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事诉讼自认认罪供述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如果当事人因为民事诉讼而被起诉,他可能会选择其他的形式来为自己辩护,那么我们今天来讲述一下民事诉讼自认认罪供述是什么?根据有关的规定,自认认罪,其实就是指当事人已经承认了自己的一些罪行。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自认是指当事人一方承认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为真实明确表明其真实性的陈述。根据现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要构成一项自认,必须具有以下四项条件:1. 自认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2. 自认的内容是承认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不利于己的事实为真实;3. 自认必须为明确的意思表示;4. 自认适用范围为那些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民事案件,主要适用于涉及财产问题的案件。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不适用自认。只有被告人的有罪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被告人的供述不能成为对被告人定罪并处以刑罚的定案依据自认的构成要素1、自认必须发生在诉讼过程中;2、自认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的承认;3自认必须是明确表示的;4自认必须具有合法性。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条 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分关系的案件除外。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代理人的承认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当事人的承认。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以上文章中,我们不仅能够了解了关于民事诉讼的一些自认罪行的供述,同时也能够认识到关于民事诉讼的一些相关规则,民事诉讼自认认罪供述是什么只是为了说明关于自认认罪的过程中的一些相关要点,如果还想了解其他方面的知识,请随时访问我们平台。



·在我国法规中诈骗罪处罚金多少
      其实诈骗这种犯罪活动,一直以来就没有在社会上彻底的被杜绝。主要是因为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犯罪分子总是以各种层出不穷的犯罪手法来骗取当事人的信任。尽管如此,我国法院对于诈骗这种犯罪活动的查处却从来都没有停止下来。在下文中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在我国法规中诈骗罪处罚金多少? 在...


·羁押可以抵刑期吗
      羁押可以抵刑期吗 羁押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规定团伙盗窃罪判几年
      团伙盗窃的危害是很大的,您也是非常的痛恨团伙盗窃的,很多朋友曾经饱受损失,有的损失还是比较大的。法律对于团伙盗窃罪已经很明确了,对于团伙盗窃罪判几年都是有严格的规定和标准的。但是具体该怎么判,有想深入了解了的朋友可以随着我们到本文讨论。 一、法律规定团伙盗窃罪判几年 盗窃数额较...


·北京市盗窃罪数额是多少?
      北京市的经济发展相信您都是很清楚的,如今在北京消费水平普遍都比较高,而要是偷盗一些财物的话,如果数额偏低,很有可能都够不上犯罪,自然也就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了。结合两高关于盗窃罪数额方面的司法解释规定,北京市也确定了在本市盗窃罪的数额范围。下文中本站我们就来告诉您北京市盗窃罪...


·过失犯罪刑法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过失犯罪刑法法条的规定是什么?过失犯罪刑法法条的规定是刑法第十五条【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二、犯罪过失的种类有哪些1、疏忽大意的过...


·职务侵占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因为职务安排的原因,因而有许多机会接触或掌握公司、企业的财产或财产性权益。于是进而非法占有的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出现侵吞、盗窃、骗取公司、企业的财产或财产性权益等非法行为。前段所描述的行为,很可能就涉嫌一种职务侵占罪。因为这样的行为侵犯了公...


·民事诉讼涉及刑事犯罪怎么处理
      一、民事诉讼涉及刑事犯罪怎么处理? 这个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一般处理原则是“先刑后民”: 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如果当事人没有控诉被告,还是按照民事案件审理民事请求;如果原告想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并提出诉讼请求,可以将案件移送刑事庭审理; 如果是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偷越国(边)境罪的行为怎么认定?
      偷越国边境是一种非常不好的行为,这点是您都所知道的,但是很少有人知道都越国边境是一种犯罪行为,因为这在我国刑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偷越国(边)境罪的行为怎么认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什么是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放行偷越国(...


·抢劫罪受主犯胁迫参与辩护意见怎么写
      抢劫罪受主犯胁迫参与辩护意见怎么写1、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A犯有抢劫罪不持异议。2、被告人具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被告人A在参与的犯罪活动中,起着次要的作用,应当属于从犯。(一)本案中,抢劫系被告人B、C组织策划,被告人A并非活动的组织者;B、C将广州人诈赌的信息告诉...


·骗取出境证件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有哪些?
      骗取出境证件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有哪些? 骗取出境证件罪的四个构成条件分别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对出境证件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本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护照是指一个主权国家发给本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居留、旅行...


·阻碍执行职务罪和妨害公务罪有什么样的区别?
      阻碍执行职务罪有其自己的一个裁量标准,但它与妨害公务罪又有一定的区别,很多人容易将两词弄混淆,因此会在自己遇上同样的事情时,无法明显区分出属于二者中的哪一种,这里我们就来给您解说一下阻碍执行职务罪和妨害公务罪有什么样的区别? 一、阻碍执行职务罪和妨害公务罪有什么样的区别 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