男方出轨没有婚内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一、男方出轨没有婚内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男方出轨没有婚内财产分割是按照双方平均分配的原则来进行,当然了,因为男方他存在着出轨,所以他是属于过错方,可能在财产方面也会少分一点,还有一种情况之下就是如果双方能够自愿的净身出户的话也可以。 离婚时,如果因一方出轨而导致离婚的,离婚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