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婚生子女的含义非婚生子女(俗称私生子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非婚生子女的含义非婚生子女(俗称私生子,为有轻蔑侮辱意味的用法)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各地法律定义有别),其父亲母亲无婚姻关系的子女。二、我国非婚生子女的认领的方式由于法律上对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程度有别,故有区分的实益。参照世界各国的立法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基本原则方面可以规定充分保护非婚生子女合法权益原则,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也是生父母的亲生子女,其法律地位应当平等。因此,在制定非婚生子女认领制度时,必须从充分保护非婚生子女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成长出发,切实保障非婚生子女合法权益;尊重血缘真实性并兼顾当事人主观意愿的原则,亲子关系的确立须以真实的血缘关系为前提,违背血缘真实性的认领无效,这也是现代各国亲子法所遵循的原则;维护第三人合法权益不被侵害原则和子女平等原则等。在认领条件上可规定认领人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有认领的意思表示即可,但大多数国家规定生父为非婚生子女的认领人,如罗马尼亚、瑞士、德国等国采用此规定,有的国家规定,父母都可为认领人如日本等国,我们也应该考虑到生父母的认领权利和制度,所以父母都是具有认领权利的这种双向的认领权利有利于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保护。我们在非婚生子女的认养处理方式上借鉴了欧美等国家的立法规定,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既保护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受到照顾,有保护当事人及婚生子女的权益。我国非婚生子女的认领是强制的吗?不是强制的,根据双方的自愿,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起诉离婚律师费用是多少
      起诉离婚说的简单点其实就是打离婚官司,一般在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就离婚需要处理的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时,才需要进行起诉离婚。而这个过程中有的人为了争取更多的利益会选择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律师提供了法律帮助肯定要收取费用,那这个起诉离婚律师费用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1、...


·诉讼离婚找不到被告应该怎么处理?
      在当代社会,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放,离婚不再像以前那样害怕被他人背后议论,因此我国离婚率近几年来越来越高。离婚时如果发生一些争议无法解决通常会选择诉讼离婚,但是诉讼离婚中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诉讼离婚找不到被告应该怎么处理?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诉讼离婚找不到被告应该怎...


·法院起诉离婚后是否需要办诉讼离婚离婚证吗?
      很多夫妻感情不和,婚姻关系破裂,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上法院诉讼离婚,法院会强制判决。很多人想知道法院判决书下来后是否还需要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到底法院起诉离婚后是否需要办诉讼离婚离婚证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知识。 一、离婚的方式: 1、诉讼离婚。 ...


·一般夫妻离婚孩子多大能判给男方
      一般夫妻离婚孩子多大能判给男方除了未满两周岁在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是会判给母亲外,其余时候均有可能判给父亲。以下情况为判给男方的法定情形: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4...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判决法条有哪些?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判决法条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首先我们要来了解一下怎样的婚姻才是无效婚姻
      首先我们要来了解一下怎样的婚姻才是无效婚姻。无效的婚姻指的是不满足我国的法律要求的男女结合,这样子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是没有婚姻效力的,那两个当事人也不能称之为法律上的夫妻。根据我国的民法典律制度,无效民法典律制度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如果产生的无效的婚姻,那应该是要被解除的。无...


·女方怀孕后是否可以要求离婚
      女方怀孕后是否可以要求离婚?我国婚姻法对妇女的权益实行特别保护,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对女方没有限制。也就是说女方在怀孕期间,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那怀孕期间离婚的孩子由谁抚养?这一问题不仅关系到男女双方的权益,还关系到子女的权益,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离婚彩礼钱法律上归谁?
      离婚彩礼钱法律上归谁? ?首先需按照前文确定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财物是否属于彩礼。属于赠与的,无权要求退还;属于彩礼钱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可以请求退还彩礼钱。那么,法定的离婚退还彩礼的条件有: 1、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彩礼必须退还。 2、双方办理...


·婚姻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如何量刑?
      一般来讲,男女结婚必须是处于双方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这样的婚姻才合法有效,但是在生活中也有出现过一方因为对方的欺骗而与之结婚的情形,有的人将这种行为称之为婚姻诈骗罪,想知道婚姻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如何量刑,的我们告诉你。 一、婚姻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国是没有婚姻...


·一、离婚时无能力退回婚前财产该怎么办?
      一、离婚时无能力退回婚前财产该怎么办? 1、双方可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时可起诉。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的条件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的条件 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