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资条丢了怎么办,弄丢工资条如何处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工资条丢失一般不会有什么大的影响。但是对于解决已解除劳动关系的与原单位产生的劳动纠纷有着一定的影响,对于需要工资条办理贷款的银行办理业务也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在实践中,劳动者的工资条丢了怎么办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工资条丢了怎么办
工资条丢失有以下解决办法:
1、证明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工资条能证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但是工资条不是唯一的证据。可以找其它的证据来证明,如人证、工作服、照片等。有了证据去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一定会胜诉。劳动关系证据主要有:(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入职申请表(4)考勤记录;考勤卡(IC卡)或纸卡、或考勤表;(5)其他劳动者或者客户的证人证言等。客户或供应商的证明,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其他
还可以利用工资卡,工资卡当然有用,只是差别在于没有明细而已。劳动者可以去银行打出来清单,然后把工资的部分注明。有证人作证当然更好。但是一般的,如果证人是本单位同事,可能会因为单位的压力而不出面。工资条丢了可以申请单位劳资部门出具官方证明,就好比身份证或户口簿丢了补办就是了。当然,如果购物发票丢失了,不好办,商家是不提供查询补办的,这个和工资条不是一回事。劳资部门没理由也没有法律依据不给提供补办证明。必要时,提请法院或请律师办理。
二、员工工资条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在很多的劳动工资的纠纷中,对于单位是否已经支付工资由谁来承担举证责任双方常常会争执不下。但是,根据我国的有关司法解释,是否已经支付工资的举证责任应该由用人单位来承担。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这就是说,用人单位应当保留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资料至少要达到两年。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所以,对是否支付(加班)工资的劳动争议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事实上,在实践中,工资条的作用可大可小,即在没有发生纠纷时,几乎用不到工资条,而一旦发生了劳动纠纷,它就是解决纠纷的有力证据之一,但它也只能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更好的去维护您的权益。而要是劳动者的工资条丢了怎么办呢?上文中已经做出了详细的解答,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赔偿吗?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赔偿吗? 可以的,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


·正式员工合同到期可以直接走人吗
      正式员工合同到期可以直接走人吗 1、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2、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3、这是用人单位自己在劳动合同的管理上没有到位,用人单位自己有责任提前征询劳动者是否...


·离职证明与解除劳动合同一样吗?有什么区别?
      对于劳动者来说,离开一个工作岗位之后,通常都需要办理离职手续,那么离职证明与解除劳动合同一样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那么既然不一样,两者的区别是什么?我们将从定义和写法等方面,为您一一解答这个问题。 一、离职证明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定义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


·法律规定加班工资能扣税吗
      加班工资能扣税吗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征税时主要是对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


·办理离职手续当天有工资拿吗
      一、办理离职手续当天有工资拿吗?离职当天公司是不是应结清工资。公司还收了压金要到下个月才给,有没有具体规定离职当天要结算清工资。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怀孕职工吗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怀孕职工吗 一、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怀孕职工吗 要区分情况,一般来说是不能辞退,但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是可以以此辞退的(即使怀孕),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劳动者怀孕的情况下,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因劳动者...


·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何处理
      在专业机构作出了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看看,这个鉴定结论是不是符合实际情况。要是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话,那么此时当事人又该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怎么办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


·工伤伤残待遇具体包括哪些
      工伤伤残待遇具体包括哪些(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治疗期间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2)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的时间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确定为1至24个月,最...


·工厂口头解除合同是否有效?
      工厂口头解除合同是否有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的情形单位单方解除口头合同的有效。《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


·试用期辞退需要提前几天通知
      试用期辞退需要提前几天通知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未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


·土石方工程质量等级如何划分?
      土石方工程质量等级如何划分?在高楼大厦建设前,施工单位会在工地上进行土石方工程,将地基打牢。土石方工程是基础工程之一,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后续施工,并且对整个高楼大厦的质量都产生影响。建设方对工程进行验收后,要确定工程质量等级。那么土石方工程质量等级如何划分?下面我们简单了解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