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在我国起诉离婚多少时间开庭?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在我国起诉离婚多少时间开庭?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也有长有短,但通常程序是:

从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你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该法院管辖,法院就会立案。

立案之日起5日内,法院将您的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必须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答辩的不影响审理。

开庭前,会提前3日通知你们。

这期间,如果对方申请延期审理,或法院认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等,都会影响最终开庭的时间。

二、起诉离婚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现下我国的民事审判的整套程序也只能说是初具模型而已,审理民事纠纷在很多情况下要比刑事审判更加复杂一些,因为有些问题是必须要结合我国国情而制定的,至于说在递交了离婚诉状以后自己也知道法庭已经立案了,多长时间才会开庭的话,那么法庭在下达的通知书上面会具体的告知,最终开庭的时间国家是没有统一规定的。


·中国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怎样规定的
      中国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怎样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


·温岭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费用怎样计算
      温岭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费用怎样计算 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按件收费 1、无财产争议案件:...


·诉讼离婚怎么收费,财产保全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诉讼离婚说的通俗点也就是夫妻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这个过程不仅要花费当事人很多的时间、精力,所支出的费用也是比较多的。而根据法律的规定,诉讼离婚怎么收费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怎么收费 若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2023关于国家赔偿标准和项目是什么?
      国家赔偿标准和项目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益,造成伤害的,国家应当予以赔偿,侵犯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本人的标准是按照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侵犯公民生命健康的,对受害人造成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误工等赔偿,误工费最高可以达到上年平均工资的5倍。一、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


·行政拘留没有家属不能探望的规定是吗
      社会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犯了错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生活中我们都会把家人当做是自己最后的后盾,或许在我们接受法律惩罚的时候,最想见的就是家长了。那么行政拘留没有家属不能探视的规定吧?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行政拘留家属可以看望被拘留人的近亲属、单位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可...


·婚姻登记无效情况都有哪些
      按照我国《民法典》中的有关规定可以知道,能够认定夫妻婚姻无效的情况下有以下几种,1、任何一方存在重婚情况的。2、男女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男女中任何一方尚未到法定婚龄的。一、什么情况可以判定婚姻无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


·夫妻离婚三个月自动离婚吗?
      夫妻离婚三个月自动离婚吗? 一、夫妻离婚三个月自动离婚吗? 中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


·原配告小三重婚老公受刑吗
      原配告小三重婚老公受刑吗?告小三重婚丈夫是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


·厦门离婚诉讼律师收费依据是什么
      从理论上来说,您在生活当中只要涉及到庭审的话,那么不请律师都是非常的不现实的。首先,律师的专业知识是非常强的,这是有助于当事人争取自己的利益的。其次,按照我国相关规定,法庭的审判程序也要求原告被告方都是有一定的辩护人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厦门离婚诉讼律师收费依据是什么? 一、厦...


·离婚后仍同居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后仍同居财产怎么分割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


·一、离婚一个月抚养费8000合理吗?
      一、离婚一个月抚养费8000合理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