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福州交通行政复议规定是怎么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福州交通行政复议规定是怎么样的?交通违章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办法:1、当事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有异议的,需携带车辆驾驶相关证件及其复印件至违法信息采集地的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若违法行为采集机关为辖区大队派出所,则向各分局或各大队申请;若采集机关为福州交巡警支队巡逻勤务大队,则向支队申请。2、申请行政复核、复议要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相关证件及其复印件。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其特征主要有:1、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为处理对象2、行政复议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3、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标准;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主要方式;5、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为申请人,以行政主体为被申请人;6、行政复议以行政机关为处理机关。行政复议基本制度包括一级复议制度、合议制度、书面审查制度、回避制度、听证制度和法律责任追究制度。一级复议一级复议制度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再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制度。即不服从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法定的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是行政终级决定,行政相对人不服不能再向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制度。一级复议制度是中国《行政复议法》确立的基本制度,主要是考虑到中国行政复议决定在多数情况下并非最后救济手段,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仍可以得到人民法院两级审判的救济,这样就没有必要在行政系统内实行两极或多级复议制度,以免行政争议在行政系统内迟迟不能解决,对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不利影响,而且影响行政效率的提高。合议庭制度适用于较为复杂的案件,特别程序中的选民资格案件、公示催告中的除权判决、破产案件的受理情况等。在一审、二审中都可能用到。萨尔茨堡法庭陪审团制度,是英美法系的特有制度,创始于英国。但中国的法律基本上属于大陆法系,除了香港特别行政区仍为英美法系保留其法律传统外,其他地域并不适用。陪审团只对事实做出判断,而法律的适用由法官裁判。回避制度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而要求与案件有一定的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参与本案的审理活动或诉讼活动的审判制度。听证制度行政听证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决定以前,由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由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陈述意见、提供证据、进行质辩以及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接纳证据并作出相应决定等程序构成的一项法律制度。行政听证是保障行政相对人申辩权利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现代行政程序法的一项核心制度。委员会模式根据实践需要,2008年国务院法制办正式启动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截至到2011年11月,试点单位已经扩大到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95个单位。另外,还有7个省区市的13个单位虽然没有纳入试点范围,但也自行组织开展了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中,形成了三种主要的行政复议委员会模式:将分散于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权,全部集中到政府设立的行政复议委员会统一行使的全部集中模式;对部分政府部门的受理、审理权限进行集中的部分集中模式;保持现行行政复议体制不变,通过吸收外部人士组成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合议委员会模式杜。复议,是当事人如果对于原机关单位的决定有存在异议的,可以向该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有行政复议,也有司法复议,对于交通事故发生,如果公安机关的决议当事人存在争议,异议的,可以向该处理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申请复议。



·撞人逃逸找不到人是报交警还是刑侦?受害方该怎么处理
       我们都知道在生活中,交通事故常常发生在我们身边,当发生了交通事故对于当事人必须要做好承担一切的责任,但还是有些驾驶员因为害怕怕承担责任,撞了人就逃跑的,那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那就来了解一下撞人逃逸找不到人是报交警还是刑侦?受害方该怎么处理?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撞人逃...


·八级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是多少?
      八级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是多少? 八级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根据不同地区有所不同,一般在2-5万元之间。一般赔偿以下项目: (一)医疗费 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实报实销。 另外需要说明两点: 1、如对方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在一万元限额内承担全...


·交通事故责任人如何认定?
      在我国,几乎每天都会有交通事故的发生。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争议最多的地方,就是损失赔偿的问题。而对于交通事故损失赔偿,首先就是要确定哪一方是事故的主要责任人。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人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人如何认定? 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人的...


·我国从出台新的交通法以后对酒驾是大力严惩。专门修订刑法
      我国从出台新的交通法以后对酒驾是大力严惩。专门修订刑法,严惩醉驾。那么,醉驾驾驶机动车是行政违法吗?醉酒驾车和饮酒驾车分别又是什么含义其两者的界限都是什么呢?下文是我们为您整理出来的相关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醉驾驾驶机动车是行政违法吗? 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后,是...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法律规定应当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法律规定应当如何赔偿?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1.《最高人民法院关...


·一、电动摩托车撞伤交通事故责任证明划分?
      一、电动摩托车撞伤交通事故责任证明划分?责任划分规则:(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二、责任划分规...


·开车撞死人禁驾几年
      撞车撞死人一般属于刑事犯罪,根据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驾照,而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


·现在的人因饮酒而造成交通事故的不再少数
      现在的人因饮酒而造成交通事故的不再少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忠言对于他们来说根本无济于事。有些人第一次醉驾后不长记性,还有第二次醉驾,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了醉酒驾驶的,涉嫌危险驾驶罪,处1-6个月的拘役;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一、交通事故人伤55责任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55责任规定是什么?交交通事故人伤55责任规定是: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员在执行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交通运...


·车压到实线被别人碰谁的责任
      对方压实线,有违章行为,一般由对方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具体的事故是需要交警结合现场的具体情况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判定事故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车祸民事诉讼起诉时效如何计算?
      车祸民事诉讼起诉时效如何计算? 一、车祸民事诉讼起诉时效 人身损害为1年,财产损失为2年。具体内容如下: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