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二、复核结论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车辆之间发生事故,若不符合私了的条件,则一般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介入进行处理。其中,交管部门就要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出具责任认定书,而当事人往往也要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做出赔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可见,事故责任认定书的重要性,因此一定要谨慎对待。



·债务纠纷诉讼中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熟人之间的借贷比较复杂,要是因为一点儿钱伤了感情也不好,可是如果对方迟迟不还钱怎么办,可以起诉解决吧,债务纠纷诉讼中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个人债务纠纷诉讼需注意什么呢,关于这些方面的问题,本站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债务纠纷诉讼中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1、从...


·交通事故不处理完不影响车辆年检
      交通事故不处理完不影响车辆年检,但是对于车主换证和审证是有影响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


·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内容有哪些
      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内容有哪些?一、基本介绍 证券交易印花税, 是从普通印花税中发展而来的, 属于行为税类,根据一笔股票交易成交金额单独对卖方收取的,A股基本税率为0.1%且单向征收,基金和债券不征收印花税。股票交易印花税是从普通印花税发展而来的,是专门针对股票交易额征收的一种税。我...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家属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家属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


·醉酒驾车的相关法律知识公安交管部门进行过反复宣传和讲解,其危
      醉酒驾车的相关法律知识公安交管部门进行过反复宣传和讲解,其危害和后果媒体也曾经多次报道,但在现实中,有些驾驶人还有侥幸和麻痹心理,特别是摩托车驾驶人,觉得自己驾驶的车辆小、好操控,而且摩托车灵活轻便,看见警察检查便于调头逃逸,因此,往往摩托车更容易出现酒驾,那么,醉驾骑摩托车出事...


·喝酒后骑电动车是否算酒驾
      喝酒后骑电动车是否算酒驾我们看到的酒驾一般都是在喝了酒之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这样的行为在我国属于交通违章行为,此时就会对驾驶者做出处罚。但要是行为人喝酒后骑电动车上路呢,此时是否也算是法律上面规定的酒驾?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喝酒后骑电动车是否算酒驾《电...


·一、交通事故无人伤起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无人伤起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起诉状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指控被告的书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递交起诉状。起诉状亦称“诉状”。是指公民或法人因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文书。根据诉讼的性质和...


·发生交通事故后
      发生交通事故后,可能会存在民事纠纷和刑事纠纷。两种案件的性质不一样,其承担责任的主体也有一定的区别。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后,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肇事者侵害了受害者的身体或者是生命健康权,那么受害者或其亲属有向公安机关申请主张肇事者承担刑事责任的权利,其诉讼主体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和检查...


·一、 交通事故赔偿交警有强制义务吗?
      一、 交通事故赔偿交警有强制义务吗?交警没有强制的义务,但可以协商调解处理。交警只负责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双方的责任比例,赔偿数额要根据具体情况计算,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构成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


·分公司签合同总公司交社保合法吗
      分公司签合同总公司交社保合法吗合法的,分公司和总公司同属于一个法人主体,所以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分公司缴纳本地社保,工资由总公司发是可以的。而且只要用人单位按时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是不违反法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


·房地产交易其实更多表现为一些商品房、办公楼的购买。由于这些属
      房地产交易其实更多表现为一些商品房、办公楼的购买。由于这些属于不动产,因此在实际购买的时候除了当事人要达成一致外,同时还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可能就会涉及到公证的问题。那通常哪些房地产交易需要公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房地产交易需要公证 房地产公证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